陽泉市司法局

負責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

冉志偉為陽泉市司法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陽泉市司法局
  • 地區:陽泉市
  • 性質:政府機構
  • 屬性:非盈利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擬定依法治市和法治陽泉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法制宣傳和依法治市工作,指導檢查全市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的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五)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的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監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八)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九)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和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執法監督檢查、行政複議、應訴等法制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服裝、車輛等警務裝備的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區管理縣區司法局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編制8名,職數3名
擬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督促落實,承辦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年鑑編撰、電子政務、新聞報導、調查研究、執法檢查、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接待、文印、檔案、印鑑、機要、保密、財務、統計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枝、彈藥、警車、服裝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職工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
(二)政治部(警務處) 編制4名,職數2名(副主任、副處長)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幹警隊伍建設;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所屬幹部的考察任免、教育培訓、勞資調配、職稱評審、年度考核、表彰獎勵等人事工作;承辦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警銜評授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三)法制宣傳處(市委依法治市領導組辦公室) 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全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依法治市、法治陽泉建設規劃的擬定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指導考核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對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宣傳;負責對各類普法重點對象實施普法教育培訓,對全市公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負責對全市各縣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實施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工作。
(四)鑑定仲裁援助管理指導處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全市司法鑑定機構的初審、報批和考核;負責鑑定人的資格考試、培訓、考核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司法鑑定人協會的工作;負責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工作;擬定法律援助與律師、公證、司法鑑定服務銜接制度;負責對全市法律援助機構的監督和管理。
(五)公證律師管理指導處 編制2名,職數1名
指導監督公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對公證機構、公證員和公證業務的指導監督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公證員協會的工作;負責對公證員的培訓、考核、執業資格註冊初審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全市公證案件的複議、訴訟;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的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的工作;負責全市律師年檢註冊的初審、申報等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的業務培訓、年度考核和行政處罰工作。
(六)基層工作指導處(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處) 編制3名,職數1名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的業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市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承擔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的初審;會同人民法院指導人民陪審員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幫教安置工作;負責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的政策研究、工作規劃和建章立制等工作。
(七)勞教工作處 編制2名,職數1名
監督檢查勞動教養機構貫徹執行勞教工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情況;監督檢查勞教場所的管理、教育、警戒、生活衛生、生產勞動等工作。指導監督對勞教人員的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負責辦理審核、審批勞教人員的請假、解教、延教、提前解教、所外就醫和所外執行等事項;協調處理勞教場所的突發事件。
(八)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政風行風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及行政效能監察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和信訪工作。

人員編制

市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為34名(公務員31名、工勤人員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1名,紀檢組長1名,市委依法治市辦專職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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