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印章適用範圍執業印章適用於註冊設備監理師依據契約及相關規定,對設備監理活動中形成的監理檔案和相關記錄的簽署或確認。
執業印章適用範圍執業印章適用於註冊設備監理師依據契約及相關規定,對設備監理活動中形成的監理檔案和相關記錄的簽署或確認。
執業印章適用範圍 執業印章適用於註冊設備監理師依據契約及相關規定,對設備監理活動中形成的監理檔案和相關記錄的簽署或確認。...
註冊建造師執業印章是是指通過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註冊證書(以下簡稱...
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及管理工作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為順利實施註冊土木工程師(岩土)執業管理制度,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責任,保障岩土工程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對...
2014年7月9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印發《註冊測繪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分總則、註冊、執業、繼續教育、監督管理、附則6章33條,自2015年1月1日起...
違反本規定,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的,其所簽署的工程檔案無效,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註冊建築師,是指經考試、特許、考核認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執業資格證書),或者經資格互認方式取得建築師互認資格證書(以下簡稱互認資格...
註冊建造師因遺失或污損註冊證書、執業印章的,可申請補辦或更換。第七條 初始註冊申請人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初始註冊。逾期未申請者應當提供相應專業...
第九條 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註冊監理工程師的執業憑證,由註冊監理工程師本人保管、使用。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有效期為3年。第十條 初始註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籤發...
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人員,不得以監理工程師的名義從事工程監理及相關業務活動。監理工程師實行註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註冊方能以監理工程師...
建造師(Constructor)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執業註冊人員,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1834年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英國。建造師的含義是指懂管理、...
(二)滿足資質分級標準要求的註冊人員註冊執業證書複印件(加蓋有效執業印章)和身份證複印件;滿足資質標準要求的註冊人員和非註冊人員近1個月社保繳費證明。 (三)用升...
《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中指出,註冊電氣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註冊...
管理委員會受理後提出初審意見,並將初審意見和申請材料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審批;符合條件的,由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頒發一級註冊建築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修改經註冊工程師簽字蓋章的勘察、設計檔案,應當由該註冊工程師進行;因特殊情況,該註冊工程師不能進行修改的,應由同專業其他註冊工程師修改,並簽字、加蓋執業印章,...
造價工程師是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者資格認定、資格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並按照《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註冊,取得中華人民...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行業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
(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以下簡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及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