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程防護

地下工程防護,地下工程對於常規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生物武器等的綜合防護措施。主要從兩方面達到防護要求:(1)藉助於岩土介質、地下工程結構物本身,以及堅固的防護門,以抵抗武器衝擊和爆炸產生的動載荷。(2)對地下工程的出入口、通風口和其他孔口採用密閉門、除塵室、濾毒室等設施,防止放射性沾染、毒劑侵入,以保證人員和設備的安全。具體措施為:(1)選擇有利的地形,使工程洞口和其他凸出於地面以上的部分(如通風井和其他孔口),以及與地面連通的道路等得以隱蔽和偽裝。(2)選擇合理的埋置深度,以利用山體自然防護層厚度,提高抗衝擊、爆炸的能力,削弱射線劑量。(3)根據工程的重要程度,綜合考慮各種防護設施的建築布置,並進行結構物強度設計。(4)對各種孔口和穿牆管線進行構造處理,確保防毒密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下工程防護
  • 釋義:地下工程對於常規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和生物武器等的綜合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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