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國聯盟約》。《凡爾賽和約》的第一部分。為建立國際聯盟而制定的規則。
該盟約經26次修改,於1919年4月28日在巴黎和會上通過,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國際聯盟盟約》生效後國際聯盟才成立。它對國際聯盟的運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聯盟盟約
- 簡稱:《國聯盟約》
- 含義:為建立國際聯盟而制定的規則
- 內容:《凡爾賽和約》的第一部分
- 正式生效:1920年1月10日
- 作用:重新劃分勢力範圍,
簡稱《國聯盟約》。《凡爾賽和約》的第一部分。為建立國際聯盟而制定的規則。
該盟約經26次修改,於1919年4月28日在巴黎和會上通過,於1920年1月10日正式生效。《國際聯盟盟約》生效後國際聯盟才成立。它對國際聯盟的運作具有重要的意義。
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1920年1月10日-1946年4月18日),簡稱“國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的國際組織。根據作為《凡爾賽和約》第一部分的國聯盟約,於1920年1月10日隨《凡爾賽和約》生效而宣告成立。先後有63個國家加入。...
但實際上它是帝國主義列強 ,首先是英、法的工具 。《國際聯盟盟約》(第22條)規定委任統治制度,確認戰勝國——英國及其自治領、法國、比利時和日本占有原屬於德國和土耳其的殖民地。所謂委任統治制只不過是殖民統治的變種。由於帝國主義...
第二等託管地(Class B mandates)全都屬於在西非和中非次撒哈拉地區的前德意志第二帝國殖民地或保護國。這些地區都被視為需要託管當局提供更大的控制力度。國聯禁止託管當局在該託管地建造海陸軍基地。國聯在《國際聯盟盟約》內表示:…...
《國際海港製度公約》(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gime of Maritimes ports)又稱為《國際海港製度公約與規約》,是國際聯盟於1923年12月9日在日內瓦通過的公約。1926年7月26日起生效。基本信息 該公約目的是確保國際聯盟盟約規定的...
第6條本公約由五個國家批准後方可生效。生效日期為國際聯盟秘書長收到第五份批准書後第九十天。此後,本公約應在該秘書長收到各國的批准書或加入通知起九十天后對其生效。根據《國際聯盟盟約》第18條的規定,秘書長應在本公約生效之...
結語從國際聯盟走向聯合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活動與終結 後記 附錄 國際聯盟成員國一覽 常任理事國一覽 非常任理事國一覽 國際聯盟組織機構圖 國際聯盟盟約 國際聯盟相關年表 主要參考文獻 主要插圖來源一覽 中英文人名對照表 ...
委任統治是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帝國主義戰勝國所建立的通過國際聯盟對戰敗國的殖民地進行再分割和統治的一種制度。簡介 《國際聯盟盟約》規定,戰前(甲)奧斯曼帝國(土耳其)所屬近東部分地區、(乙)德國所屬非洲殖民地...
指沒有經條約或習慣國際法規定為牽涉到一個國家的國際義務,因而可以由該國家自由處理的事件。亦即“一國的內政”或“一國的管轄內事件“。1919年《國際聯盟盟約》第15條第8項規定:“如爭執各方任何一方,對於爭議自行聲明,並為行政...
故公約所禁止的戰爭不包括自衛戰爭,也不包括《國際聯盟盟約》中規定的對違約從事戰爭的國家的制裁行動。1945年《聯合國憲章》規定:“各會員國應以和平方法解決其國際爭端,俾免危及國際和平、安全及正義。”“各會員國在其國際關係上不...
全體一致原則最先是由1920年成立的國際聯盟採用的議事原則。即國聯所做決議需由全體成員一致同意方可生效,若有任何成員否決則決議無效。來源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為了處理國際糾紛,各國曾於1920年1月10日建立國際聯盟。 《國際聯盟盟約》...
侵略定義指確定哪些行為構成侵略的國際規定。《國際聯盟盟約》,特別是1928年巴黎《廢棄戰爭作為國家政策工具的一般條約》(《非戰公約》)締結後,國際上普遍承認侵略是非法的。內容簡介 指確定哪些行為構成侵略的國際規定。,特別是1928年...
根據《國際聯盟盟約》第15條的規定,行政院對當事國提交的爭端有權提出建議。但行政院將要對土、伊過境作出的決定不能被認為是該條所指的建議。法院考慮到,根據普遍接受的概念,仲裁裁決要根據法律標準作出,鑒於本問題涉及的具體情況,...
區域辦法(Regional Arrangement) 又澤“區域協定”,國際聯盟盟約第2l條譯作“區域協商”。聯合國憲章第8章專門對此作出規定,作為區域辦法當事國的會員國,在將地區爭端提交維持和平與安全的主要機關安理會之前,應根據區域辦法或由據此辦法...
其弊端在於破壞國家之間的信任感,在國際社會中製造相互猜疑的氛圍,因此是國際和平的障礙和國際爭端的淵源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各國公開宣言,今後的外交方式應一致採用公開外交,各國以誠相待。《國際聯盟盟約》明確反對秘密外交,並用...
認為在此問題上,簽訂一項其他國家日後均可加入的公約是實現《國際聯盟盟約》第23條第(e)項的宗旨的最好方法,認識到在不損害各國對用於過境的路線行使主權和權力的情況下,宣告自由過境權利,並制定有關規章,作為發展各國間合作的...
“史汀生不承認主義即”指不承認因違反《國際聯盟盟約》和《巴黎非戰公約》的行為而產生的任何情勢、條約或協定。”美國中立政策的具體表現。30年代初,遭受經濟危機深重打擊的美國,為避免在爭奪國際市場的外交活動中陷於失敗,決定實行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