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轉讓,是指依法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無償劃轉國有資產的除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有資產轉讓
國有資產轉讓,是指依法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無償劃轉國有資產的除外。
國有資產轉讓,是指依法將國家對企業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轉移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按照國家規定無償劃轉國有資產的除外。...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 第 3 號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為了規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行為,加強國有資產交易的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法律、行政...
國有資產轉移是指企業國有資產無償轉移,是指企業因管理體制改革、組織形式調整和資產重組等原因引起的整體或部分國有資產在不同國有產權主體之間的無償轉移。...
《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是為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行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中華...
國有股權轉讓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的前提下,使國有股權按市場規律在不同行業、產業、企業之間自由流動。其本質是國有股權與所有權、債權、股權的...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是指政府授權的部門或投資機構通過產權交易機關實現其出資人所有權及相關財產權利轉移的行為。國有產權轉讓應當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內部決策程式進行...
”第三十條規定“對於國民經濟關鍵行業、領域中對受讓方有特殊要求的,企業在實施資產重組中將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給所屬控股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經省級以上國有資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已經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國有資產產權交易是指必須經出資人代表審批(或授權)並經一定的法定程式,由法定中介機構或政府委託機構進行的、以國有資產產權為對象的交易活動。其產權交易的對象既...
《內蒙古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已經2014年11月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國有產權轉讓收益是指出讓收入扣除清理債務安置職工和離退休人員以及支付轉讓費用後的淨收入。...
《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實施的一部辦法,主要為了規範中央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54號,財政部關於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行為,加強國有資產交易的監督管理,維護國有資...
《成都市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辦法》經2014年5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2014年7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成府發〔2014〕21號印發。該《辦法》分...
2014年8月20日,財政部以財行〔2014〕228號印發《地方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分總則、管理規定、無償轉讓、有償轉讓和置換、報廢和報損...
操作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准或者決定後,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根據清產核資結果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資產移交清冊,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
資產轉讓本身是一種買賣行為,轉讓資產的公司的資產總額不發生變化,股東地位也不受影響。...
國有資產流失是指國有資產的投資者、經營者和管理者由於過錯,違反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造成國有資產損失或者致使國有資產處於流失狀態的行為。這裡講的國...
國有資產產權登記,是指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代表政府對占有國有資產的各類企業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等產權狀況進行登記,依法確認產權歸屬關係的行為。產權登記與產權...
《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辦公會會議審議通過,並報經國務院同意,現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