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證券市場上“國退民進”發軔於1994年,始作俑者為恆通協定受讓棱光
國家股以及浙江鳳凰國家股轉讓於
康恩貝集團。
1996年國家股或
法人股轉讓達10幾起,其中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僅有海虹控股、永生股份和雙虎塗料等。
1997年下半年市場掀起重組熱,民營企業通過協定受讓
國有股權以借殼上市、買殼上市大行其道。涉及國有股、法人股轉讓的有30多家。其中國有股
協定轉讓給民營企業的有國嘉、廣華化纖、貴華旅業、武漢電纜、ST石勸業、湘火炬等。
1998年被稱為“
資產重組年”,上市公司重組活動高達624起, 涉及國有股、法人股轉讓的有70多家。其中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有前鋒股份、ST遼房天、鼎天科技、雙虎塗料、東北華聯(現名ST高斯達)等。
19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提出“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國有股轉讓再成熱點,全年涉及公司近百家。其中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有聚友網路、阿鋼、遼物資、吉諾爾、重慶川儀、泰康股份等。
2000年國退民進再掀高潮,不計
法人股轉讓和
國有股劃撥或
國有經濟間的轉讓,屬於國退民進性質的就有40多家。
國民進退
國有經濟“是進是退”,必須有一個標桿來衡量,用不同的標桿會得出不同的結論,不同的結論會做出不同決策,其影響甚大。目前有兩個標桿,一個是國家統計局的數字標桿,一個是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控制標桿。
2010年8月2日《深圳特區報》在A8版,登截新華社8月1日發布、以大標題:《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稱:統計數據不支持‘
國進民退’觀點”》。國家統計局就近年來我國非國有經濟尤其是
私營經濟的發展明顯快於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不斷提高,得出從“總體上看,統計數據並不支持‘國進民退’的說法。”
從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字來看,的確得不出“國進民退”的結論。如果以黨中央的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為標桿,就會得出“國進民退”的結論,二者大相逕庭。《決定》指出:“
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
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
公共產品和服務行業,以及
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重要骨幹企業。”這是黨中央對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方針,將國有經濟控制的範圍縮小到“三個行業和兩類重要骨幹企業”之內,騰出空間發展民營經濟,這就是“國退民進”。全會對國有經濟這一定位回答了要國有經濟乾什麼,其職能是為社會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社會服務,不是為了獲得盈利,一般民營經濟不進入,因無利可圖,只能有國有經濟來承擔。
最近國發[2010]13號檔案,即“新36條”,又明確指出:“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係國家安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即投入三個行業兩類骨幹企業,這是
國有經濟“有進”的方向,除此之外國有經濟應當“有退”,中央的這一“有進有退”的精神是非常堅定和明確的。以此為標桿,來分析我國近期國民經濟發展走勢,會得出另一結論:“
國進民退”,不支持國家統計局的“國退民進”。
第一,國資委將中央決定控制的“自然壟斷的行業”,改為“重大基礎設施和重要礦產資源”,大大擴大了國有經濟控制的領域,使一些地方在強行收回小煤礦和小油田有了政策依據。一個政府部門修改中央全會的《決定》,這是少見的。這是公開的“國進民退”。
第二,根據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將
國有經濟鎖定在“三個行業和兩類重要骨幹企業”,其以外的國有經濟應退出,而實際上有許多國有企業固守陣地,但效益低下,並沒有退出,這是隱形的“國進民退”。
第三,中央決定國有經濟應當在“三個行業兩類重要骨幹企業”以外的行業和領域“有退”。但在“做大做強”、“保值值增”方針指導下,迫使國企去追逐利潤最大化,不僅不“有退”,反而大大“有進”,央企進入房地產業就是一例。高達70%的央企——127家中94家經營房地產,占到該行業的60%,60%以上“
地王”出自央企之手。國資委為了應付今年兩會代表和委員的質問,宣布78家央企退出房地產。從數字上看,可謂退出力度之大,約82%的央企退出房地產。這是虛晃一槍,掩人耳目,剩下的16戶,擁有央企投入房地的資產總額的85%,銷售收入的86%,利潤的94%,實際上並沒有退出。(見《中國流通經濟》2010年第5期第29頁)這是“明退實進”。
第四,據有關方調研,目前全社會80個行業中,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個,占77.5%,允許
民間資本進入的只有41個,占51.25%。截止目前,
民間投資在傳統壟斷行業所占比例非常低。據統計,民間投資在電力、熱力生產和供應中占13.8%,在教育中占12.3%,在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中占11.8%,在金融業中占9.6%,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占7.5%,在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中占5.9%。(見《民營經濟參考》2010年6月25日第3頁)這樣的壟斷是“國不讓民進”。
很顯然兩個標桿得出兩個不同結論,“統計數據不支持‘國進民退’觀點”,同樣統計數字也不支持“國退民進”觀點,因為國企並沒有按中央決定退出一些行業和領域,為民營經濟發展開拓空間,反而在“做大做強”思想指導下,以“保值增值”驅使國企擴大占有行業和領域。其經濟數字增長慢,不是“國退民進”,而是發展乏力。一些國企雖然享受優勢資源壟斷特權,政府大量投資特權,銀行巨額貸款特權,股票上市圈錢的優先特權,還戴著一頂“紅帽子”,擁有“四特一紅”,可謂得天獨厚,但由於國企的痼疾和腐敗,使其經濟成長緩慢,不如民營經濟増長快。
2009年國企利潤中80%是由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聯通、中移動、中電信等不到10家
壟斷企業提供的,其餘絕大多數國企要么
產能過剩、要么虧損。國企占有60%以上的社會資源,對GDP增長貢獻不足3%,就業貢獻不足20%。今年全國政協首場新聞發布會披露,“2009年私營企業工業
同比增長18.7%,國有企業同比增長6.9%;……私營企業從業人數同比增長5.3%,國有企業同比增長0.8%;私營企業主業收入同比增長18.7%,國有企業同比降低0.2%;從最重要的利潤指標來說,私營企業的總利潤同比增加17.4%,而國有企業同比降低4.5%。”
貨幣供應量每增加1%,國有工業實際增加值平均為0.83%,民營工業則為2.87%,是國企的3倍多。(見《開放導報》雜誌2010年第3期第65頁)
國有經濟發展慢是壟斷造成的腐敗。國家電力總公司總經理高X攜巨款和情婦外逃,中石化老總陳XX一次批給情婦加油站轉手就得到1億多,她利用中石化在青島建1000萬噸煉油廠之際,低買高賣地皮就賺得2億,這位陳總因受賄9億多,鋃鐺入獄(見《炎黃春秋》2010年第4期第32頁)。
國有經濟發展慢、許多高管落馬,這都是國有
經濟壟斷造成的。正如列寧所講:壟斷會產生寄生和腐朽,這才是國有經濟成長慢的原因。所以,國家統計局的數據既不支持“
國進民退”,也不支持“國退民進”,只是證明“國腐民興”,所以國有經濟發展沒有民營經濟成長快。
可見以數字為標桿:一是不符合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確立的國有經濟戰略調整的精神;一是掩蓋“國進民退”,會誤導社會輿論,為繼續“做大做強”國有企業提供理論依據。其實在這兩種標桿之後,有兩種觀念和兩種理論。以數字作標桿,表明沒有“國進民退”,國有企業可以擴大壟斷,控制國民經濟命脈,以便堅持
史達林模式的社會主義,這是舊觀念在作怪。以控制行業和領域為標桿,就是確定
國有經濟定位,發揮國有經濟職能,擴大民營經濟發展空間,是我國經濟改革的取向。可見標桿之爭不是一個技術問題,而是觀念之爭。為了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在標桿問題上應取得共識,統一到中央確定的國有經濟戰略調整上來,避免出現徘徊和後退。
觀點
郎鹹平認為,“國退民進”從根本上說是錯誤的。應該是國家退出市場,而不是國有企業退出市場,國家和國有企業是兩回事 。政府應該退出國有企業,但是國有企業的產權並不需要改變。政府需要做的只是,推動人事改革,用市場化的薪水來吸引職業經理人,政府通過股東會、董事會來監管職業經理人,這才是建立良性的國企改革進步的合適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