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統一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統一養老保險制度

城鄉居民統一養老保險制度,在2014年12月實施,城鄉居民統一養老保險制度指的是居民養老保險將不再分為城鎮和農村,原先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將合併實施,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制度特點,確立過程,

制度特點

兩項制度統一後,繳費檔次由原來最多10個檔次統一歸併為12個檔次,城鄉居民將有更多自主選擇權。

確立過程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014年2月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關於2013年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匯報,決定合併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