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中證上遊資源產業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

國投瑞銀中證上遊資源產業指數證券投資基金(LOF)是國投瑞銀髮行的一個指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投瑞銀中證資源指數LO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投瑞銀
  • 基金管理費:0.60%
  • 首募規模:7.26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61217
  • 成立日期:20110721
  • 基金託管費:0.13%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被動的指數化投資管理,力爭將本基金的淨值增長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控制在0.35%以內,年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實現對中證上遊資源產業指數進行有效跟蹤。

投資範圍

本基金資產投資於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備選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一級市場初次發行或增發)、債券、權證、股指期貨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在《基金契約》與託管協定生效以後允許基金投資於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可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適時合理地調整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基本投資策略
本基金為被動式指數基金,原則上採用完全複製標的指數的方法跟蹤標的指數,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
當預期指數成份股或權重調整和成份股將發生分紅、配股、增發等行為時,或者因市場因素影響或法律法規限制等特殊情況導致基金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基金的投資組合進行適當調整,並可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輔以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工具進行投資管理,以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蹤誤差。
本基金力求將基金淨值收益率與業績比較基準之間的年化跟蹤誤差控制在4%以內,日跟蹤偏離度絕對值的平均值控制在0.35%以內。
2、股指期貨的投資
為有效控制指數的跟蹤誤差,本基金在注重風險管理的前提下,將適度運用股指期貨。本基金利用股指期貨流動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槓桿操作等特點,通過股指期貨就本基金投資組合對標的指數的擬合效果進行及時、有效地調整,並提高投資組合的運作效率等。例如在本基金的建倉期或發生大額淨申購時,可運用股指期貨有效減少基金組合資產配置與跟蹤標的之間的差距;在本基金髮生大額淨贖回時,可運用股指期貨控制基金較大幅度減倉時可能存在的衝擊成本,從而確保投資組合對指數跟蹤的效果。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截至收益分配基準日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登記在註冊登記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開放式基金賬戶下的基金份額的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如投資者在不同銷售機構選擇的分紅方式不同,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將以投資者最後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但登記在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基金份額持有人深圳證券賬戶下的基金份額,只能選擇現金分紅的方式,具體權益分配程式等有關事項遵循深圳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基金紅利發放日距離收益分配基準日的時間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6、收益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當投資者的現金紅利小於一定金額,不足以支付銀行轉賬或其他手續費用時,基金註冊登記機構可將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按除權後的單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
7、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