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間公約是在1974年06月14日,於紐約簽定的條約,自1988年08月01日起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間公約
- 條約分類:貿易
- 簽訂日期:1974年06月14日
- 生效日期:1988年08月01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公約
- 簽訂地點:紐約
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間公約是在1974年06月14日,於紐約簽定的條約,自1988年08月01日起生效。
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間公約是在1974年06月14日,於紐約簽定的條約,自1988年08月01日起生效。 (1974年6月14日在紐約召開的外交會議上籤訂通過,並已經生效)序言本公約各締約國:鑒於國際貿易在促進各國間的友...
《國際貨物買賣時效期限公約》是1974年06月12日簽訂的貿易公約。序言 本公約各締約國,鑒於國際貿易在促進各國間的友好關係上是一個重要因素,深信通過規定國際貨物買賣的時效期限的統一規則將有助於發展世界貿易;協定如下:第一部分實體...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的同時,還通過了《關於修正的議定書》。《時效公約》與1980年《修正〈時效公約〉議定書》於1988年8月1日生效,截止2005年上半年,前者有25個參加國,後者有18個參加國。
《修訂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間公約的議定書》是1980年4月11日在維也納簽訂的貿易議定書。本協定各締約國:考慮到國際貿易在促進各國間的友好關係上是一個重的因素;深信採用規定國際貨物銷售的時效期間的統一規則將有助於發展世界貿易;認為...
公約契約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 (1980年4月11日訂於維也納 )本公約於1988年1月1日生效。 1981年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簽署本公約,1986年12月11日交存核准書。核准書中載明,中國不受公約第1條第1款(b)、第11...
海牙國際貨物銷售契約適用法律公約是由國際組織在1985年10月30日,于海牙籤定的條約。本公約各締約國,期望統一國際貨物銷售契約法律選擇規則,銘記一九八○年四月十一日在維也納訂立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茲協定如下:第一章適應範圍...
海牙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法律適用公約 (1985年10月30日訂于海牙)本公約各締約國,銘記1980年4月11日訂於維也納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為統一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法律選擇規則,特訂立以下條款:第一章公約的適用範圍 第一條 本...
;1964年簽訂了《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公約》以及《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成立統一法公約》;1966年,聯大第21屆會議設立了“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並在其主持下,制訂通過了一系列國際商務專題公約,諸如1974年的《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限公約...
《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草案》是1983年02月15日簽訂的貿易公約。(1983年2月15日於 日內瓦召開的外交會議上正式通過)第一章適用範圍及一般規則 第一條 1.當某人--代理人,有權或聲稱有權代表另一人--本人,與第三人...
該公約是第14屆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邀請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的各會員國,包括海牙國際私法會議的會員國和非會員國,為了制定一部與《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相一致的國際私法公約,對《國際有體動產買賣法律適用公約》進行修改的基礎...
國際條約 是主要淵源,在締約國之間生效。載有國際貿易法規範的條約有世界性的、區域性的和雙邊的。世界性的,如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1974年《國際銷售貨物時效期限公約》、1964年《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公約》、1964年《...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適用評釋》是2018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書籍,作者是高旭軍。內容簡介 近年來,法學方法論是我國法學界熱烈討論的議題。在所有的法學方法論中,最基礎、最重要的方法便是根據法律條文本身的語義、上下文和...
國際貨物買賣法的淵源有三:一是國際條約;二是國際貿易慣例;三是有關的國內法。國際條約 國際條約是國際貨物買賣法的重要淵源。有關國際貨物買賣法的國際條約主要有: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國際貨物買賣契約時效公約...
對因發貨人或收貨人的錯誤、疏忽行為或貨物固有缺陷等所致的損害滅失,承運人免責。6、關於運費、期限和索賠規定 《貨約》規定了運費計算標準。索賠應以書面形式提出,訴訟時效為期一年。歷史影響 《國際貨約》對於國家運輸中的運費結算...
公約簡介 “國際貨約”是1890年歐洲各國在瑞士首都伯爾尼舉行的各國鐵路代表會議上制定的。1938年修改時改稱《國際鐵路貨物運送公約》,又稱《伯爾尼貨運公約》,同年10月1日開始實行。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曾經中斷,戰後又重新...
一、本公約的規定適用於與訂立或履行本公約締約國已加入或可能加入的下列任何國際公約所適用的契約有關的電子通信的使用:《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1958年6月10日,紐約);《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限公約》(1974年6月14日,紐約)...
《評釋(第2版)》運用條文評釋體例,對《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CISG)包括序言和第四部分國際公法條款在內的全部101個條文進行解釋和評論,闡述它們的適用範圍、立法目的和基本含義,闡明條文之間和章節之間的相互聯繫;《評釋(第...
5、索賠與訴訟。公約的第五部分是關於索賄和訴訟的規定。該部分規定的內容由滅失、損壞或延遲交貨的通知,訴訟時效,管轄和仲裁等四個方面構成。公約中文文本 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公約 本公約各締約國,認識到:(a)國際多式...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解釋問題研究》是2009年2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瑛。內容簡介 全書前五章也都圍繞第7條本身展開,是一種小中見大的文章作法。而第7條又不僅是《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本身的特別解釋規則...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在中國仲裁的適用》是202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除序言之外一共分為五個部分。1.*部分:《公約》與中國 該部分旨在介紹《公約》的基本情況,以及《公約》和中國商事法律、商事仲裁、貨物...
航空業的跨國特徵是與生俱來的,因而航空貨物運輸的產生、發展必然伴隨著調整這種運輸方式的統一實體法規範的國際公約的產生、發展。又因為航空業歷史較短,得以吸收了包括海運在內的其他各種運輸方式有關國際公約、慣例的精神,並根據航空...
1980年通過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是企圖使國際貨物銷售方面的國際商事法律得以統一,用一種法律來代替多個不同法律體系有關國際貨物銷售的契約法。一些評論曾指出,為國際貨物銷售制定一套統一法是不切實際和注...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的審判實踐(二)》是2016年10月對外經貿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黨偉。內容簡介 本書不注重於對每個判例進行分析,而是試圖通過這些判例在每個條款的套用,通過對公約的各個條款在各國的司法實踐中...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自1988年1月1日生效已二十餘年,締約方73個,是國際貨物買賣的一部基本法。《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釋義(第3版)》1988年首次出版,這次第三版對原書做了全面修改與增補,對條文做...
該書運用條文評釋體例,對《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CISG)包括序言和第四部分國際公法條款在內的全部101個條文進行解釋和評論,闡述它們的適用範圍、立法目的和基本含義,闡明條文之間和章節之間的相互聯繫;本書用比較法和案例分析法,...
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契約公約是在1956年05月19日,於日內瓦簽定的條約,自1956年05月19日起生效。序言 鑒於締約國認識到需要制約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契約,特別是有關此種運輸所使用的單證和承運人責任的統一條件,特協定如下:第一章適用範圍...
經濟和法律制度的國家均可接受的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於是,1968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以《海牙第一公約》和《海牙第二公約》為基礎,著手草擬新公約,即形成此後的1980年《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契約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