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是2021年2月1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鄭州市地方標準,歸口於鄭州市林業局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新鄭紅棗的範圍、術語和定義、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適用於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批准保護的新鄭紅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
  • 標準號:DB 4101/T 12-2020
  • 發布日期:2020-11-19
  • 實施日期:2021-02-19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31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20
  • 批准發布部門: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產品標準
  • 歸口單位:鄭州市林業局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河南省鄭州市新鄭紅棗主要品種為灰棗和雞心棗,新鄭灰棗和種植到其它地區的灰棗相比,具有其它產地沒有的香味。新鄭雞心棗形似雞心、尾部很尖、棗果較小、肉質酥脆、汁液多、香甜、口食無渣,移栽其它地區後略有酸味,口感不如原產地好。新鄭紅棗由於豐產性好、品質佳,被移栽到中國各地,灰棗成為中國種植面最大、產量最高的品種,一些商家為追求更高的經濟效益,打著新鄭紅棗的旗號進行銷售,嚴重侵害了新鄭紅棗的聲譽,也侵害了新鄭紅棗棗農、生產經營者及消費者的利益,因而出台了《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9年10月,《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通過專家委員會的立項評估,由新鄭市紅棗科學研究院提出立項申請。
2019年11月,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關於下達2019年鄭州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通知》(鄭市監〔2021〕350號),《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主要由新鄭市紅棗科學研究院負責組織編寫。
  • 成立標準編寫組
2019年11月21日,《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列入2019年鄭州市地方標準制定計畫。標準編制任務後下達後,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小組,制定了標準實施方案與目標任務。
  • 編制標準草案
標準編制起草組根據多年的工作經驗和收集的資料,結合新鄭紅棗的實際情況進行研究和總結,確定了《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的基本內容和思路,擬定了標準的大綱,形成了標準的基本構架,明確了執筆起草人員對標準草案進行編制。
  • 編制工作組討論稿
為進一步完善標準,在標準初稿完成後,標準起草組人員全體人員對有關指標、方法和措施進行討論,提出了修改意見,編制組根據大家的討論結果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形成工作組討論稿。
  • 編制徵求意見稿
2019年11月標準立項後,邀請了相關紅棗專家、企業和棗農對工作組討論稿提出修改意見進行修改,標準起草組根據大家的意見進行修改,形成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11月19日,《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
2021年2月19日,《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依據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部門頒布的《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與《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GB/T 17924-2008)的規定製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新鄭市紅棗科學研究院、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蘇彩霞、吳艷、李海濤、李占林、平峰、田雯、閆超、張水林、李威、趙爽英、趙會娜、王丹玉、白玉瑞、楊麗、郭凱勛、劉曉紅、安安、陳謨林、馬元忠。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
2
5 要求
2
6 檢驗方法
4
7 檢驗規則
5
8 標籤、標誌、包裝
5
9 運輸、貯存
5
附錄A(規範性)新鄭紅棗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
7
參考資料來源

內容範圍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規定了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新鄭紅棗的範圍、術語和定義、地理標誌產品保護範圍、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籤、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該標準適用於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批准保護的新鄭紅棗。

引用檔案

GB 276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麥芽糖、乳糖的測定
GB 5084 農田灌溉水質標準
GB/T 5835 乾制紅棗
GB/T 6543 運輸包裝用單瓦楞紙箱和雙瓦楞紙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
GB/T 17924 地理標誌產品—標準通用要求
GB 299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LY/T 1497-2017 棗優質豐產栽培技術規程
JJF 1070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第75號令)
參考資料來源

意義價值

《地理標誌產品—新鄭紅棗》(DB 4101/T 12-2020)所制定的各項技術方法、措施要求具有前瞻性和先進性,且符合產業實際,可操作性強,又有實用性。該標準與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環境生態保護相結合,可以實現新鄭紅棗的可持續發展,對新鄭紅棗資源保護有著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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