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縣工業經濟局

城步苗族自治縣工業經濟局前稱為城步苗族自治縣經濟貿易局,是我縣2002年元月機構改革時由原縣經委、縣財委、縣鄉鎮經委合併組建而成。2006年3月我縣機構改革組建為城步苗族自治縣工業經濟局。城步苗族自治縣工業經濟局為縣人民政府的工作機構,是負責調節全縣近期國民經濟運行的綜合經濟部門。 負責制訂工交產業政策和調整工交產業結構,指導企業及金融投資方向;承擔縣電力工業行政管理職能;承擔縣交通、郵政、電信行業管理職能;承擔食品、包裝、醫藥行業管理職能和包裝裝潢印刷業及室內裝飾業的監督管理職能;協同有關部門審核上市的工交企業的產業政策和募集資金投向職能;擬訂改制前縣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政策、審核改制前縣屬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的職能;承擔非公有制工業經濟和鄉鎮集體工業企業、工業經濟管理職能;指導和管理全縣散裝水泥推廣、牆體材料革新和室內裝飾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步苗族自治縣工業經濟局
  • 性質:政府部門
  • 設立時間:2002年
  • 地區:城步苗族自治縣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值班、信訪、信息、接待、保衛等工作;負責重大事項和決定的督辦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答覆;負責機關財務、房產、車輛、堡榜笑墊基建及維修管理、辦公室設施管理及會議組織等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加掛縣扭虧增盈辦牌子)
研究提出近期工交系統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實施意見,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負責經濟運行日常調節,組織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高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對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實施巨觀管理和指導,規範企業行為規則;協調水電、煤炭、石油、原材料等經濟運行保障要素;對經濟運行中涉及財稅、金融等政策性問題和企業資金情況進行分析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戰跨項達負責全縣扭虧增盈的數據整理、經濟景氣預測等日常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利用區域外資工作,擬定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工業招商引資洽談會;指導、協調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實施;組簽蘭射織企業對外合作交流,指導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對外經濟合作;指導工業領域外來企業合資、合作項目的申報工作;協調企業參與產品展銷會、展示會、博覽會;負責工業經濟技術指標的檢查考核。
(三)產業政策科技股(加掛綜合法規股、中小企業發展促進股牌子)
貫徹落實國家的產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制訂最佳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提出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結構調整及實施意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指導全縣工業結構調整,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聯繫企業家協會,企業管理協會等工業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與調整;負責指導全縣散裝水泥推廣和牆體材料革新以及室內裝飾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擬定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雅判愉策和有關標準、規範。綜合分析工業系統近期經濟運行和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經濟發展戰略目標研究和制訂中長期規劃工作,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全縣信息產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及國家、省、市有關部門提供政務信息。組織綜合性經濟法規的起草和協調,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工交系統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規範性檔案;承辦有關經濟政策的修改、審查工作;指導企業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全縣工業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承辦本局的行政複議與應訴工作;負責全縣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水電等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並實施行政監督執法。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全縣中小企業和鄉鎮集體及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和鼓勵措施,加強巨觀指導,擬訂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指導和推進中小企業產業結構、組織結構和產品結構的調整;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管理全縣悼船背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擬定政策重點扶持中小企業項目及資金投入方向,並監督實施;指導、協調和規範中小企業社會服務體系、中小企業廈項乘信用擔保體系和信用體系的建設,並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擬訂全縣民營經濟發展的規劃措施,協調解決民營經濟發展中的有關重大問題,促進全縣民營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研究擬訂全縣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發展戰略和配套政策措施組編制並實施企業新技術和新產品的開發、推廣及引進技術消化吸收項目的規劃和計畫;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工作,鼓勵和扶持工業企業建立技術中心,組織全縣產業共性技術研製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開發;指導和引導全縣產學研聯合開發;指導、協調高技術產業發展;指導和推動技術創新機制的建設。負責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有關維護企業穩定工作的方針、政策,分析研究全縣維己局護企業穩定工作;承擔對企業穩定情況的信息調度和協調,調解處理企業內部矛盾,協助處理有關重大不穩定事件。
(四)電力股(加掛電力法規監察大隊牌子)
組織擬訂全縣水電工業的方針、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電力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編制、審定年度發電、用電計畫,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平衡電力資源;研究擬訂水電工業的行業發展規劃、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處理電力市場糾紛,發布電力市場信息,研究提出電力價格政策方面的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及管理工作;指導推動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組織電工培訓,辦理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負責供(受)電設備承裝(修、試)企業資格審核及許可證申報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工作。
(五)投資與規劃股(加掛交通、食品、包裝、醫藥股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鼓勵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需報國家、省、市審批和核准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地方管理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和國產設備抵扣所得稅項目確認;指導工交系統行業管理辦公室擬訂行業規劃,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擬上市工業企業的資金投向;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度分析全縣交通運輸和通信、郵政情況,參與制訂全縣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交通、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做好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和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公路、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卡的“三亂”行為。研究擬訂食品、包裝、醫藥工業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的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制訂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對食品、包裝、醫藥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全縣食品、包裝、醫藥行業經濟實行調控,協調食品、包裝、醫藥生產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醫藥儲備工作,管理縣級醫藥儲備資金及儲備藥品;參與食品、包裝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經濟信息,為企業的外引內聯,以及資源、技術、人才和新產品的開發服務。
組織制訂全縣工業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考核全縣重點企業能源消耗指標,推進以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環境保護工作。擬定黃金工業的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黃金生產建設計畫,指導企業生產管理;組織對非法採礦的治理整頓及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的開採審批。
(六)人事股
負責處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業務工作;負責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考察工作,提出黨政領導班子調整配備方案,承辦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工作;協助做好駐城國家、部、省、市屬部門及企業領導班子的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所屬由各工業行辦管理的小型企業領導班子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企業和部、省、市屬部門及企業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黨組織做好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抓好本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中心組的學習和檢查;承擔縣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狀況和調查分析,並提出提高其素質的措施和建議;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四)電力股(加掛電力法規監察大隊牌子)
組織擬訂全縣水電工業的方針、政策和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近期電力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編制、審定年度發電、用電計畫,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情況,平衡電力資源;研究擬訂水電工業的行業發展規劃、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和電網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處理電力市場糾紛,發布電力市場信息,研究提出電力價格政策方面的意見,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及管理工作;指導推動節約用電,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組織電工培訓,辦理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負責供(受)電設備承裝(修、試)企業資格審核及許可證申報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和小電網建設規劃工作。
(五)投資與規劃股(加掛交通、食品、包裝、醫藥股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鼓勵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地方審批、核准和登記備案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含利用外資改造現有企業項目),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需報國家、省、市審批和核准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級財政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負責地方管理的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設備免稅項目和國產設備抵扣所得稅項目確認;指導工交系統行業管理辦公室擬訂行業規劃,研究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的投資方向;協同有關部門審核擬上市工業企業的資金投向;指導工業企業利用外資項目(包括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度分析全縣交通運輸和通信、郵政情況,參與制訂全縣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綜合協調經濟運行中與交通、郵政通信有關的重大問題;做好重點企業、重點工程、重點物資和外貿貨運的運輸調度和協調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公路、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卡的“三亂”行為。研究擬訂食品、包裝、醫藥工業的行業規劃、行業法規和經濟技術的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制訂行業規章、規範和技術標準,實施行業管理;對食品、包裝、醫藥產業政策的實施情況進行督查;對全縣食品、包裝、醫藥行業經濟實行調控,協調食品、包裝、醫藥生產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全縣醫藥儲備工作,管理縣級醫藥儲備資金及儲備藥品;參與食品、包裝工業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內質量標準工作;負責收集整理經濟信息,為企業的外引內聯,以及資源、技術、人才和新產品的開發服務。
組織制訂全縣工業企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考核全縣重點企業能源消耗指標,推進以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開發和設備改造;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建議,依法組織、協調清潔生產促進工作;組織協調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環境保護工作。擬定黃金工業的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黃金生產建設計畫,指導企業生產管理;組織對非法採礦的治理整頓及保護性開採特定礦種的開採審批。
(六)人事股
負責處理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宣傳教育、幹部人事、機構編制等業務工作;負責縣屬國有企業領導班子考察工作,提出黨政領導班子調整配備方案,承辦幹部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工作;協助做好駐城國家、部、省、市屬部門及企業領導班子的管理工作;負責做好所屬由各工業行辦管理的小型企業領導班子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企業和部、省、市屬部門及企業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督促指導企業黨組織做好黨員的管理、教育工作;抓好本局及所屬單位黨組織民主生活會、中心組的學習和檢查;承擔縣工程、經濟系列的職稱評審工作;指導所屬企事業單位人事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出國(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指導企業智力引進工作;研究擬訂全縣工業系統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的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經濟管理幹部和企業經營管理者素質狀況和調查分析,並提出提高其素質的措施和建議;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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