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該書在吸收以往有關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各種學說合理成分的基礎上,從利益協調的視角來考察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得出科學的、符合國際關係和國家實踐的結論。同時,該書深入考察國際法在各區域國家內適用的實踐及專門性國際條約在國內的適用情況,並深入研究中國對國際法應持的態度和中國進一步完善國際法在國內適用的方法和途徑。
作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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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理論形態重構:利益協調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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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和平發展中的中國適用國際法的歷史、現狀、對策及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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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思想
該書在對有關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理論進行系統梳理和評述的基礎之上,從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本質出發,提出了關於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新理論,即利益協調論。該理論認為,利益是法律形成和發展的內在驅動力,法律則是對利益的確認、界定及分配。無論是國際法還是國內法,都旨在調整國際社會或國內社會的利益關係。在全球化歷史背景下,國際社會利益和國內社會利益雖各自獨立存在,但不可避免地存在融合、轉化、互相影響和衝突。這種國際社會利益和國家自身利益的互動關係,即是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本質所在。從形式上看,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主要是國際法如何在國內適用的問題,但實質上它是由國際社會利益和國家自身利益所結成的一種利益關係。在現階段,雖然全球化不斷增強,但國家自身利益仍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國家自身利益對國際社會利益具有優先性。相對於國家自身利益的基礎性來說,國際社會的利益則具有相對獨立性,同時,以國家為主的國內社會之所以要結成國際社會,根本目的在於保有、擴大自身利益。追求利益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動力,由於全球化使國內利益與國際利益越來越成為一種利益共同體,作為上述共同體的主要介質,國家在追求自身利益相對最大化和維護國際社會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這正是國際法與國內法的關係趨於協調的根本所在。
在揭示了促成國際法與國內法在利益的水平上相互協調的因素後,該書重點論述了國際社會的根本利益、一般利益和特殊利益及國家的核心利益、重要利益和次要利益協調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的方法和途徑。利益協調論是在反觀以往有關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理論的基礎上通過兼收並蓄和創新發展起來的,它彌補了一元論的缺陷,吸收了二元論的合理成分,倡導在利益的統攝下將國際法和國內法統一起來,並在趨利避害的原則下能動地使二者協調發展。利益協調論吸收了二元論合理的成分,在承繼自然協調論和法律規範協調論對於國際法和國內法相互協調這一基本命題的基礎上,克服了自然協調論和法律規範協調論中國際法和國內法關係協調的被動性的缺陷,將國際法與國內法的相互協調關係視為一個趨利避害和追求共贏的動態平衡關係,發掘出在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協調中起作用的真正原因——利益,從而初步完成了從表象到本質的探求過程。同時,利益協調論彌補了國際關係現實主義的缺陷,主張國際社會的成員應該積極創造國內法條件來實施自身所接受的國際法,並在國內條件成熟時以合作的精神接受更多的國際法,這與國際關係的現實和人類社會的發展都是契合的,也為中國對外政策的制定提供了科學指引。
作品影響
榮譽表彰
該書入選2010年度《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
出版信息
書名 | 出版時間 | 出版社 | ISB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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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與國內法關係研究——以國際法在國內的適用為視角》 | | | |
作者簡介
萬鄂湘,1956年5月生,湖北省公安縣人,法學博士,民革成員。獨著、合著和主編《國際強行法與國際公共政策》《國際人權法》《國際條約法》《歐洲人權法院判例評述》《國際法》等學術著作近3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