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區發展和改革局

城北區發展和改革局

根據中共西寧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西寧市市縣(區)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寧發[2009]21號)、中共西寧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寧市城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發[2009]25號)和西寧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寧編委發[2010]7號,設立城北區發展和改革局,為城北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北區發展和改革局
  • 外文名:Chengbei district development and reform bureau 
  • 地點:城北區
  • 安排: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減少微觀事務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政務公開,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主要職責

一執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負責實施。提出經濟發展速度、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經濟運行的監測和經濟發展趨勢的預測、預警並提出政策建議、發布經濟信息。
三承擔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
四提出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政策建議,安排、監督管理政府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負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
五分析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建設、經濟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建設建議。
六擬訂區域經濟發展、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提出地區開發和以工代賑政策及建設計畫,承擔以工代賑的管理工作。引導、促進經濟結構合理化布局和協調發展。
七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建議,支持各項社會事業的協調發展。
八執行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九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十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發展和改革局行政編制為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含區物價監督檢查所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其他事項

區物價監督檢查所為區發展和改革局管理的副科級行政機構。主要職責: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查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中的價格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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