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關係

國際關係

國際關係是國際行為主體之間關係的總稱。包括政治關係、經濟關係、民族關係、軍事關係、文化關係、宗教關係、地域關係等。其中國際政治關係又是最重要和最活躍的關係,與政治密切相關的經濟關係是最基本的關係。美國國際關係專家漢斯·摩根索和法國的雷蒙·阿隆認為,國際關係就是國際政治,二者等同。西方一些學者將國際關係中的外交關係與軍事關係視為“硬政治”,視經濟關係為“軟政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關係
  • 外文名: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隸屬政治科學
  • 含義:研究國際之間外交事務和關係
  • 研究目標:領土爭端、核危機
  • 創立時間:第一次世界大戰後
  • 影響:影響了後世思想
概念簡介,發展歷程,國際關係理論範式(範式:理論群),簡介,批評,自由/理想主義,現實主義,建構主義,馬克思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命題(命題:中層理論),國際社會理論,批判理論,後實證主義,國家理論,國際關係理論的一些概念,系統層次,單位層級,個人層級,國際組織,行為主體,國家行為體,非國家行為體,補充,

概念簡介

作為政治科學的一個重要範疇,國際關係也和經濟、歷史、法學、地理、社會、人類學、心理學、文化研究緊密聯繫。從全球化到領土爭端、核危機、民族主義、經濟發展、恐怖主義、人權等,都是國際關係範疇研究的議題。
國際關係是政治學的一個分支,研究國際社會之間的外交事務和關係,如國家、政府國際組織、非政府國際組織、跨國公司等。國際關係既是學術的領域,也是公共政策的領域。
國際關係理論是探討和尋求關於國際關係現象的一般性規律,對國際關係中反覆出現的、規律性的現象加以解釋。國際關係理論是具有通則性、對國際現象的描述和解釋。現在的國際學界所討論的國際關係理論形式是在歷史的辯論中逐步形成和塑造的。
在草創階段,國際關係研究更多的從屬於法律和歷史的研究,而隨著學科的逐步成熟,對國際關係一般性規律的討論成了學科的主要特徵。

發展歷程

斯坦利·霍夫曼的說法:“國際關係理論是一門既古老、又年輕的學科。”國際關係理論應該在國家出現以後不久就出現了。《左傳》中的“燭之武卻秦師”,《史記》中記載的“連橫”、“合縱”等等,以及在古希臘和古羅馬歷史中的一些事件,都具有國際關係理論的萌芽,
國際關係
只是都一直沒有被系統化。直到一戰以後,國際關係問題才逐漸形成一門學科並在西方一些大學中講授。這門年輕的學科,卻又是理論派別和分歧最多的學科之一。這些理論派別有兩個特點,一是相互關心的東西相差很大,二是相互之間攻擊的熱情很高。
從某種意義上說,有國家出現就有了國際關係。但是古代對國際關係的研究沒有形成一個學科,而是主要散見於古典政治學,歷史學,哲學的某些部分。如:《伯羅奔尼撒戰爭史》和中國古代的《戰國策》等。國際關係形成一門獨立的學科是20世紀的事情。
1919年英國威爾斯大學設立第一個國際關係教席一般被認為是國際關係學科建立的標誌。但直到20世紀70年代它才有了比較象樣的可稱為一門學科的輪廓,國際關係學者們在理論體系,主要概念,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對象等方面開始出現明顯的共同點。
直至今天,國際關係仍不能算得上是一門比較成熟的社會科學,但是從現實中已經湧現的大量國際關係研究的專業機構,學術刊物乃至時事報刊看,國際關係已經成為了一門獨立性較強的學科。
國際關係的歷史可以追溯回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現代的國家制度從那時開始發展。在這之前,歐洲中世紀的權力架構體制都是根基於模糊的宗教等級制度上。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確立了主權的概念,主權意味著統治者或君主將不會認可任何在其領土之內地位同等和更高的權力存在。
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權力架構類似於當時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當代的國際關係在冷戰期間的非殖民地化後終於確立。不過,雖然民族國家制度被視為是“現代”的,但許多國家並沒有結合這種制度,因而被稱為“前現代”。
除此之外,一些國家也已經發展超脫出民族國家之外,因而被稱為“後現代”。因此,國際關係是否有能力針對這些不同形式的國家之間的關係進行研究也經常是爭論的話題。

國際關係理論範式(範式:理論群)

簡介

稱為國際關係理論(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的研究是在一戰後才開始發展的。不過,國際關係的理論也是長期以來就在其他社會科學的作品裡發展的。
許多人舉出修昔底德所著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史為現實主義理論的先驅,其他包括托馬斯·霍布斯的《利維坦》、馬基維利的《君主論》也都進一步的闡述現實主義理論。同樣地,自由主義也從孟德斯鳩、康德和盧梭的作品裡浮現,康德也常被認為是第一個闡述了民主和平論的人。
雖然當代定義的人權與自然法所定義的權利有著不小的差異,格勞秀斯仍在人道的根基上闡述了人們應享有的普遍權利。從20世紀直到現在,建構主義國際關係理論,馬克思主義也對國際關係的理論有重大影響。

批評

一些人批評國際關係對於歷史的解釋是以歐洲為中心的;他們舉出在1648年威斯伐倫和約之前,便已經有一些非歐洲的國家有著類似的制度。一些人則主張的制度已經超越了威斯伐倫契約,因為政治共同體的擴張已經轉化為如歐洲聯盟一般超越民族的政府。
國際關係學者Barry Buzan便指出,由於世界上一些地區仍廣泛存在前現代的國家,也因此圍繞著威斯伐倫制度的解釋方式在這些地區是發揮不了作用的。
威斯伐倫制度將國家視為國際關係的唯一參與者,但現代快速發展的資訊技術使得全世界的人們能更快而更輕易的進行交流,因此在這方面也難以用威斯伐倫的制度來解釋。同時資訊技術的增長也使一些非政府的實體組織能跨越距離限制,更快速地進行交流協調,使他們能更有效地發揮影響力。

自由/理想主義

理論精要
主要行為體:國家,非政府團體,國際組織
對個人的觀點:基本上是善的;能夠彼此合作
對國家的觀點:不是自主行為體;具有多種利益
對國際體系的觀點:行為體之間相互依賴;國際社會;無政府狀態
對變革的看法:可能,受歡迎的進程
主要理論家:孟德斯鳩,康德,威爾遜,基歐漢,穆勒
思想淵源
格勞秀斯《戰爭與和平法》
洛克個人主義政治觀
亞當·斯密自由資本主義理論
康德世界和平理論
理想主義
理想主義可以被視為是第一個國際關係的理論。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浮現,主張通過成立全球性的協商治理機制以解決國際關係的無政府狀態,克服國家在國際關係上控制和限制戰爭的無能。
早期的擁護者包括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在巴黎和會上提出“威爾遜十四條綱領”)以及英國下院議員諾曼·安及爾(Norman Angell),安及爾主張國家互相合作才能獲得更多利益,而戰爭所帶來的毀滅注定是沒有益處的。
不過自由主義的理論要直到被愛德華·霍列特·卡爾嘲笑為理想主義後才被定型。國際關係的自由主義往往被現實主義者嘲笑為烏托邦的幻想。
新自由主義
新自由主義試圖更新自由主義的思想,他們同意新現實主義主張國家是國際關係的主要參與者的理論,但仍認為非國家的參與者和國際組織也應該被認真看待。
擁護者如約瑟夫·奈伊(Joseph Nye)主張國家會在相對利益以外的事情上互相合作,也因此能出現互利的結果。在冷戰里對國際組織的依賴增加也使得新自由主義被稱為新自由制度主義(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現實主義

理論精要
主要行為體:國際體系,國家
對個人的觀點:追求權力;權力;敵對性
對國家的關係:追求權力;單一行為體;按照國家利益行事
對國際體系的觀點:無政府狀態;在均勢體系中實現相對穩定
對變革的看法:變革可能性小;緩慢的結構變遷
主要理論家:修昔底德,聖奧古斯丁,馬基雅維利,霍布斯,摩根索,華爾茲,吉爾平,米爾斯海默
思想淵源
複雜現實主義:修昔底德
基礎現實主義:馬基雅維利
結構現實主義:霍布斯
憲政現實主義:盧梭
Twenty Years CrisisTwenty Years Crisis
古典現實主義
早期的現實主義者如漢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主張國家都是自私的、追求利益的理性參與者;任何國家間的合作都只是意外造成的。其代表作《國家間政治——權力鬥爭與和平》是一部囊括國際關係研究諸多領域的系統工程,其研究領域之廣使後世研究者很難跨越。摩根索的現實主義六原則魅力經久不衰,至今仍指導著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的研究。愛德華·卡爾的《二十年危機》( Twenty Years Crisis) 被視為現實主義的開山之作.現實主義的政治家代表人物有美國駐蘇聯大使喬治·凱南,美國總統尼克森及其國家安全秘書基辛格
新現實主義
新現實主義學者肯尼思·華爾茲(又譯作沃爾茲)的著作《國際政治理論》被視為新現實主義流派的開山之作。沃爾茲本人將新現實主義稱為“結構現實主義”。在保持現實主義以經驗為依據的觀察上,國際關係是由互相對立的關係所組成的,新現實主義者指出這是國際系統的無政府架構造成的。他們拒絕解釋國家內部的特徵,主張國與國之間因為相對利益和平衡而不得不對抗權力的集中。與現實主義不同的是,新現實主義試圖採取科學和更為實證性的方式。
進攻性現實主義
學派代表人:約翰·米爾斯海默,其著作《大國政治的悲劇》一書,被稱為是“進攻性現實主義”的代表作。

建構主義

理論精要
主要行為體:個人,集體認同
對個人的觀點:主要單位,尤其是精英
對國家的觀點:國家行為取決於精英信念、集體規範和社會身份
對國際體系的觀點:單獨國際結構什麼也解釋不了
對變革的看法:相信漸進的變革的可能性
建構主義(Constructivism)試圖將一些後實證主義的認識論和實體論前提與實證主義的理論結合。它的擁護者宣稱他們是實證主義與後實證主義理論的綜合。社會構成主義專注於那些定義了國際系統的權力上,它的創始人—亞歷山大·溫特(Alexander Wendt)指出無政府狀態便是由國家造成的,意味著國際架構並非只是限制在國家的行動上,事實上也包含了國家媒介的本體和利益所促成的行動。
不過,實證主義和後實證主義兩派都提出了批評:後實證主義者主張專注於研究國家會造成其忽略了種族/階級/性別,使它成為另一個實證主義的理論。而(新)自由主義/現實主義的支持者則認為社會構成主義拋棄了太多的實證的假設,因此不能被視為實證主義的一種。

馬克思主義

理論精要
主要行為體:社會階級、跨國精英、跨國公司
對個人的觀點:行為取決於經濟階層
對國家的觀點:國際資本主義結構的代言人和資產階級的執行代言人
對國際體系的觀點:高度分層;由國際資本主義體系主導
對變革的看法:革命性的變革不可避免
主要理論家:馬克思,霍布森,列寧,普雷比什
馬克思主義和新馬克思主義的國際關係理論反對現實主義/自由主義對於國家衝突或合作的觀點;相反的他們專注於經濟和物質上的觀點。他們假設經濟是高於其他一切問題的;強調階級是主要的研究方向。馬克思主義者認為國際系統是結合了資本主義制度追求資本聚集的結果。也因此,殖民時期帶來了殖民地的原料,也帶來了控制的殖民地市場以供出口,而殖民地自治化帶來的則是新的依賴殖民國的形式。
馬克思主義的依賴理論主張,已開發國家為了追求權力,藉由政治顧問、傳教士、專家和跨國企業滲透開發中國家將其融入資本主義體制內,以此占用他們的自然資源,並使他們必須依賴已開發國家。
馬克思的理論在美國較少受到注意,因為美國從來沒有一定規模的社會主義政黨存在過。但它在歐洲和其他地方較為常見。

國際關係理論命題(命題:中層理論)

國際社會理論

國際社會理論(International society theory)聚焦於國家之間共有的基準和價值觀,以及它們管理國際關係的方式。這樣的基準包括外交、秩序、和國際法。與新自由主義不同的是,他們並非採取實證的方式,同時由於他們較依附於英國而不是美國,因此也被稱為英國學派。這些理論家專注於人道的國際介入上,並且將其分割為兩種群體,一種團結主義的群體擁護人道介入,而另一種多元論的群體則強調主權的觀念和秩序。

批判理論

國際關係批判理論跨越多種社會科學,在本質上而言也不是一種國際關係的理論。擁護者如羅伯特·寇克斯(Robert Cox)強調人類對於解放的需要,因為國家減少了在提供個人服務和安全上的角色。因此,這種“批判”的國際關係理論是以國家為中心的。
國際關係批判理論包含多種理論流派,不可能出現一個完整的列表。例子包括功能主義、新功能主義、女性主義、依賴理論(Dependency theory)等

後實證主義

後實證主義的國際理論試著結合各種形式的安全問題。他們主張國際關係是以研究外交事務和關係為主的,國家和非國家的參與者都應該包含在內。與一般研究高層的國家政治不同的是,國際關係也應該研究世界上較為平常的國際政治—包含了高層與低層的政治部分。因此,一些議題例如性別(通常以女性主義為名突顯女性附屬於男性的關係—雖然一些女性主義也允許加以逆轉)和種族(例如沒有國家的參與者例如庫德族或巴勒斯坦人)都是與國際安全有關的—替代了傳統上專注於外交和戰爭的國際關係研究。
後實證主義的理論經常明確地提倡一種倫理學的國際關係研究基準。這在傳統的國際關係里通常被排除,因為實證主義的理論在實證的真相和判斷的基準之間已經劃清了界線—而後實證主義者則主張理論是由現實所構成的;換句話說,由於不受權力影響的知識並不存在,因此完全獨立而真實的理論也是不可能存在的。
後實證主義理論並不試著按照科學或社會學的方向進行。相反地,他們試著以研究有關問題的方式來講述國際關係,以判斷國際現狀是如何提升某些權力關係的。

國家理論

國家需要理論認定國家行為的根本動力來源於客觀的國家需要,而非主觀色彩濃厚的國家利益。主張以“需要-權利”範式取代傳統的“利益-權力”範式,來指導國際關係研究與實踐,雖然帶有理想主義色彩,但確實指出了構建平等與和諧國際秩序的必由之路。

國際關係理論的一些概念

系統層次

國際關係時常被視為是一種分析的層次,系統層次是指那些定義並形塑了國際環境的觀念,在國際層次上就如同無政府狀態一般,沒有一個世界政府的存在。
力量在國際關係上的概念可以被形容為一國擁有的資源、潛力、和國際影響力的程度。這通常被分為硬力量(Hard power)和軟力量(Soft power),硬力量與武力的使用有關,而軟力量則通常與經濟、外交和文化影響有關。
極化(Polarity)在國際關係上指的是國際系統里的權力分配。這種觀念在冷戰期間浮現,當時國際系統是由兩個兩極的超級大國之間的衝突所主導的。在1945年以前的國際系統則被稱為多極,由許多大國之間主導。蘇聯在1991年的瓦解也使許多人將美國視為當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級大國。
一些國際關係的理論都是以類似冷戰的兩極觀念所為根基的。
權力制衡則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盛行歐洲的理論,這個理論主張國與國之間結盟的制衡將能達成穩定並避免戰爭。權力制衡的理論在冷戰期間再度崛起,成為肯尼思·沃爾茲新現實主義的中心機制。從這個理論上,發展出制衡(權力之間互相制衡)與選邊站(國家選擇與哪一方結盟)的概念。
霸權穩定論(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也是從極化衍生的概念,尤其是在單極化的國家上。霸權是在國際系統里擁有單極優勢的權力,霸權穩定論主張這種情況的結構是穩定的,因為霸權勢力和其他國家都能在國際系統上互相合作。這與許多新現實主義的主張相反,尤其是肯尼思·沃爾茲,他主張冷戰的結束和單極霸權的出現是一種不穩定的結構,並且會不可避免地改變。
許多支持現行國際系統的人認為世界上的國家越來越互相依賴,彼此都對其他國家有所責任和依賴。支持者指出全球化—尤其是國際間的經濟互動逐漸成長。國際組織的角色以及在國際系統上各國對一些運作原則的廣泛接受也強化了互相依賴的理論。
依賴理論(Dependency theory)是時常與馬克思主義連結的理論,主張核心國家會去剝削邊陲國家以增進自身的繁榮。許多從這種理論衍生的不同版本要不是認為這是不可避免的(標準的依賴理論),就是使用這個理論以強調改變的必要性(新馬克思主義)。

單位層級

在分析層次上的單位層級時常是以國家作為單位,以解釋國家單位的部分,而不是解釋一整個國際系統。
政權形式:一般認為一個國家的政權形式能夠支配它在國際系統上與其他國家的互動方式。
民主和平論是一種主張民主國家之間不可能出現戰爭的理論。主張民主制度使得一個國家的政策基準具體化,只有在正當理由下才能對他國發動戰爭,而且民主也促成互相的信任和尊重。
共產主義則提倡世界革命,同樣也是主張這樣能使全世界和平共存,根基於一個無產階級的全球社會上。
修正主義/現狀:國家可以依照他們是否接受的現狀來分類。修正主義國家企圖在國際關係的規則和實踐上進行根本的,對於當前的現狀感到不滿。他們認為當前的國際系統是由西方國家所創立以維持自身優勢的。舉例而言,中國原本屬於渴望改變現狀的國家之一,但已經傾向於維持現狀,因為維持現狀對他們較為有利。
宗教也時常被視為是一個擁有正常國家在國際系統里的行動效力的組織。宗教是一種有組織地原則,尤其是在伊斯蘭國家,而政教分離論則是在這個光譜的另一端,自由主義的國際關係理論便支持分離政治和宗教的關係。

個人層級

在國際關係里以國家為單位所進行的解釋也能運用至其他的理論方面,而不限定在以國家為中心的國際關係觀點。
國際關係的心理學因素:將心理學因素的解釋用於國際關係,是來自於現實主義所主張的:國家並非只是一個看不見的“黑盒子”,外交的決策有許多其他的影響因素。檢視人性在進行決策時的過程也可能提供一些解釋的力量,因為許多參與者可能接收了錯誤的資訊。團體迷思的現象便是將子單位層級的心理學因素套用至國際關係的經典例子。
官僚政治:官僚政治專注於研究官僚在決策上所扮演的角色,並認為最後的決策其實是由官僚們鬥爭所產生的結果。
宗教、種族、和分離主義團體:將這些方面作為子單位層級來研究時,能夠解釋一些種族衝突、信仰戰爭的原因,以及其他並非國家單位的實質參與者。這在研究近代以前國家微弱的世界時特別有用。

國際組織

國際組織組成了當代國際關係不可或缺的部分。許多國際系統層次的互動都是由參與者自身管制的,他們也否定一些傳統的國際關係制度和實踐,例如以戰爭作為解決的手段(除了自衛之外)。
聯合國
聯合國是一個國際組織,它將自身定義為“一個以促進全世界政府在國際法、國際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平等上的合作的聯合組織”;聯合國是最為突出的國際組織。許多合法的組織也都模仿了聯合國的組織架構。歷史國際關係的歷史可以追溯回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現代的國家制度從那時開始發展。在這之前,歐洲中世紀的權力架構體制都是根基於模糊的宗教等級制度上。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確立了主權概念,主權意味著統治者或君主將不會認可任何在其領土之內地位同等和更高的權力存在。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權力架構類似於當時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亞洲。當代的國際關係在冷戰期間的非殖民地化後終於確立。不過,雖然民族國家制度被視為是「現代」的,但許多國家並沒有結合這種制度,因而被稱為「前現代」。除此之外,一些國家也已經發展超脫出民族國家之外,因而被稱為「後現代」。

行為主體

國際行為體是國際體系的構成要素之一。國際行為體可根據不同標準有不同劃分,一般情況下人門通常以國家為標準,將國際行為體劃分為國家行為體和非國家行為體。

國家行為體

現實主義者認為,現代國際體系是以民族國家為主要行為體的體系。在國際關係中,國際體系的維持和崩潰都是由於國家之間的互動而產生的,即使在國際組織的運作中也是各主權國家權力相互作用的結果。

非國家行為體

非國家行為體主要包括:國際組織、跨國公司和一些有特殊影響力的個人等。自由主義學者認為現代國際關係格局中,非國家行為體特別是國際組織扮演著重要角色,國際組織通過國際條約、規範等約束著成員的行為,從而對國際體系的塑造產生建設性作用。

補充

對於學科分類來說:我國是把國際關係列為政治學下面的一個二類學科,也就是說與國內政治學,馬列研究和國際關係三分天下的政治學結構。如此國際關係學業叫做國際政治學,國際學等。這裡就足以說明我國對於國際關係學的認可程度,僅僅是在政治學以下的一個二級學科;但是在西方社會普遍認同的就是國際關係學就是政治學,在全球化的時代國內政治已經根本沒有任何存在的必要了,在學術上來說;因為所有的治理問題都難免與國際和跨國沾邊兒,故把國內政治學當做國際關係當中的國內因素和國內問題與國際的影響去研究。
國際關係學的分類:按照學習方法來講,國際關係學分為:國際關係理論研究,國際關係案例研究,國際關係地區研究,國際關係法律和一體化研究和國際關係歷史研究。
國際關係學的誕生:國際關係學誕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隨著國際聯盟的成立;西方國家首次把國際關係這個學科給列為研究範疇;而不是僅僅把其當做是政治學和哲學的一種實踐。當然了,在實踐上面來說;國際關係可不是1919年才出現的;在西方的古羅馬和古希臘城邦就已經有了國際關係這個概念。在歐洲的30年戰爭,簽訂了威斯特法利亞協定,這就是國際關係史公認的近現代的來臨,當然世界歷史普遍把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克倫威爾)認為是近代的來臨。那個時候奠定了現代國際關係和現代外交學的根基。第一:各個國家互相派遣並且特別任命一些有能力的大臣為使臣常駐,故叫做特命全權公使,也就是咱們說的大使。第二:各個國家之間的交往和聯繫成為了一個正常和明白的事情。把各個國家的聯繫和溝通列入了理所應當。第三:威斯特法利亞協定把當時的教廷決定一切和任何歐洲諸國由教廷來擺布的外交和政治模式推翻。重塑了以現代民族國家之間的關係為主要模式的方式。所以英語當中叫做跨域inter-國家間的national-關係體relations。在中國最耳熟能詳的就是蘇秦張儀的合縱連橫;其實這就是我國最早的國際關係所謂的實踐。
順便說一下國際關係史:在1648年以前(現代國家和近代國際關係到來以前)有這么幾個時代;遠古的時代,是以每個部落為主的關係體(這個沒多少可講的);歐洲的封建時代(這是真正的封建,各個國家分散,國家當中有小的城邦和領地,國王僅僅享有首都一點點地區)和亞洲的帝國時代(也就是我國的從秦朝開始,這個我們的歷史一開始也叫做封建時代,但是封建是封疆建土的意思;秦朝以後就沒有封建體制,成為了帝國時代)以及阿拉伯的哈里發或者奧斯曼土耳其的埃米爾時代。這個是1648年以前的社會。
對於國際關係理論來說,比較出名的有:現實主義國際關係-代表人物:漢斯摩根索;結構現實主義國際關係-肯尼斯華爾茲;馬克思主義國際關係-這個對於解釋國際政治經濟學很有幫助;自由主義國際關係;新自由主義國際關係;保守主義國際關係;新保守主義國際關係;建構主義國際關係(取於社會學理論);理性主義-英國學派國際關係;以及最後的一個叫做等。以及還有幾個比較有意義的國際關係論調;如:民主和平論(以下都屬於二類理論),歷史終結論,文明衝突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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