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人口

城鎮人口

城鎮人口是指居住於城市、集鎮的人口,主要依據人群的居住地和所從事的產業進行歸類。“城鎮人口”的特點所從事的產業為非農業生產性產業(自然經濟)為主的人群及其家庭;一般認為城鎮人口占有率的高低反應出一個地區的工業化、城鎮化或城市化水平。在中國大陸,“城鎮人口”自1990年代前後在統計學領域漸漸使用較多的用語,以代替之前非農業人口。

在統計上,城鎮人口為在城鎮居住時間超過6個月以上的人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鎮人口
  • 統計上:城鎮人口為在城鎮居住時間超過
  • 定義與方法:歸為5類
  • 中國規定:城鎮人口均指市和鎮中非農業人口
分類,規定,中國現狀,

分類

國際上關於“城鎮”沒有統一的劃分標準,聯合國將世界各國採用的定義與方法歸為5類:①以行政上自治的市、區為準;②以聚居的人口規模下限為準;③以具備某些城市特徵,如良好的道路、成排的建築、公共服務設施、供電、法庭、警察局等為準;④以當地政府所在地為準;⑤以從事非農業勞動人口的百分比為準。城鎮人口的劃分標準,隨不同國家、不同時期而有所變化。
1955年和1963年,中國規定:城鎮人口均指市和鎮中的非農業人口。1982年中國第三次人口普查時,把市和鎮的總人口(包括其中的農業人口)作為城鎮人口(但市轄縣不計算在市的總人口內)。因城鄉經濟發展水平、生活方式、職業特徵等差異,城鎮與鄉村人口有著較顯著的差異。如城鎮人口趨於晚婚,生育率及嬰兒死亡率低,文化和技術水平較高,職業構成複雜,以及流動性較強等。城鎮人口比重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特別是工業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之一。

規定

2014年11月20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原有城市規模劃分標準進行了調整,明確了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
《通知》指出,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工業化進程加速,我國城鎮化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數量和規模都有了明顯增長,原有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已難以適應城鎮化發展等新形勢要求。當前,我國城鎮化正處於深入發展的關鍵時期,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有利於更好地實施人口和城市分類管理,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通知》明確,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標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將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下的城市為小城市,其中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小城市,2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小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城市為中等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大城市,其中300萬以上5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Ⅰ型大城市,100萬以上300萬以下的城市為Ⅱ型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500萬以上1000萬以下的城市為特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的城市為超大城市。(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000人以上,2萬人以下,其中非農業人口超過50%的為集鎮,其常住人口為集鎮人口。有些港口、工礦區、鐵路樞紐、商業中心、風景旅遊區等,雖不足2000人,但其中非農業人口在75%以上,也可劃為城鎮型居民區,其常住人口可劃為集鎮人口。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資料,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現役軍人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665575306人,占49.68%。

中國現狀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昨天發布《2012年社會藍皮書》指出,2011年中國城鎮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數千年來首次超過農業人口,達到50%以上。這是中國城市化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標誌著我國開始進入以城市社會為主的新成長階段。繼工業化、市場化之後,城市化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引擎。
中國社會狀況綜合調查課題組負責人李煒表示,中國城市化水平超過50%,標誌著中國數千年來以農村人口為主的城鄉人口結構,在2011年發生了根本的逆轉。根據國家統計局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2010年底之前,全國城鎮人口就已經達到49.68%,按照目前的城市化速度,2011年底這一比例已經超過50%。
“中國從一個具有幾千年農業文明歷史的農業大國,進入了以城市社會為主的新成長階段。”李煒說。藍皮書的研究報告認為,這種變化不是一個簡單的城鎮人口百分比的變化,它意味著人們的生產方式、職業結構、消費行為、生活方式、價值觀念都將發生極其深刻的變化。繼工業化之後,城市化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巨大引擎。工業化、城市化和市場化,已成為拉動中國巨大社會變遷的“三駕馬車”。
藍皮書同時透露,在城市化進程中,29.7%的農業戶籍人口已經居住在城鎮,他們不再務農。調查顯示,46.6%的農業人口已經完全從事非農工作,只有40%農業人口完全從事農業勞動,兼務農業和非農職業的農業人口占13.4%。對農民來說,非農就業已經成為主流方向,超過了在農業領域的就業數量。農民的經營收入、打工收入,成為推動農民現金收入快速增長的兩大動力。
研究同時提醒,在城市化進程中,中國應該注意避免諸多問題。例如,城市待遇不能均等普及的“半城市化”,政府過度干預的“行政城市化”,城市高速擴張的“房地產城市化”,農民工進城流動務工的“隱性城市化”等,都不利於城市化的健康推進。
藍皮書調查還顯示,居民對生活水平改善的主觀感受明顯上升。共有75.3%的居民表示,自己過去5年的生活水平“上升很多”或者“略有上升”。這一比例較2006年、2008年分別提高了12個、6個百分點。此外,有67.6%的人表示,感覺未來5年的生活水平將會進一步提高,這一比例分別比2006年、2008年增加了13.7個、9.3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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