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

土地開發和商品房貸款是銀行為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提供周轉資金而發放的一種貸款。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在1986年正式發放此項貸款。主要用於征地、拆遷、設計、小區內基礎設施建設、營建商品房等。其他配套工程的建設,在落實還款來源的條件下,也可以發放貸款。貸款對象是各地綜合開發公司、房屋建設開發公司、住宅公司,以及其他從事城市房地產綜合開發的經營單位。

貸款條件:(1) 進行土地開發和商品房建設的地區,應具備經有權機關批准的城市規劃和建設規劃;(2) 所建項目必須符合規劃要求,具備開發和建設條件;(3) 經濟效益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貸款期限:商品房貸款為一年;土地開發貸款一般為二年。工程竣工出售後,用土地開發收入和出售商品房所收回的資金歸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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