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際
經濟援助是指有關國家經濟組織對開發中國家的贈與和提供的優惠貸款。它實際上亦是長期
國際資本流動的一個組成部分。
戰後初期典型的國際
經濟援助,是1947-1950年
美國實行的援助歐 洲復興的
馬歇爾計畫。從50年代開始,國際
經濟和金融組織轉而對眾多的
開發中國家提供國際經濟援助。援助的比例,70年代初聯大曾議定應達到各國
國民生產總值的1%,其中
官方開發援助要達到0.7%。但在實際中,包括
美國等在內的
已開發國家並沒有達到這個要求,相反,從80年代以來,這個比例還有所下降。
常見類型
國際
經濟援助形成於
二戰之後,逐漸成為一項國際公認的政策。
援助形式
官方開發援助
其他官方資金
民間資金
民間資金主要指非
官方的出口信貸保險機構所支持的出口信貸,以及非盈利團體和個人基金會主辦的捐贈與資助等。
援助機構
1)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如
美國國務院的
國際開發署(USAID)設有私人企業局,
加拿大國際開發署(CIDA)設有工業合作司等。2)專門的
官方援助性基金會,如比利時發展合作基金會(FCD),瑞典與開發中國家工業合作基金會(SWEDFUND)、
丹麥促進開發中國家工業化金庫(1FC)、芬蘭工業發展合作基金會(FINNFUND)、法國援助與合作基金會(FAC)等。
3)兼有援助職能的
官方投資開發公司或機構,如德國對
開發中國家投資金融公司(DEF),是政府執行“對開發中國家
中小企業貸款”援助計畫的主要機構,
美國的海外
私人投資金融公司(OPIC)及私人直接投資金庫;英國的聯邦發展合作公司(CDC);法國的
經濟合作中央金庫(CCCE)和對外工業開發信貸(DIE);日本的進出口銀行、海外
經濟協力基金(OECD)及日本國際合作署(JICA)等。
主要指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其成員國與IMF等接近)、經合組織的開發援助委員會等。後者由18個執行委員會國家的委員(英、美、法、德、意、荷、比、丹、挪、奧、芬、瑞典、澳大利亞、紐西蘭、日、加、愛爾蘭)與歐盟委員會組成。
產生原因
國際
經濟援助的形式很多它的產生原因也很多,冷戰結束後,市場經濟
體制在全球範圍內得以確立,意識形態
問題在
國際政治中的地位有所下降,與此同時,經濟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全球性的問題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開始突顯,國家間以經濟實力為核心的
綜合國力的競爭愈加的激烈。在這種大背景下,
經濟全球化的浪潮勢不可擋,世界逐步走進“經濟全球化”的時代。
經濟全球化給人們帶來了“便利”、“
利益”和“
繁榮”。然而隨著亞洲金融危機的爆發,許多人把原因歸結於
經濟全球化之下的
國家主權的消弱甚至喪失,認為國家安全正在受到
經濟全球化的衝擊。
分析
一 ,從學理和思潮的角度上看,
經濟全球化時代,國際上出現了一系列弱化、模糊甚至是廢棄
主權原則的理論。
第一,是提倡
國家主權的“弱化論”,受
西方新經濟自由主義思潮影響,作為
經濟全球化的基本理論的自由主義已經滲入國家法律制度領域。現代文明應當用“
經濟人”來代替屬於國家倫理共同體的
“道德人”,
主權國家的
利益並不是個人利益的綜合,要自由就必須弱化個人和全人類之間的
國家主權概念。以凱爾遜為首的規範法學派支持此種觀點,他們主張人權應當高於
主權,個人的權利應當被擴張甚至提升至與國家一樣的國家法主體的地位。因此,
主權並不是不可侵犯的,人權等價值觀應當設立在主權觀之上。第二,是歐盟成員國所提倡的國家主權“讓渡論”,他們堅持歐盟是一個具有超國家性質的
國際組織,隨著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為了全局
利益,讓渡部分國家
主權並不會損害主權的完整性,其結果會形成歐洲統一市場、統一貨幣和歐洲大
經濟區。 歐洲一體化的實踐表明
國家主權是可分的,這樣對於增強歐盟的總體實力,加速其各方面的發展是非常有利的。可見,該理論是將歐盟的形式視為國家經濟
主權讓渡的理想化狀態。
第三,是提倡
國家主權的“銷蝕論”。持這種觀點的學者認為,
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促使了許多國家在制定
經濟制度、貿易
規則方面趨於相同或者是類似,特別是在嚴格按照
WTO、世界銀行等
國際組織規則進行交易的時候更是強化了統一的規則和制度,這樣從客觀上會導致國家無意識的
主權遭受侵蝕。
第五,國家經濟
主權“廢棄論”。以
美國國際法資深教授路易斯.亨金為首的學者認為,隨著“全球化”、“一體化”等詞高頻率的出現,國家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模糊。在
經濟全球化的普及和擴展下,與其相關的政治、文化、法律等領域也應當同步實行全球化和一體化,這是一種不為人意志所轉移的客觀規律和客觀趨勢。 突破原有的國際法體系,廢除
國家主權是充分表達全人類共同
利益的重大
變革。
國際組織的發展和壯大正是可以推翻
國家主權原則不可侵犯的重要依據。
從表面上看,這些理論都有一定的
道理。但就其實質而言,是
美國為首的
西方國家剝削他國
主權的手段。 所謂的弱化、模糊、廢棄等新
主權觀共同的邏輯思路都在於,
經濟全球化要求消除民族國家之間的限制,實現
生產要素和資源的全球化的最佳化配置,導致主權國家經濟主權的制約甚至喪失,並最終擴散至其他領域。其根本用意是實現建立
美國領導的世界統一的政治經濟原則、
規則,推廣全球共同價值、共同意識,打著全人類
利益的旗幟實現少數人的利益,是法律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的重要表現。例如,1994年
美國簽署 WTO
一攬子協定時,一方面主張人權高於
主權,另一方面又強調不會全盤接受烏拉圭回合的談判結果,以免美國自己的
經濟決策主權會在一定程度上的削弱或受到侵害。 這是多么具有
諷刺意味的畫面呀!由此,不難看出,
西方國家在國際上奉行的“實用主義”和“雙重標準”,表現了他們在
主權問題上的虛偽性。他們並沒有質疑自己國家的絕對
主權,但同時宣揚弱化、模糊甚至廢棄主權來否認廣大
開發中國家的
主權。
發展情況
在奧運、發射神七,在兩場民族盛事的光環下,一個正在崛起的中國被推至
西方民眾眼前。
西方人讚嘆、訝異,仿佛第一次真正看清中國的面目。不過與此同時,另一個問號亦接踵而至——如此
泱泱大國,還需要國際援助嗎?
為過去得到的幫助感謝,
西方國家做類似的
思考,有一定的
道理,無論他們是否繼續以
經濟方式援助,都應該存感謝之心。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中國還是需要已開發國家在
經濟上的繼續援助。因為現在世界的
問題,不是貧窮,而是不均。有人統計過,現在世界上的貧窮國家仍然有很多人面臨飢餓、疾病等威脅,在不斷地被奪去生命。可很多國家和地區則有很多的財富盈餘。若能取“有餘”補“不足”,正好能解決世界上的飢餓和貧窮
問題。
西方國家的援助是出於上述的思路而進行的,以“有餘”補“不足”的
行動。很多
西方國家在努力從
國民生產總值中拿出一定的百分比來從事這項無私的援助事業。
中國因為國大人多,
生產總值和國家總力在世界上比較強;但是平均國力還屬於
開發中國家,因此需要援助。 但是,接受的援助不是用在培養驕傲自大上,也不是用在發展
軍事等容易使人產生受威脅感的事項上,而是要用在保障社會公平、照顧
弱勢群體和保護環境等本國無法做的事情及涉及到全人類的共同事業上。
如從單純的
經濟援助增加或修改為某些有需要方面的
技術、
技能、
管理、理念和好的價值觀的援助與合作上。如:
1,更要注意公平:剷除不公平與腐敗現象,讓每個公民在教育、醫療、發展個人才能等方面獲得公平機會。
2,更要注意照顧
弱勢群體、增強社會福利:保證公平的前提下,國家需要特別照顧那些在
公平競爭中處於弱勢的群體。因為美好的社會不應該是
達爾文的“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主義,而是應該充滿愛和溫暖的社會。有些人天生就比較弱,無論在智力、身體還是其他方面,都需要“能力強”的弟兄姊妹來
照顧。
3,更要注意環保,改善人的生活狀況。
現在有些國人,財大氣粗,絲毫沒有憐憫心。其實,在經歷了被
幫助之後,可以努力學習有感恩的心,並且向更貧窮和需要幫助的國家和人民提供幫助。
先從身邊又需要幫助的同胞開始,學習“施與”比“接受”更為有福的理念,如汶川地震之後興起的援助熱潮一樣,這應該成為一種理念,成為日常生活中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由於受到基督教傳統對
西方文明的影響,通過金錢、時間等方式從事
慈善事業已經成了西方社會的正常部分。
中國同胞也可以學習和形成這種從事慈善的
習慣,由近及遠,根據能力將去幫助其他國家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