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總管大臣

官名。亦稱“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掌管圓明園及熙春園、綺春園、長春園等處之門禁、庫儲及歲修興作、稽核出納等一應事務,並於皇帝出入之時率屬隨侍值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圓明園總管大臣
  • 別名: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
  • 類型:官職
  • 時代:清代
架構
雍正元年(1723)置,無定員, 由皇帝特簡。其屬官初多變化,乾隆中漸趨定製: 郎中一人, 協理一應事務;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辦理奏摺並一切稿案;苑丞七人、苑副九人、委署苑副一人,分管各處殿座、河道,輪流值宿;筆帖式十二人,承辦翻譯等事並供使令。另設拜唐阿六人、園戶頭目三十三人、園戶四百五十九人、園隸六十六人、匠役九十一人、閘軍五十人,承應各項差務,並在苑丞、苑副等率領下在安佑宮舍衛城、明春門及長春園、綺春園、熙春園等處外圍輪班值宿;六品執事侍總管太監一名,七品執守侍副總管太監四名、首領太監十名,八品侍監副首領太監二十二名,無品級副首領太監五十一名,太監五百三十二名(內技勇太監六十名、司房太監五名、九州清晏太監二名、船上太監十四名、各處當差太監四百五十一名),分別伺候差務,看守陳設,並管帶園戶、匠役等出入。其下屬機構有:銀庫,設庫掌一人、庫守八人,掌收儲內帑銀兩;器皿庫,設庫掌一人、庫守八人,掌存儲木器、銅器、鐵器、竹器以及瓷、錫、燈、爐等器物。此外,還設有木廠以儲木材,現行房以儲杉篙、竹蓆、磚瓦、銅鐵、紙張、顏料等物,銷算房以銷算工料,督催所掌督催工作及文移等事,均由堂主事、委署主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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