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勘探單位成本核算對象

地質勘探單位成本核算對象是指計算地質勘探成本,確定歸集和分配生產費用的具體對象。凡是有實物工作量的項目,都要核算其總成本和單位成本;沒有實物工作量的項目,則核算其費用總支出。地質勘探普查應按地形測量、地質測量、物化探、槽探、淺井、坑探、鑽探、化驗及加工試驗、其他地質工作核算總成本和單位成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質勘探單位成本核算對象
  • 釋義:計算地質勘探成本,確定歸集和分配生產費用的具體對象
地質科學研究和地質其他支出,則核算費用總支出。在核算成本時,地形、地質測量按比例尺面積;物化探按方法、條件點或面積;槽探按立方米;淺井、坑探、鑽探按米;化驗及加工試驗按方法、指數分別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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