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貨幣市場基金(國投瑞銀貨幣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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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投瑞銀貨幣市場基金是國投瑞銀髮行的一個貨幣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投瑞銀貨幣B
  • 基金類型:貨幣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投瑞銀
  • 基金管理費:0.33%
  • 首募規模:38.3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28011
  • 成立日期:20090119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在力求基金資產安全性和較高流動性的基礎上,追求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率。

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於以下金融工具:
1、現金;
2、通知存款;
3、短期融資券;
4、1 年以內(含1 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
5、剩餘期限在397 天以內(含397 天)的債券;
6、期限在1 年以內(含1 年)的債券回購;
7、期限在1 年以內(含1 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以下簡稱“央行票據”);
8、剩餘期限在397 天以內(含397 天)的資產支持證券;
9、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其它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
對於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貨幣市場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追求流動性、低風險和穩定收益的前提下,依據巨觀經濟、貨幣政策、財政政策和短期利率變動預期,綜合考慮各投資品種的流動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風險狀況,進行積極的投資組合管理。
1、資產配置策略
(1)整體配置策略
根據對利率水平、GDP、CPI、PPI、貨幣供應量、國際利率水平、匯率等巨觀經濟指標和巨觀調控政策的分析,決定基金投資組合的剩餘期限及期限分布結構。
(2)類別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不同類別資產的收益率水平(各剩餘期限到期收益率、利息支付方式和再投資便利性),並結合各類資產的流動性特徵(日均成交量、交易方式、市場流量)和風險特徵(信用等級、波動性),決定各類資產的配置比例和期限匹配量。
(3)明細資產配置策略
根據明細資產的信用等級、剩餘期限和流動性(日均成交量和平均每筆成交間隔時間)進行初步篩選;根據明細資產的收益率與剩餘期限的結構合理性,決定其投資價值,進行再次篩選;根據明細資產的到期收益率波動性與可投資量(流通量、日均成交量與衝擊成本估算),決定具體投資量。
2、交易策略
本基金通過研判貨幣市場利率趨勢、貨幣供求關係和各短期金融工具相對收益期限結構狀況,在有效控制流動性風險的基礎上,貫徹實施以下投資策略:
(1)貨幣市場利率預期策略
通過巨觀經濟形勢、財政貨幣政策和短期資金供求狀況的深入分析,對短期利率走勢進行合理預估,並據此實施以調整基金組合平均到期期限為主的資產配置策略。當預期短期利率呈下降趨勢時,側重配置期限稍長的短期金融工具;反之,則
側重配置期限較短的金融工具。
(2)資產動態最佳化配置策略
在對利率趨勢,各短期金融工具的市場規模、流動性以及與其期限相對應的預期收益率進行深入研判的基礎上,在流動性要求約束下,以收益極大化為目標,建立動態規劃模型,對類屬資產配置比例以及類屬資產內部不同期限結構品種的配置
比例進行最佳化。
(3)套利策略
不同交易市場或不同交易品種受參與群體、交易模式、環境衝擊、流動性等因素差異化影響而出現定價差異,從而產生套利機會。本基金在充分論證這種套利機會可行性的基礎上,適度進行跨市場或跨品種套利操作,提高資產收益率。如跨銀
行間和交易所的跨市場套利,期限收益結構偏移中的不同期限品種的互換操作(跨期限套利)。
(4)峰值策略
把握資金供求的瞬時效應,積極捕捉收益率峰值的短線機會。如新股發行期間、年末資金回籠時期的季節效應等短期資金供求失衡,導致回購利率突增等。
(5)現金流均衡管理策略
通過對基金申購、贖回現金流的預測,在投資組合的構建中,對各投資品種的剩餘期限搭配進行合理布局。例如,為滿足日常的較穩定的現金流變現需要,可採納相同品種(如回購等)的滾動投資策略,即採用均分資金量、持續滾動投資的方
法,使得該品種自然到期兌現的現金流在時間上均勻化。

收益分配原則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為紅利再投資。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情況下,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並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調整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此項調整不需經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
(2)“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據每日基金收益情況,以每萬份基金淨收益為基準,為投資者每日計算當日收益並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資者當日收益分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 位,小數點後第3 位按去尾原則處理,因去尾形成的餘額進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為止;
(3)本基金根據每日收益情況,將當日收益全部分配,若當日淨收益大於零時,為投資者記正收益;若當日淨收益小於零時,為投資者記負收益;若當日淨收益等於零時,當日投資者不記收益;
(4)本基金每日進行收益計算並分配時,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方式只採用紅利再投資(即紅利轉基金份額)方式,投資者可通過贖回基金份額獲得現金收益;若投資者在每月累計收益支付時,其累計收益為負值,則縮減投資者基金份額。若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其對應收益將立即結清;若收益為負值,則從投資者贖回基金款中扣除;
(5)當日申購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個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當日贖回的基金份額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權益。
(6)本基金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
(7)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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