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鐵分割民營化是日本中曾根康弘內閣實行的一項政治改革,是將日本國鐵拆分為6個地區性客運鐵路公司以及一家全國的貨運鐵路公司,分別為JR東日本、JR東海、JR西日本、JR北海道、JR四國、JR九州與JR貨物鐵路公司,自1987年4月1日起開始營業。
目的
減少巨額債務
於是日本國鐵累積下來的債務與利息如雪球般越滾越大,陷入惡性循環之中。為了減輕債務負擔,於1982年8月2日運輸省的1983年度撥款預算中,決定停止招聘新員工。後來只有在1985年,僅招聘大學畢業生為“民營化後的幹部候補生”,翌年連大學畢業生都停止招聘。
國鐵分割民營化的主要目的是經由民營化改善JR各公司業務,出售國鐵資產,藉此償還巨額債務,減輕國家財務負擔等。但中曾根首相事後描述,真正目的在於解散工會。
國鐵工會的解體
民營化後
雖然國鐵改革的最大目的是償還巨額債務,不過算不上成功,其一是累積赤字巨大的利息可以再生利息。如果政府在赤字還小的時候及時出手援助的話,事情不會惡化至此。雖然只計單一年度的話,日本國鐵末期的1984年度已經轉虧為盈。但從還債角度而言不過杯水車薪,連利息也無法償還。
民營化後JR充分利用市場經濟,核心業務因此好轉,負債亦降低到可以還清的水平,然而另一方面國鐵清算事業團還債卻不甚順利。清算事業團的土地資產帳面上雖然值14兆7300億日圓,但賣價預計只值7兆7000億日圓,整個計畫看來極不自然。事實上當時地價高升,資產價格水漲船高,1988年3月的時候實際價格達30兆日圓,甚至有人主張從最初開始根本不需要分割民營化,可是當時政府認為賣地會令土地價格上漲不受控制,內閣會議決定“在地價停止異常上漲之前暫停賣地”,使賣地無法按照原定計畫進行。一般情況而言供應增加的話價值應該回落,有指責認為此決定不合邏輯。之後日本泡沫經濟爆破后土地市價大幅減少的同時,利息繼續滾大,使欠債再進一步增加。1998年10月22日清算事業團解散時,欠款比剛從日本國鐵接收時還要增加2兆8000億日圓,達到28兆3000億日圓。
現在還款事務由行政法人鐵道建設運輸施設整備支援機構的“國鐵清算事業本部”接管。清算事業團解散時的28兆3000億日圓借貸當中,16兆1000億日圓有利息債務撥入國家的一般會計,換言之變成國家的債務,返還退休金等未來開支3兆400億日圓由國鐵清算事業本部負責,厚生年金移換金等7000億日圓由JR負責返還,其餘撇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