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探成本(exploration cost)是衡量礦床勘探經濟效果的一般指標,通常指勘探投資所探明的儲量和儲量所需要的勘探投資兩個方面。前者指平均每元勘探費用能探明多少儲量(探明的總儲量/勘探總投資);後者指每探明一噸儲量平均需要多少勘探費用(勘探總投資/探明的總儲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勘探成本
- 外文名:exploration cost
- 屬性:衡量礦床勘探經濟效果的一般指標
- 成本:勘探投資
- 成本包括:材料、人工和費用等
- 影響因素:礦床的規模、地質複雜程度等
釋義
成本核算方法與舉例
成本核算對象
勘探項目,就是以一個地質單元(盆地、構造、地區)完成一定的地質任務為目的作為一個勘探項目。
工作項目,具體地講可以根據不同的施工方法劃分為,地質調查、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學勘探、油氣地質研究等,在一個工作項目中又按不同的工作方法分為二維地震、三維地震、重力、磁力、電法、遙感等。
一個地質勘探隊一年內如果為兩個以上的勘探項目作業,其成本應當分別列在有關勘探項目中。
成本核算
1、地質勘探施工耗用材料應按勘探任務和消耗定額嚴格控制。隊和單位要有專人負責領用材料,按規定辦理領料手續,領料單必須填明領料單位、工作項目等以便正確計算有關成本。
2、耗用材料可以按計畫成本核算,計畫成本和實際成本之差,應按月按規定分攤材料成本差異。
3、每月應將領料單進行匯集和分析,以隊為基礎,按規定的成本項目,編制材料消耗匯總表,分別列入有關成本。
4、地質勘探隊領用活動房、帳蓬、檢波器等,屬於部分補充更換數量較少的可以一次進入成本;屬於全部更換數量較多的,應按使用期限分月攤入成本。
5、隊或基層單位年終或從野外收工以及轉移施工地區時,對剩餘材料必須進行清點,辦理退料手續,沖減有關成本。
2、各隊和基層單位要嚴格人員的考勤,建立工時記錄,月末應當匯總編制工時利用月報,據以編制人工費用分配表。
3、野外作業臨時在當地雇用民工的,其勞務費用也應計人人工成本,但不應計提職工福利費。
1、各項費用都要嚴格按預算和費用定額控制,並且要按規定的成本項目進行核算。
2、固定資產要按規定計提折舊,不得多提或少提。計提的折舊,應按使用固定資產的單位,分別列入有關成本。
3、固定資產的修理費用應當計人有關成本。一次發生數額較大的大修費用,可以在大修間隔期內分月攤入成本。
4、管理費用應按規定的明細項目核算。管理費用的分配,一般可以按各隊實際工作隊月或各隊工資總額為標準進行分配。
5、資料處理費可以按不同的處理記錄折合成標準張數平均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