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城步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是城步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步苗族自治縣交通運輸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定並監督實施全縣公路、水路等行業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檔案。負責交通運輸執法檢查和監督。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擬訂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全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工作。負責縣級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五)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縣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負責公路、橋樑、渡口、碼頭、隧道的行業管理。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重點和大中型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造價控制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七)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公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縣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制定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文秘、綜合調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督辦、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修史編志和機關後勤行政管理、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按規定管理局屬單位領導幹部以及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職工養老和醫療保險,交通行業技術工種職業技能鑑定等級考核等工作,指導成人教育等工作,負責交通科教專項資金的管理;協助有關部門組織、指導交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婦女、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局屬單位有關人事、黨組織建設工作;擬定全縣交通運輸科學技術、教育發展規劃。
(二)工程股
負責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擬定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行業政策和技術標準;負責公路、水路建設項目的預可、工可和初步設計審批、報批及後期評估工作;負責公路水毀補助經費的核定工作;負責管理和監督全縣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市場,維護平等競爭秩序;負責對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招投標實施管理與監督;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重點項目建設;監督管理公路、水路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和定額、造價控制、竣工驗收等有關工作;負責全縣農村公路建設情況信息綜合,指導農村公路建設有關工作,及時發現農村公路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農村公路建設檢查;指導農村公路行業管理。
(三)運輸股
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起草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參與擬訂全縣物流發展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工作;負責全縣道路、水路客貨運輸和車船修造、搬運裝卸、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運輸服務市場的行業管理;負責全縣站場、碼頭的規劃、計畫和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有關政策以及運輸線路、運力、站場、碼頭等的布局和巨觀調控規劃;負責交通運輸業戶和交通運輸外資、合資企業的資質審查;指導和協管運輸及相關業務價格;組織協調重點物資、應急客貨運輸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制定全縣公共汽車、城市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擬訂本轄區城市客運政策、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公共汽車、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指導工作;監管城市客運市場。
(四)法制股
歸口管理交通行政執法工作;指導交通行業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組織交通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貫徹實施;指導交通行業文明建設;承擔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公路水路“三亂”治理工作。
(五)財務股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交通國有資產管理和交通投、融資管理;負責交通基礎設施產權轉讓的審查報批;負責交通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會計事務。
(六)安全股
負責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道路、水路運輸、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已運營交通基礎設施安全生產政策;承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和有關建設工程、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與交通系統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歸口管理交通血防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現任領導

局長:楊萬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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