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林匹克競賽

國際奧林匹克競賽,是供全球各地中學生的比賽,一般指由世界各國尚未接受系統的高等教育的中學生參加的學科知識競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奧林匹克競賽
  • 又稱:國際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
  • 類型:奧林匹克競賽
  • 宗旨:激發青少年對科學的興趣
簡介,歷史,舉辦,競賽條例,總則,組織機構,組織實施,守則和紀律,監督,處罰,經費,申辦,條例的制定,分類,國際概況,中國概況,參賽情況,指導思想,物理競賽,化學競賽,生物競賽,數學競賽,

簡介

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每年舉辦一次,由參與競賽各國的國家級主管教育的部門(通常為教育部)輪流舉辦。參加競賽的國家每國派出1-4人不等的中學生組成代表隊赴舉辦國參加比賽,決出金、銀、銅牌及其他各種獎項若干。

歷史

這項活動自50年代末始於東歐,至今已有60多年的歷史,世界上有近百個國家和地區組隊參加該項國際賽事,競賽學科除數學、物理、化學外,又增加了信息學(計算機)和生物學。該項大賽每年分學科在不同的國家舉行。
已經舉行過的歷屆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表明:這項活動不僅推動了各國科學教育的交流,促進了科學教育水平的提高,增進了各國青少年學生的相互了解,而且激發了廣大中學生對學習基礎學科科學知識的興趣,有助於發現和培養青年人才。這項活動為世界各國表現本民族的聰明才智提供了競爭和交流的舞台,因而受到越來越多的國家的重視。並因此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許多國際科技教育組織的關注和支持。
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的宗旨,主要是。通過競賽達到使大多數青少年在智力上有所發展,在能力上有所提高的目標。並在普及活動的基礎上,為少數優秀的青少年脫穎而出、成為優秀人才創造機遇和條件。
目前,這項活動已經在我國得到了廣泛的開展,取得了傑出的成果。
在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優異成績的同學可以獲得保送名牌大學和參加自主招生考試的資格。

舉辦

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活動一般由各國政府和科技團體聯合主辦。在中國是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聯合組織。出國參賽等各項具體工作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部負責,並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青少年部會同各有關全國性專業學會共同做好選拔、培訓和組隊工作。
中國組隊參加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是在廣泛開展全國性學科競賽系列活動的基礎上開始的。自1978年以來,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所屬的中國數學會、中國物理學會、中國化學會、中國計算機學會、中國植物學會和中國動物學會,在教育部和各級地方教育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相繼組織了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計算機和生物學競賽。這些活動是由各有關自然科學基礎學科的許多著名科學家、院士、學科帶頭人倡導和提出的,是全國性學會面向廣大青少年進行科普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這些活動的目的是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科學的興趣,促進相應學科的教學改革,探索早期發現和培養優秀青少年的途徑。在學科競賽的組織工作中,始終堅持普及性原則和自願參加的原則。多年的實踐證明,學科競賽對幫助青少年樹立學科學、愛科學、用科學的良好風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並已成為中國青少年廣泛參與的普及性學科競賽活動。在此基礎上,中國從1985年開始陸續組隊參加了國際數學、物理學、化學、信息學和生物學奧林匹克競賽。截至1997年,中國共派出了230名選手參加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共獲取獎牌226枚,金牌133枚、銀牌65枚、銅牌28枚。團體總分多次位居參賽各國之首。
中國中學生在上述各項競賽中取得的優異成績,使中國成為世界公認的奧林匹克學科競賽強國。多年來,這一國際競賽活動一直受到中國黨和政府的關心和重視。江澤民李鵬李嵐清等領導同志及許多著名科學家曾先後親切會見各學科參賽的學生、領隊和教練,對這項活動給予了高度的評價。江澤民同志高興地說,看到這么多青少年在國際競賽中獲獎,為祖國爭得榮譽,作為一個中國人,我感到由衷的高興。事實證明,中華民族是一個優秀的民族,我們要有高度的民族自豪感和自尊心。
隨著中國參加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的規模和影響的日益增大,在每年組隊參加由各國舉辦的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的同時,中國也曾先後主辦過3屆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即:1990年主辦的第31屆國際數學奧林匹克競賽、1994年主辦的第25屆國際物理學奧林匹克競賽和1995年主辦的第27屆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來自世界各國的近千名優秀中學生選手先後匯聚中國首都北京,增進了各國青少年之間的了解和友誼,成為世界了解中國、中國走向世界之盛事。2000年,中國主辦的第12屆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把國際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推進一個嶄新的時代。

競賽條例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全國五項學科競賽,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的適用範圍是全國五項學科競賽(以下簡稱學科競賽)。其名稱分別是:
1.數 學:全國高中數學聯賽
中國數學奧林匹克
2.物理學: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
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
3. 化 學: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
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
4.信息學: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5.生物學: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第三條 學科競賽是一項面向全國中學生的競賽活動,其宗旨是:向中學生普及科學知識,激發他們學習科學的興趣和積極性,為他們提供相互交流和學習的機會;促進大、中學校教學改革;通過競賽和相關的活動培養和選拔優秀學生,為參加國際學科競賽選拔參賽選手。
第四條 學科競賽屬於課外活動,堅持學有餘力、有興趣的學生自願參加的原則。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生研究性學習的重要方式。

組織機構

第五條 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
第六條 主辦單位:各有關全國性學會,分別是:
1.中國數學會:數學競賽;
2.中國物理學會:物理學競賽;
3.中國化學會:化學競賽;
4.中國計算機學會:信息學競賽
5.中國植物學會和中國動物學會:生物學競賽。
第七條 主辦單位的職責:制定本學科競賽的(章程)(或條例)、負責本學科競賽的組織、命題、成績認定、獎勵和懲處、選定承辦單位、工作人員聘任、上報競賽成績等工作。
第八條 聯席會議:由主管單位召集學科競賽主辦單位參加的會議,其主要任務是協調五學科競賽、交流信息、研究在競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
第九條 省級賽區主管機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科協牽頭,聯繫當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各有關省級學會,成立省級五項學科競賽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競賽管委),負責省級賽區學科競賽的領導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監督、協調本省五項學科競賽的各項組織工作。
2、監督賽區實施單位的工作,接受、處理與學科競賽有關的申訴與投訴。
第十條 省級賽區組織實施單位:省級競賽及其相關活動以省為單位組織實施。省級賽區的競賽事宜由賽區相應機構負責。省級賽區根據本條例和各學科競賽的規定組織實施本賽區的競賽,其主要任務是:根據主辦單位的要求發放競賽通知、設立考點和任命各考點負責人;接收和分發題卷和保密保管工作;根據規則組織競賽並保證賽場的秩序;收集競賽答卷並負責保密保管;根據主辦單位擬定的評分標準評判成績;將競賽結果按規定報告主辦單位,等等。省級賽區組織實施單位除對主辦單位負責外,還應接受省競賽管理委員會的領導、監督與管理。

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報名與資格認定:省級競賽的報名及資格認定工作根據各學科競賽章程(條例)由省級實施單位負責,全國競賽(決賽)由主辦單位負責。
第十二條 競賽時間和地點:各省可根據參加競賽的學生人數的多少和地域分布設立多個分賽點與考場。各賽區的競賽時間必須按照主辦單位的規定統一進行。全國競賽(決賽)的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確定。
第十三條 命題:全國學科競賽的命題工作由主辦單位負責。競賽大綱由主辦單位確定並予以公布。具體命題工作可由主辦單位組織專家承擔,也可以徵集試題,最後由主辦單位確定考試題目。
第十四條 試卷管理
第十五條 考場設定與考試實施
第十六條 評卷
第十七條 獎項評定
1、全國競賽及省賽區競賽的成績判定辦法、獲獎比例及人數由主辦單位確定。
2、省賽區競賽獲獎標準由主辦單位確定,競賽一等獎人數由主管單位實行總量控制。
3、全國競賽的證書和省賽區競賽一等獎證書由主管單位統一印製。省級競賽二、三等獎證書由主辦單位統一印製。
4、全國競賽(決賽及省級競賽一等獎)的獲獎證書由主管單位和主辦單位共同頒發,省級競賽二、三等獎證書由主辦單位頒發。
5、競賽的主管單位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公示一等獎獲獎選手的名單。

守則和紀律

第十八條 參加競賽活動的全體工作人員要認真執行競賽條例及各項制度和規定,做到認真負責,廉潔奉公。
第十九條 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任何與競賽有關的單位或個人的禮品或非勞務性酬金。
第二十條 任何人在了解了即將啟用的競賽試題後,在開賽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不得暗示有關試題的任何信息。在了解了答案後,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第二十一條 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競賽成績和結果。
第二十二條 命題人命題後不得參與任何與競賽有關的輔導。參與命題和試捲髮放過程中的所有人員必須保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競賽和命題實行迴避制度。當年有子女或其他親屬參加競賽者,須主動事先聲明並予以迴避。

監督

第二十四條 競賽的組織者和參加者均須遵守競賽條例和相應規則,並應接受監督:
1.主辦單位的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
2.省競賽管委的工作由主辦單位和其上級領導機關監督。
3.省賽區實施單位的工作由主辦單位和省競賽委監督。
4.省競賽管委負責人對省級競賽的事務負責並監督和管理所負責的賽區。
5.任何個人和組織都可以對競賽的組織單位和個人進行監督,並有權按照程式進行投訴。
第二十五條 如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可向省級競賽組織者具名舉報,組織者必須受理,根據實際情況和規則對違規者進行處理,且為舉報人保密。
第二十六條 如發現當地競賽組織者有違規行為,可向其上一級競賽組織者報告,該競賽組織者必須受理,並對情況進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依照規則進行處理。

處罰

第二十七條 被處罰的行為包括:參賽學生違規、賽場工作人員失職、省級競賽負責人失職、組織機構失職。下列行為,均屬違規或失職行為。
1.參賽學生違規行為是指,在規定參賽學生應獨立解題(或獨立完成任務)的場合:
(1)將不允許夾帶的物品帶入考場並經監考人指出後不予改正;
(2)以不正當的方式提前得到競賽題目或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3)賽前及賽中為其他參賽學生提供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4)未經許可通過用各種途徑和介質將競賽答案帶入考場;
(5)不遵守賽場規定並可能影響公平競賽的其他行為。
2.賽場工作人員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在參賽學生獨立解題時:
(1)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而不制止、不上報;
(2)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
(3)不按規定為參賽學生提供與競賽題目有關的信息;
(4)不按規定保存和上交競賽結果;
(5)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結果;
(6)其他可能影響公平競賽的行為。
3.省級競賽負責人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在參賽學生獨立解題時:
(1)未經主辦單位許可擅自複製試卷;
(2)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
(3)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而不按規定懲罰;
(4)發現賽場工作人員有不規範行為不制止且繼續聘用
(5)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結果或成績;
(6)不按規定上報競賽結果;
(7)對於發現的違規或失職行為不向主辦單位報告。
4.省級組織機構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
(1)未經主辦單位許可擅自複製試卷;
(2)競賽組織者中的成員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或省賽區;
(3)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
(4)未按照規定將有關情況上報主辦單位。
5.主辦單位的違規或失職行為是指:
(1)競賽命題人員在命題後為參賽學生輔導;
(2)競賽組織者的任何成員提前將競賽題目泄漏給參賽學生或省賽區;
(3)擅自更改參賽學生的競賽成績;
(4)沒有按照規定將競賽結果和有關情況上報主管單位。
第二十八條 對違規或失職行為的處罰
1.在省級競賽中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取消該參賽學生當年成績,從次年算起禁賽兩年。
2.在全國競賽中發現參賽學生有違規行為,取消該參賽學生當年的成績,從次年起三年內不得參加五項學科競賽中的任何一項競賽。
3.有失職行為的賽場工作人員將立刻失去監考者的資格,主辦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4.有失職行為的省級競賽負責人及工作人員,主辦單位將立刻撤消其負責人資格,主辦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5.發現省級競賽組織者集體違規,主辦單位要求該省賽區主管單位改組競賽組織機構。
6.上述1-5行為均由相應的主辦單位記錄在案,同時上報主管單位備案。
7.主辦單位中的成員(包括命題者)如有第二十七條第五款1.2.3中所列行為,由主辦單位取消當事人參與競賽工作的資格。
8.對於主辦單位的集體失職,主管單位除提出警告外,有權取消對該主辦單位的經費支持,並有權收回其主辦權。
9.對於有事實根據的真實署名投訴,接受投訴者必須受理,並對其真實性展開調查。受理投訴的單位有義務為投訴人保密。受理投訴的單位將不予受理匿名和沒有事實根據的投訴。
10.被處罰方可向其上一級單位或主辦單位提出申訴,主管單位為最終裁決單位。

經費

第二十九條 主管單位每年對全國學科競賽撥付專項活動補助費,經費實行專款專用,由主辦單位負責分配、使用,每年須將使用情況報告主管單位。
第三十條 全國性學會每年的學科競賽活動經費可通過各種途逕自籌。但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攤派。參賽隊和參賽學生應交納的費用由主辦單位根據競賽成本核定。不得以贏利為目的超標準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三十一條 所有競賽經費的預算、決算應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審計。

申辦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個省、市、自治區的賽區實施單位,在得到賽區主管機構的同意後,都有義務和資格申請承辦由本條例確認的相關的競賽活動。
第三十三條 申辦須在舉辦年的三年前不晚於年底向主辦單位以書面方式提出。申辦報告應包括申請報告和承辦方案。
第三十四條 主辦單位在收到正式申請報告後,應對申辦單位進行全面考察,然後確定其主辦權。
第三十五條 承辦單位的選定主要考慮申辦單位的學術基礎、組織能力和財政支持,此外還要考慮承辦地的地域分布。在同等條件下,沒有承辦過的省有承辦優先權。

條例的制定

第三十六條 本條例由中國科協青少年部負責起草和修改
第三十七條 本條例的制定和修訂過程中,聽取五項學科競賽主辦單位的意見。
第三十八條 各學科競賽章程(條例)由主辦學科競賽的全國性學會制定,中國科協批准後,由主辦單位公布實施。
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由中國科協負責解釋,自正式發布之日起實行。

分類

國際數學奧林匹克競賽(IMO,由1959年開始舉辦;在1980年沒有舉行)
國際物理奧林匹克競賽(IPhO,由1967年開始舉辦;在1973年、1978年和1980年沒有舉行)
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IChO,由1968年開始舉辦;在1971年沒有舉行)
國際生物奧林匹克競賽(IBO,由1990年開始舉辦)
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IOI,由1989年開始舉辦)
國際哲學奧林匹克競賽(IPO,由1993年開始舉辦)
國際天文奧林匹克競賽(IAO,由1996年開始舉辦)
國際地理奧林匹克競賽(IGeO,由1996年開始舉辦)
國際語言學奧林匹克競賽(IOL,由2003年開始舉辦)
國際青少年科學奧林匹克競賽(IJSO,由2004年開始舉辦)
國際天文和天體物理學奧林匹克競賽(IOAA,由2007年開始舉辦)
國際地球科學奧林匹克競賽(IESO,由2007年開始舉辦)

國際概況

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InternationalOlympiad in lnformatics,簡稱IOI )是計算機知識在世界範圍青少年中普及的產物。著名的計算機科學家、圖靈獎獲得者、美國史丹福大學教授G·伏賽斯曾預言:計算機科學將是繼自然語言、數學之後,成為第三位對人的一生都有重大用途的,“通用智力工具”。
隨著科技的發展,人們意識到有關信息科學的知識和套用能力應該儘快納入到學生的知識結構中,成為跨世紀人才邁向信息社會的“入場券”。1987年,保加利亞Sendov教授在UNESC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24屆全體會議上提出了舉辦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IOI)的倡議。首屆競賽於1989 年在保加利亞的布拉維茨舉行,有13個國家的46名選手參賽。此後IOI每年舉辦一屆,到1996年已舉辦了8屆,參賽國家和地區已達56個,選手人數高達222名。
舉辦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的宗旨是:通過競賽形式對有才華的青少年起到激勵作用,促其能力得以發展;讓青少年彼此建立聯繫,推動知識與經驗的交流,促進合作與理解;宣傳新興學科信息學,為學校的這一類課程教學增加動力,啟發新的思路;建立教育工作者與專家之間的國際聯繫,推進學術思想交流。
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屬於智力與套用計算機解題能力的比賽,題目有相當的難度,解好這類題目,需要具備很強的綜合能力。首先是觀察和分析問題的能力;第二是將實際問題轉化為數學模型的能力;第三是靈活地運用各種算法的能力;第四是熟練編寫程式並將其調試通過的能力;第五是根據題目的要求,自己設計測試數據,檢查自己的解法是否正確,是否完備的能力。能夠參加IOI的選手應該具有很強的自學能力和動手能力, 需要學習有關組合數學、圖論、基本算法、數據結構、人工智慧搜尋算法及數學建模等知識,還要學會高級語言和編程技巧,要具備很強的上機操作能力。國際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鼓勵創造性,在評分的標準上給予傾斜,創造性強的解題方法可以拿到高分。

中國概況

參賽情況

由UNESCO支持的國際奧林匹克競賽包括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和信息學。中國只有信息學是首屆就獲得參賽資格的,而且首屆競賽的試題原型是由中國提供的。這不能不歸功於發起於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國內的計算機普及活動的開展。特別是1984年鄧小平同志提出“計算機的普及要從娃娃做起”,使計算機普及活動掀起高潮,同年,在中國科協、國家教委的領導下,中國計算機學會組織了全國首屆青少年計算機競賽,這之後每年都組織類似的普及活動,為1989年參加IOI 國際大賽準備好了技術與人才的條件。從1984、1986和1988年全國比賽的試題和選手發揮的水平看,就已感覺到中國的青少年選手完全有能力與外國選手一比高下。
中國隊參加8屆大賽,屆屆名列前茅,總共派出選手31人次,全部獲獎,累計金牌17塊、銀牌6塊,銅牌8塊。在這種世界級別的智慧型大賽中,中國的娃娃們給參賽國的領隊和選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盛讚“中國隊是整體實力最強的隊”。在波IOI’92 的發獎大會上,組委會為金牌得主設定了6台高檔微計算機,中國隊捧回了3台。在I01’94(瑞典),黃天明同學編的程式比組委會的標準答案運行速度快了20倍,組委會非常欣賞,派專人到中國隊駐地索取原程式。1995年中國隊首次派女選手參加IOI, 結果兩位女選手楊域和林凌榮登金牌領獎台,填補了國際信息學賽事上女選手從未拿過金牌的空白,引起轟動。IOI’96(匈牙利)中國隊經努力拚搏,4名選手奪得4枚金牌,實現了全“金”的突破,創造了新的紀錄。

指導思想

當今處在世紀之交,信息科學與技術所呼喚出的巨大生產力,使國際競爭更加激烈。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論斷已為世界飛速發展的現實所證明。教育的水準決定著科技的水平,一興俱興,一衰俱衰。教育是民族覺醒的重要標誌,是國家昌盛的希望所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最具本質性的劃時代的貢獻是為我們提供了“人類通用智力工具”,每一個國家和民族都會因此而面臨巨大的機遇和挑戰,用還是不用這個智力工具,對人的智慧型的發揮和發展肯定大不一樣。十年前有識之士在《中國計算機工業概覽》中說過:“我們往往欣賞中國人的聰明才智。我國有豐富的智力資源和腦力勞力的優勢,這當然是事實,但是否考慮過,社會發展到今天如果不同時有效地利用‘電腦’,這個‘人腦’的優勢是會喪失的。”
在國際賽場上中國隊當然要去拿金牌,但是如果僅僅把目光局限在這一點上、就未免太狹小了。參賽的目的是為了推動普及,為普及增添活力,帶動一代青少年學科學。愛科學,掌握“電腦文化”;把“科教興國”落到實處。從這個目標看,競賽是推動普及的手段,而普及是提高人才科學素質的需要。智力活動的核心是思維,思維是人腦的主要功能。思維能力在所謂觀察力、記憶力、想像力、注意力和思維力中居於核心地位,控制和制約著其它能力的發展,是拓展其它各種能力的基礎。思維的廣闊性、敏銳性、靈活性、深刻性和創造性的程度是衡量一個人能力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訓練思維能力旨在開發智力。用電腦幫助開發人腦是開展信息學奧林匹克活動的一個特點。心理學的研究和中國隊訓練的實踐表明,培養能力光紙上談兵不行,要給選手們創造良好的實踐環境。實踐是能力賴以生長的土壤。既要讓他們動腦又要讓他們動手,養成理論聯繫實際的優良學風,牢記真知的見要從實踐中獲取,通過實踐檢驗。教育心理學家認為,要培養具有發明創造能力的人才,不僅要讓學生學習學科的基本結構,還要倡導發現法,使活動儘可能帶有探索性,使選手始終處在一種探索、追求、刻意求新、奮發創造的精神狀態之下。因此,在中國隊的訓練上始終都將預定目標稍為超出選手現有智力水平,非經一番努力是不可能輕易達到的。在培訓活動中特彆強調堅持業餘訓練的原則。正課不但要求隨班上,而且還要求上好,打下良好的文化課的基礎,十分重要,一生受用。培訓計畫中還規定選手必須堅持各種適合自身條件的體育鍛鍊,以增強體質。總之,求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在我們這樣要求之後,有一位預選集訓隊的選手在進入清華大學後的入學測試(包括數、理、化。外語考試)中,創造了名列榜首的紀錄。我們認為高質量的人才,不光要看智力因素,還要看非智力因素。堅韌不拔的意志品質,嚴謹求實的科學作風,力爭上遊的奮進精神,勝不驕敗不餒的良好心態,以及團結互助,善於協同的團隊精神思想,都應當,而且能夠在奧賽活動中得到培養。由於有上述明確的要求和目標,使近年來湧現出的一大批信息學奧賽選手,進入大學後絕大多數成為品學兼優名列前茅又有特長的好學生。
從1989年到1996年,中國隊的8次出賽向全世界表明, 中國的青少年一代有志於掌握現代信息技術,有能力攀登科學高峰,他們是懷著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去參賽的,這種心態是學習、訓練和取勝的重要條件。
從小平同志提出“計算機的普及要從娃娃做起”,已經12年。這12年來我國計算機普及工作有了很大的發展。在看到成績,總結經驗的同時,更要看到我們還有更加艱巨的工作要做,形勢喜人也逼人。在為這項具有戰略意義的事業奮鬥的時候,同樣需要熱情、勇氣和鍥而不捨的精神,這也就是“更快、更高、更強”的奧林匹克精神。

物理競賽

獎項名稱: 國際奧林匹克物理競賽
其他名稱: International Physics Olympiad
創辦時間: 1967年
獎項介紹:
國際奧林匹克物理競賽是國際中學生的物理大賽,1967年由波蘭等三個東歐國家的物理學家倡議發起,第一屆競賽在波蘭華沙舉行,邀請五個東歐國家的代表隊參賽,包括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蘭、保加利亞和羅馬尼亞。每個代表隊有三名隊員。以後範圍擴大到西歐、美洲和亞洲等許多國家,逐漸成為國際性的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1986年首次參賽。
競賽的目的是增進中學物理教學的國際交流;促進物理學課外活動的開展,加強各國青年之間的相互了解與合作;激發參賽者的創造能力,提高中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根據1988年修訂的章程,這一競賽每年舉辦一次,輪流在各會員國舉辦,每個國家可選派五名中學生參賽,參賽者年齡在競賽當年的6月30日前不得超過20歲。競賽內容包括力學、熱力學和分子物理學、光學及原子物理學、電磁學四個部分。考試有理論與實驗兩門,分兩天進行。理論題3道,總分30分;實驗題1-2道,總分20分。按積分成績,分別授予參賽者金獎、銀獎與銅獎。此外,還頒發特別獎,如理論成績最佳獎、實驗成績最佳獎、女生成績最佳獎等。
評卷、獲獎等級的劃分、優勝者的確定等一系列工作都由國際委員會負責,國際委員會由各國代表團團長和主辦國指定的主席組成。
國際奧林匹克物理競賽的工作語言是英文、法文、德文和俄文。參賽代表隊必須有2名團長,這2名團長都是國際委員會的成員,他們必須通曉其中一種工作語言,並具有解答賽題的能力,還必須能夠勝任試卷的評分工作。

化學競賽

獎項名稱: 國際奧林匹克化學競賽
其他名稱: International Chemical Olympiad
創辦時間: 1968年
獎項介紹:
國際奧林匹克化學競賽1968年由波蘭、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三個東歐國家發起,第一屆競賽在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舉行,只有三個發起國參加。以後除1971年外,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每年一屆,輪流在各參加國舉辦。
國際奧林匹克化學競賽的參加國逐年擴展,從最初的幾個東歐國家,1974年開始發展到西歐、美洲、亞洲,一直到全世界範圍,美國1984年參加比賽,中國1987年開始參加。
舉辦這一競賽的目的是強調化學的重要作用,激發學生對於化學的興趣,提高學生的思考與創造能力,同時也是為了在青少年中選拔優秀人才。競賽內容包括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和1984年起增加的生物化學。競賽題分理論題與實驗題兩部分,理論題60分,實驗題 40分。按總分成績,授予金質獎章、銀質獎章、銅質獎章和獎狀。此外,還有特別獎,授予答案有創造性者、絕對優勝者和最佳參賽者。每個國家的代表團由兩名團長和四名學生組成,參賽學生年齡不得超過20歲。競賽的工作語言是英語、法語、德語和俄語。
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的評選工作由評審會負責,評審會由所有參賽國代表組成,主席由主辦國選出,副主席由上屆主辦國選出。評審會下設執行秘書處,在非競賽期間代表評審會開展工作。評審會的職責包括指導和監督競賽按規則進行;審查參賽者的參賽資格;制定評分標準;評卷;確定最後名次、獎章等級的和獎金數目等等。
國際化學奧林匹克(ICHO)是世界上規模和影響最大的中學生化學學科競賽活動。它起源於捷克斯洛伐克。自1968年在捷克舉行第一屆競賽以來,除1971年停賽一年外,每年一屆。第一屆ICHO競賽僅有三個國家參加,後來參賽國不斷增加,現今已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參加這項活動。
一年一度的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在學校學年完成後召開,時間一般為七月,在參賽國中的一國進行。主要組織者是東道國的教育部門、國際化學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化學協會等。
每個國家隊由四名學生組成,申請參賽的應該是非化學專科的普通中學的正規學生。有二名老師或教育工作者陪同競賽學生,並作為競賽的國際評判員。主辦國要準備四種譯文的競賽題:英語、法語、德語和俄語。陪賽老師把題目譯成本國語言。競賽題由主辦國安排,一般由大學教授和講師以及中學老師命題。由於各國的化學課程有所差別,在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前幾個月,主辦委員應提供模擬試題。
國際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分為兩部分:理論和實驗。競賽一共兩天,理論部分4~5小時,隔一天后再進行實驗部分競賽,約4小時。參賽者最高分100分,理論部分60分,實驗部分40分。根據所得分數,通常有3~5個一等獎,較多的二等獎和三等獎。

生物競賽

國際生物奧林匹克競賽( International Biology Olympiad )簡稱 IBO ,是為中學生舉辦的世界級生物競賽,旨在考查參賽者的生物實驗技能和解決生物難題的能力。考查的重點是學生對生物學的興趣、創造力和百折不撓的精神。
IBO 於1989 年建立,競賽委員會設在捷克的布拉格。1990 年7月,比利時、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國、波蘭和蘇聯等國參加了在奧洛穆茨( Olomouc )舉辦的首屆國際生物奧林匹克競賽。 以後,IBO每年舉辦一屆,至今已有十五屆。 在後來的奧賽中,參加比賽的國家數量迅速增加。到了 2004年,共有40個國家參 加在澳大利 亞布里斯班舉辦的第 15 屆國際生物奧賽。
按照IBO的章程,每個參賽國必須從各自的國家競賽中選出四名優勝學生,由兩位帶隊老師陪同,代表國家參賽。IBO 將有生物學天賦的學生聚集在一起,挑戰、激發這些學生的才智,促進他們邁向科學的王國。IBO 體現了生物學豐富多彩並極有價值的學科特點,為各國的生物學教育提供了了解彼此課程提綱和教育方向的機會,是提高國家生物學教育水平的重要信息來源。
中國於 1991、1992連續兩年派觀察員出席IBO,從1993年起開始組隊參賽,至今已參加了十二屆比賽,每年均取得很好的成績。參賽總人數47人,共獲得金牌27枚、銀牌18枚、銅牌2枚,並曾連續三屆得到個人和團體總分第一的好成績目前我國已經成功申辦了第16屆國際生物奧賽。

數學競賽

獎項名稱: 國際奧林匹克數學競賽
其他名稱: International Mathematics Olympiad
創辦時間: 1959年
主辦單位: 由參賽國輪流主辦
獎項介紹:
國際奧林匹克數學競賽是國際中學生數學大賽,在世界上影響非常之大。國際奧林匹克競賽的目的是:發現鼓勵世界上具有數學天份的青少年,為各國進行科學教育交流創造條件,增進各國師生間的友好關係。這一競賽1959年由東歐國家發起,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資助。第一屆競賽由羅馬尼亞主辦,1959年7月22日至30日在布加勒斯特舉行,保加利亞、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和蘇聯共7個國家參加競賽。以後國際奧林匹克數學競賽都是每年7月舉行(中間只在1980年斷過一次),參賽國從1967年開始逐漸從東歐擴展到西歐、亞洲、美洲,最後擴大到全世界。目前參加這項賽事的代表隊有80餘支。美國1974年參加競賽,中國1985年參加競賽。經過40多年的發展,國際數學奧林匹克的運轉逐步制度化、規範化, 有了一整套約定俗成的常規,並為歷屆東道主所遵循。
國際奧林匹克數學競賽由參賽國輪流主辦,經費由東道國提供,但旅費由參賽國自理。參賽選手必須是不超過20歲的中學生,每支代表隊有學生6人,另派2名數學家為領隊。試題由各參賽國提供,然後由東道國精選後提交給主試委員會表決,產生6道試題。東道國不提供試題。試題確定之後,寫成英、法、德、俄文等工作語言,由領隊譯成本國文字。主試委員會由各國的領隊及主辦國指定的主席組成。這個主席通常是該國的數學權威。主試委員會的職責有7條:1)、選定試題;2)、確定評分標準;3)、用工作語言準確表達試題,並翻譯、核准譯成各參加國文字的試題;4)、比賽期間,確定如何回答學生用書面提出的關於試題的疑問;5)、解決個別領隊與協調員之間在評分上的不同意見;6)、決定獎牌的個數與分數線。
考試分兩天進行,每天連續進行4.5小時,考3道題目。同一代表隊的6名選手被分配到6個不同的考場,獨立答題。答卷由本國領隊評判,然後與組織者指定的協調員協商,如有分歧,再請主試委員會仲裁。每道題7分,滿分為42分。
競賽設一等獎(金牌)、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比例大致為1:2:3;獲獎者總數不能超過參賽學生的半數。各屆獲獎的標準與當屆考試的成績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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