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交換公理

基交換公理

擬陣的基公理是刻畫擬陣的一種法則,有限集E的某些子集構成的集族B滿足如下條件:1.B非空;2.B中的元素之間均不具有集合的包容關係;3.B1,B2為B中的元素,且e1∈B1,則在B2中有元素e2,使得(B1-{e1})∪{e2}為B中的元素。這幾個條件即為基公理,由它決定的集族B,其元素即為擬陣的基。因此,基公理是刻畫擬陣的又一等價形式。條件2表明B是一條反鏈,而條件3稱為基交換公理(basis exchange axiom),它和線性空間理論中的基交換定理是一致的,基交換公理可以等價敘述為如下的中間基公理:對於E的任意子集X,Y,且X⊆Y,若在B中有元素B1,B2,使得X⊆B1,B2⊆Y,則在B中有元素B3存在,使得X⊆B3⊆Y。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交換公理
  • 外文名:basis exchange axiom
  • 所屬學科:數學
  • 所屬問題:離散數學(組合序)
  • 簡介:刻畫擬陣的一種法則
基本介紹,相關定理,

基本介紹

沿用線性代數中的術語,我們稱擬陣M中的極大獨立子集為M的基(base)。記
(M)為M中全體基的集合。則
(M)=Max(
)。若E是某個有限維線性空間V(n,F)的子集,則E中任意兩個極大線性無關子集含有相同個數的元素;若B是E中一個極大線性無關子集,且x∈E-B,則B∪x含有唯一的一個極小線性相關子集。擬陣的基也有同樣的性質。
定理1設B是擬陣M的一個基,且x∈E-B,則B∪x含有一個唯一的極小圈C。 (我們稱B∪x中這個唯一的極小圈C為元素x對應於基B的基本極小圈(fundamental circuit of x with respect to B),記作CM(x,B)或C(x,B)。)
定理2 設M(E,
)是個擬陣,令
=
(M),則
有如下性質:
(B1)
至少含有一個元素(即M有至少一個基)。
(B2) 若B1,B2
且x∈B1-B2,則必有y∈B2-B1使得(B1-x)∪y∈B。
(B1)和(B2)叫做擬陣的基公理,(B2) 為基交換公理

相關定理

定理3 設E是個非空集,又設
⊆2E滿足條件(B2),則
(B3) 若B1,B2
,則|B1|=|B2|。
證明 用反證法。設有B1,B2
(M)並設|B1|<|B2|。在這些使(B3)不成立的子集對中,取反例B1,B2,滿足|B2|>|B1|,並且|B1∩B2|儘可能大。
由於|B2|>|B1|,可取x∈B2-B1。據(B2),恆有y∈B1-B2使B3=(B2∪y)-x∈B。於是從
可知,
,且
因而
,據B1,B2的選取,B1,B3不能是反例子集對,故有
這與B1,B2是個反例子集對的假設矛盾,因而(B3)得證。
定理2中的條件(B2)也可以有下列的形式。
定理4 設M是個擬陣,則
(M)滿足下面的條件。
(B2)' 若B1,B2
(M)且x∈B1-B2,則必有y∈B2-B1,使得(B2-y)∪x∈
擬陣的基完全由條件(B1)和(B2)所決定,像擬陣的獨立集和極小圈一樣,擬陣的基也唯一地確定了所在的擬陣,故(B1)和(B2)叫做擬陣的基公理。
定理5 設E是個非空集,又設
⊆2E滿足條件(B1)和(B2),則存在擬陣M(E,
),滿足
=
(M)。
證明 若有這樣的擬陣M存在,使
(M)=
,則
(M)中的元素一定是
中某個成員的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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