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共產品

地方公共產品定義:是指由各級地方政府提供,只能滿足某一特定區域範圍內居民公共消費需求的產品和服務。非競爭性、非排他性是公共產品的基本特徵,地方性公共產品和全國性公共產品一樣具備這兩個特徵,此外,地方性公共產品還具備空間限制性等獨有的特徵。非競爭性:一個人從公共產品的消費中獲得收益時,並不會降低其他人的收益。非排他性:把那些不付費而使用該產品的人排除在外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不切實際的。空間限制性,它的收益被限定在非常小的區域內——一個自治市或是一個都市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方公共產品
  • 外文名:local public good
  • 關聯詞:全國公共產品,也稱公共產品
基本理論,特徵,基本分類,

基本理論

蒂布特假說:1956年,美國華盛頓大學的公共經濟學家查爾斯·蒂布特(Charles Tibout)寫了一篇註明的文章——《地方支出的純理論》。在文中,他指出:地方社區彼此相互競爭向公民提供公共產品。與企業向公民提供公共品一樣,可以使公民有效地得到他們想要的數量和形式。他認為,就像私人企業間的競爭導致私人物品的有效供給一樣,地方社區間的競爭將會導致地方性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給。這一假說就是蒂布特假說。
蒂布特假說的主要內容有兩個,一是邊際成本為零推動了地方政府在地方公共物品供應商的相互競爭;二是以自由遷徙為前提推動了"用腳投票"。每個居民從個人效用最大化出發,不斷遷移,只有當其中個人遷徙的邊際成本與邊際收益相等時才會停止尋找最佳地方政府而定居下來。

特徵

(除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之外)
1:地方公共產品提供主體是各級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了解當地居民對公共產品的偏好,更能準確地滿足地方居民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因而,地方政府是地方性公共產品的提供主體。
2:收益範圍有地域性。無論是地方純公共產品還是地方混合產品,在消費上受地理空間限制,因此其收益對象和收益範圍往往是被限定在特定的區域內,超過這一範圍的居民就無法獲得相應的利益。這是地方公共產品與全國公共產品最主要的區別。
3:具有俱樂部產品特徵。許多地方產品就是一種典型的俱樂部產品,在該產品使用容量的約束範圍內,有一定的非競爭性。但是,由於地方公共產品的地域性特徵,一旦人數過度增加,便會出現擁擠問題,因此地方公共產品受益對象和範圍的地域限制,可以做到準公共產品的排他性。
4:具有溢出效應。溢出效應是指一些地方公共產品的收益與行政上的地理範圍不一致,即其收益範圍大於行政界限,從而向相鄰的區域擴散的現象。例如,地方公共電視台不僅覆蓋本地區,其周邊地區也能收到。地方公共產品的溢出效應可以是正的也可以是負的。
5:具有層次性。按不同的收益對象範圍,地方公共產品由不同級層的地方政府提供。如果一條河流流經多個地方轄區,其收益範圍是所有這些地區;如果只是某一轄區內的河流,收益範圍是單一地區。因此不同的河流需要不同級層的政府來管轄。

基本分類

一:按有無實體分,分為有形的和無形的。有形的如基礎設施,垃圾處理,街道照明,城市綠化,供水等等,無形的指各種地方性管理措施和政策規定,警察保全等服務。
二:按功能和特徵分。
  1. 地方社會管理:指各地政府為履行資深職能而進行的各種管理活動,它具體包括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規制等。這類地方性公共產品在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最強,更加接近於純公共產品。
  2. 基礎設施:具體包括道路、交通、電力、電信、自來水、下水道、路燈、垃圾收集處理和煤氣管道等等。基礎設施的收益範圍是有明顯的地域性的,再加上基礎設施所具有的規模經濟和自然壟斷屬性,所以它主要由地方政府來負責提供。
  3. 地方社會服務:包括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氣象預報和消防等。作為一種重要的地方性公共產品,地方社會服務具有比較明顯的社會公益性,但與基礎設施不同的是,社會服務中並不具備明顯的規模經濟和自然壟斷屬性。
  4. 文化與傳播媒介:主要包括廣播電視報紙雜誌圖書館博物館以及文物與文化遺產發掘等等。地域不同,文化和人口結構不同,對文化和傳播媒介的需求也會有差異,所以,地方政府部門提供文化與傳播媒介類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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