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縣畜牧局

城步苗族自治縣畜牧局研究提出全縣畜牧業(奶業)、漁業發展政策建議,引導產業結構合理調整和資源合理配置;參加研究擬定畜牧業、漁業方面的地方性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步苗族自治縣畜牧局
  • 成立時間:1952年3月
  • 人數:31人
  • 主要職能:研究擬定全縣畜牧業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

機構簡介

1952年3月建立“縣家畜保良站”負責全縣畜牧生產工作;1958年3月,畜牧股從農業局分出,成立“縣畜牧局”,定編10人,1981年縣畜牧局改為“縣畜牧水產局”,增設水產股,2002年更名為“縣畜牧局”,變遷行政單位,現有公務員26人,工人5人,合計31人。

主要職能

(一)研究擬定全縣畜牧業(奶業)和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指導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
(三)研究制定畜牧業(奶業)、漁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協調組織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研成果鑑定、開發和利用;預測畜牧業、漁業生產資料、產品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負責畜牧業、漁業統計及指導行業信息網路建設。
(四)參與制訂地方畜禽品種及其產品、飼料質量標準和獸藥標準,並監督執行;參與制訂漁業各類產品質量標準;負責獸藥藥政、藥檢;承擔獸藥、水產種苗、魚藥、魚用飼料質量、牧草種子、獸醫醫療器械、飼料藥物添加劑的質量監測和執法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產品、水產品的安全監督。
(五)指導全縣草地資源的保護、牧草基地建設和牧草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實施草地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縣漁業行政執法監督管理,保護漁業資源;負責漁船檢驗和漁船漁港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
(七)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和動物防疫及其監督、監測、預報、發布動物疫情,組織實施動物疫病的控制與撲滅。
(八)按照許可權管理畜牧業、漁業專項資金,提出專項資金安排計畫,組織畜牧業和漁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核和申報工作。
(九)負責鄉鎮畜牧水產站的業務指導,技術培訓和執法監督,推進畜牧水產社會服務體系建設。
(十)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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