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共產品定義:是指由各級地方政府提供,只能滿足某一特定區域範圍內居民公共消費需求的產品和服務。非競爭性、非排他性是公共產品的基本特徵,地方性公共產品和全國性公共產品一樣具備這兩個特徵,此外,地方性公共產品還具備空間限制性等獨有的特徵。非競爭性:一個人從公共產品的消費中獲得收益時,並不會降低其他人的收益。非排他性:把那些不付費而使用該產品的人排除在外是不可能的或者是不切實際的。空間限制性,它的收益被限定在非常小的區域內——一個自治市或是一個都市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方公共產品
- 外文名:local public good
- 關聯詞:全國公共產品,也稱公共產品
基本理論
特徵
基本分類
- 地方社會管理:指各地政府為履行資深職能而進行的各種管理活動,它具體包括地方政府提供的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規制等。這類地方性公共產品在消費上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最強,更加接近於純公共產品。
- 基礎設施:具體包括道路、交通、電力、電信、自來水、下水道、路燈、垃圾收集處理和煤氣管道等等。基礎設施的收益範圍是有明顯的地域性的,再加上基礎設施所具有的規模經濟和自然壟斷屬性,所以它主要由地方政府來負責提供。
- 地方社會服務:包括基礎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氣象預報和消防等。作為一種重要的地方性公共產品,地方社會服務具有比較明顯的社會公益性,但與基礎設施不同的是,社會服務中並不具備明顯的規模經濟和自然壟斷屬性。
- 文化與傳播媒介:主要包括廣播電視報紙雜誌圖書館博物館以及文物與文化遺產發掘等等。地域不同,文化和人口結構不同,對文化和傳播媒介的需求也會有差異,所以,地方政府部門提供文化與傳播媒介類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