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規律研究是一篇由賈凱君著,胡鈞指導的政治經濟學博士論文。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外文題名
Study on the supply law of China’s local development public goods
論文作者
賈凱君著
導師
胡鈞指導
學科專業
政治經濟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地方經濟 經濟發展 供給制
館藏號
F127
館藏目錄
2009\F127\34
中文摘要
理論界對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規律的研究,主要是在西方公共產品理論指導下,探討我國地方經濟發展中,如何通過供給相應的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彌補市場失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重心圍繞著如何彌補市場失靈展開分析;研究內容主要包括相應公共產品的均衡供給量、供給方式、供給績效等。然而,從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和社會主義經濟發展實踐來看,市場失靈在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已不再是市場機制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失靈,更多的表現為市場經濟活動中某些市場主體短期的、局部的共同利益需求難以通過市場機制自行解決而帶來的問題。在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實踐中,受市場主體利益需求的片面影響,出現了供給結構、地區間供給的失衡以及惡性競爭供給、供給水平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匹配等問題。局限於西方公共產品理論的認識,不能從根本上明確這些難題,也很難從本質上把握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規律。 本文通過對馬克思公共產品理論和西方公共產品理論的對比分析,以馬克思公共產品理論為指導,借鑑西方公共產品理論的積極成果,將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界定為:社會整體供給的滿足地方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或市場主體利益需求的地方公共產品。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是社會經濟存在和發展必須的一種社會需要,是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發揮作用要求的一種共同利益需要,具有潛在性、整體性、長遠性等特徵;市場主體利益需求是市場經濟實踐中某些市場主體從自己局部的、短期的個體利益出發產生的具有一定共性的市場需求,是社會經濟發展規律在社會經濟發展實踐中直接的、表象的反映,具有直接性、局部性、短期性和分散性等具體性質。現實經濟生活中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主要通過政府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而供給的各種規劃、計畫、巨觀調控、產業政策等無形公共服務,和經濟發展所需的基礎設施、農村經濟發展所需的科技服務類產品,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所需的前沿技術類產品、區域經濟趕超發展所需的招商引資類產品等物質形式的公共產品表現出來。在明確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內涵的基礎上,本文進一步通過理論分析推導出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經濟規律命題。然後從縱向和橫向角度展開實證考察,明確供給規律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的表現形式和作用機制;最後從綜合的角度對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實踐展開規範分析。 首先,從理論上推導出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規律的具體內容,即供給的決定因素、影響因素、供給量、供給方式、具體產品的選擇、供給水平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的關係等;從根本上明確我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決定了,我國供給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不是為了彌補市場失靈,而是遵循地方社會經濟發展規律要求,滿足地方社會經濟發展需要。 其次,從政府職能、中央與地方財政支出結構體制和政府投資等角度,縱向考察中央與地方、整體與局部關係下,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實踐;從園區經濟供給實踐、競爭性供給和供給方式等角度,橫向考察地方自身及地方之間的競爭性供給實踐;進而從實證角度論證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制度下供給的決定因素是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市場主體利益需求在供給中起到明確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基礎性作用,並且只有在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主導下才能發揮相應的積極作用,否則將會對供給實踐產生錯誤誘導。供給方式主要取決於地方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性質,適宜使用市場供給的,要充分利用市場供給效率,不適宜市場供給的,即使市場供給能夠帶來效率也要堅持政府供給。競爭性供給主要體現了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對市場主體利益需求的規範、引導機制。良性競爭性供給是兩者相統一的體現;惡性競爭性供給後者對前者的背離,是後者單方面主導供給的結果。供給量主要取決於社會剩餘產品量的大小及其分配的結果,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決定。 最後,通過對我國供給實踐的綜合規範分析,從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決定機制、社會經濟發展需要與市場主體利益需求相互作用機制、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選擇機制、競爭性供給機制、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供給水平機制等方面,進一步論證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規律命題,把握其具體作用機制。在此基礎上探索如何在供給實踐中發揮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決定作用和市場主體利益需求的基礎性作用,如何選擇合適的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如何通過供給彈性衡量具體的某種公共產品的供給量是過剩還是不足,如何解決惡性競爭性供給矛盾,如何從機制上提高供給效率,如何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籌中央與地方的供給關係,如何遵循地方經濟發展規律創新具體公共產品等。 本文通過實證分析與規範分析相結合、歷史分析和邏輯分析相結合、歸納分析和演繹推理分析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等方法,從理論上明確西方公共產品理論在我國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指導上的不足,以及馬克思公共產品理論對我國供給實踐的準確解釋。從實踐上,一方面深入解釋我國具體供給實踐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比如,地方之間的惡性競爭性供給;許多諸如科研、教育等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供給不足等問題。另一方面,從我國的供給決定因素、供給作用機制、中央與地方的供給關係、具體公共產品創新等方面,為我國科學供給地方經濟發展型公共產品,促進地方經濟和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針對性綜合規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