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在職職工互助保障計畫

深圳市在職職工互助保障計畫

深圳市在職職工互助保障計畫是由深圳市總工會推出,面向深圳市廣大職工的互助互濟保障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職工互助保障計畫
  • 推出單位:深圳市總工會
深圳市在職職工互助保障計畫
l 概要
“職工互助保障”是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倡導組織、廣大職工自願參加的一種保費低廉、保障力度較大、手續簡便、給付及時、管理規範、不以贏利為目的的互助互濟保障活動。職工互助保障事業是一項“取之於工、用之於工”的公益事業,直接關乎職工民眾的切身利益。各級工會組織把職工互助保障活動作為給職工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的一項重要工作和有力抓手,得到各級黨委和政府的充分肯定,被廣大職工譽為工會給職工的“二次醫保”。
職工互助保障活動是指基於同質風險保障需求的職工,依據章程及有關規定成為會員,並繳納會費形成互助基金,由該基金對會員約定的事故給付互助金的保障活動。職工互助保障是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工會的傳統特色工作。2018年,中國工會十七大首次將職工互助保障寫進《中國工會章程》,是工會會員應該享有的權利。
深圳市在職職工互助保障計畫是深圳市總工會打造“一體兩翼”幫扶保障工作體系、保障職工權益的重要抓手,成為工會貫徹黨和政府關於以人為本、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要求的重要工作內容,是工會履行職工服務職責的重要抓手,是彰顯工人階級團結友愛、幫扶互助與解決職工實際困難的有效途徑。
l 互助保障特點
1.非盈利性質;
2.職工專屬保障;
3.保障全面,性價比高;
4.獨立於醫保與商保;
5.給付便捷,服務周到。
l 深圳市職工保障互助會簡介
深圳市職工保障互助會以公益和非營利為宗旨,堅持互助的本質,加強與政府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工會幫扶工作的有效銜接,深度調研職工醫療保障需求,結合醫療保障實際情況,從職工角度出發,建立了由重大疾病互助、住院醫療互助、意外傷害互助組成的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體系,為職工提供低成本、低收費的普惠性保障服務,充分發揮對醫保體系的補充功能。
2021年,深圳市職工保障互助會轉型升級再出發,大膽創新,進一步最佳化互助保障設計,建立了由住院醫療互助、重大疾病互助、意外傷害互助組成的“三位一體”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體系,為職工構築抵禦疾病、意外風險的又一道防線。
截止至2022年9月,全市廣大職工累計超過295萬人次參加互助保障活動,互助金申領累計超1.1億元。
l 政策支持
職工互助保障費用按規定可從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個人交費等多個渠道籌集,原則上為基層工會集體參保。
其中工會經費的籌集,按照廣東省總工會關於印發《廣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工總〔2018〕5號),第十三條明確規定:“根據《關於深入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粵工辦〔2013〕16號文)和《關於在全省開展職工住院醫療互助保障活動的通知》(粵工辦〔2014〕21 號文)等有關規定,各級工會可從工會經費中列支職工互助保障費用,具體保障計畫選擇和費用列支額度,根據各單位實際,經相關民主程式確定。”該項工會經費支出,在“維權支出-其他維權支出”核算。職工互助保障計畫是工會專門為職工推出的可以使用工會經費參加的互助保障項目。
企業出資的費用,根據財稅〔2009〕27號檔案規定,職工互助保障費用在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可在稅前扣除,有條件的可全部由單位出資,儘可能地減少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l 深圳市職工互助保障計畫體系介紹
深圳市職工互助保障計畫是由住院醫療互助、重大疾病互助、意外傷害互助組成的“三位一體”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體系。
計畫一、深圳市在職職工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A/B款
意義: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計畫,最高可申領32.33萬元,有效填補了醫保空白報銷部分。
(一)深圳市在職職工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A款
保障範圍:因病住院治療的費用(A款:住院醫療費用+住院津貼)
參保對象:凡深圳市16-60周歲正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的,均可參加本計畫。
保障期:1年
保費:165元(A款)
免責期:
保障待遇(互助金):
1.住院醫療費用
(1)城鎮職工醫保統籌範圍內,住院按照醫保報銷後個人自付部分:
-首次申請:100%申領,每次申領最高不超過基本醫療統籌費用的20%;
-第二次申請:80%申領,每次申領最高不超過基本醫療統籌費用的20%。
(2)城鎮職工醫保統籌範圍外,住院自費3000元以上部分:
-首次申請:按照50%申領,以5000元為限;
-第二次申請:按照50%申領,以3000元為限。
(3)住院起付線:
-首次申請:每次以300元為限,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申領;
-第二次申請:每次以300元為限,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申領。
2.住院津貼
-首次申請:100元/天,按有效住院的天數申領,單次以90天為限,每次不超過9000元;
-第二次申請:100元/天,按有效住院的天數申領,單次以90天為限,每次不超過9000元。
3.申領待遇(次數):住院醫療費用和住院津貼均以2次申領為限。
(二)深圳市在職職工住院醫療綜合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B款
保障範圍:因病住院治療的費用(B款:住院醫療費用)
參保對象:凡深圳市16-60周歲正常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的,均可參加本計畫。
保障期:1年
保費: 95元(B款)
免責期:
保障待遇(互助金):
1.住院醫療費用
(1)城鎮職工醫保統籌範圍內,住院按照醫保報銷後個人自付部分:
-首次申請:100%申領,每次申領最高不超過基本醫療統籌費用的20%;
-第二次申請:80%申領,每次申領最高不超過基本醫療統籌費用的20%。
(2)城鎮職工醫保統籌範圍外,住院自費3000元以上部分:
-首次申請:按照50%申領,以5000元為限;
-第二次申請:按照50%申領,以3000元為限。
(3)住院起付線:
-首次申請:每次以300元為限,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申領;
-第二次申請:每次以300元為限,按照實際發生金額申領。
2.申領待遇(次數):住院醫療費用以2次申領為限。
計畫二、深圳市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
意義:深圳市在職職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建立全國工會互助保障類計畫“分級領取”保障體系,將輕症與罕見病也納入了互助範疇,保障種類全面,保障額度最高為32.5萬元,有無醫保都可參加,防止職工因病致困、因病返貧。
保障範圍:
1.重疾
(1)5種罕見重疾:黏多糖貯積症(I型II型IVa型)、戈謝病、法布雷病、脊髓型肌萎縮、糖原累積病(龐貝病);
(2)30種普通重疾:惡性腫瘤——重度、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嚴重腦中風后遺症、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等。
2.一般輕症
3種一般輕症:原位癌、特定腫瘤、惡性腫瘤--輕度。
參保對象:凡深圳市16-60周歲的在職職工,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的,均可參加本計畫。
保障期:1年
保費:80元/份,最多5份
免責期:30天
免責期慰問金:罕見重疾、普通重疾:1000元/份 最多5份,一般輕症:無。
保障待遇(互助金):
1.重疾
(1)罕見重疾:60000元/份,最高300000元
(2)普通重疾:30000元/份,最高150000元
2.一般輕症
5000元/份,最高2.5萬元
申領待遇(次數):
1.一般輕症僅限申領一次,輕症申領不影響罕見重疾及普通重疾的保障,罕見重疾及普通重疾只能申領一種;
2.免責期30天內發生一般輕症,不享受互助金及慰問金申領,輕症責任終止,但不影響罕見重疾及普通重疾的保障責任;
3.免責期30天內發生重大疾病(包含5種罕見重疾+30種普通重疾), 慰問金1000元/份, 最高領取5000元,保障終止;
4.意外原因導致的重疾無免責期。
計畫三、深圳市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
意義:深圳市在職職工意外傷害互助保障計畫(2021版),意外人身保障最高可達47.4萬元,突發疾病身故納入其中,意外門急診及住院醫療均可在額度內申請給付,有無醫保都可參加,全面覆蓋意外導致的風險。
保障範圍:1.因意外事故導致身故、殘疾及醫療費用; 2.突發疾病身故。
參保對象:1.凡深圳市內16-60周歲的在職職工,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的,均可參加本計畫; 2.從事井下採礦、隧道施工、海上鑽井作業、地質勘探、境外勞務輸出等高風險職業類別除外。
保障期:1年
保費:25元/份,最多3份
免責期:
保障待遇(互助金):
1.意外身故、傷殘:
(1)一般意外身故/傷殘50000元/份,最高150000元;
(2)飛機、輪船、軌道交通身故/傷殘100000元/份,最高300000元。
說明:意外傷殘根據傷殘等級按比例申領,十級對應的申領比例為10%,一級為100%,在此之間,傷殘等級每上升一級,申領比例遞增10%。
2.突發疾病身故:
20000元/份,最高60000元。特別說明:
(1)參保人為抗疫一線人員,因突發急性病導致身故,每人每份50000元,最高3份150000元;
(2)參保人為公安民警,在執勤期間因公殉職或突發急性病導致身故,每人每份50000元,最高3份150000元。
3.意外住院津貼:
無論參加一份或多份,意外住院津貼都執行100元/天申領標準,份數不同申領天數不同,最高以90天為限。
4.意外門急診和住院醫療:
(1)限額5000元/份,最高15000元;
(2)免賠額:0元;
(3)通過醫保賬戶結算:自付及自費部分按100%申領;
(4)未通過醫保賬戶結算:按醫療票據結算金額的50%申領。
申領待遇(次數):
1.身故互助金:一次性;
2.傷殘互助金:同一保障期累計不超過最高限額;
3.意外醫療:1份最高以5000元為限,2份以10000元為限,3份上限15000元;
4.意外住院津貼:1份申領最高為30天,以3000元為限;2份最高為60天,以6000元為限;3份最高為90天,以9000元為限。
l 參保流程
進入深圳市總工會官網——點擊服務大廳“互助保障指引”——查看“參保指引”、“表格下載”——下載“深圳市互助會報名表”——填寫報名表並傳送至市互助會信箱——市互助會審核通過——通知繳納保費——參保單位匯款至互助會——保單生效,生成電子保單。
註:1.參保同一計畫須選定同一份數;2.年齡末滿60周歲的在職職工可參加(50-60周歲的女職工須提供社保繳費證明);3.參保不同保障計畫,按其新保、續保分別填寫“參保報名表”。
l 給付流程
進入深圳市總工會官網——點擊服務大廳“互助保障指引”——查看“理賠流程”、“表格下載”——下載“互助金申請表”——填寫報名表並準備所需相關資料後提交至市互助會——市互助會審核 後給付或拒付互助金——給付情況:互助會將互助金匯入參保人銀行賬號,簡訊通知互助金到賬;拒付情況:互助會簡訊通知,必要時出具拒付通知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