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崆峒山管理局

貫徹執行《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森林法》、《文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及《甘肅省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崆峒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崆峒山管理局職能
1、貫徹執行《風景名勝區管理暫行條例》、《森林法》、《文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及《甘肅省宗教事務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做好崆峒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
2、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風景名勝區工作方針和《崆峒山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要求,做好景區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維修,保護生態環境不受破壞,合理開發旅遊資源;建立健全職能機構,不斷完善規章制度,確保景區管理的順利實施。
3、科學保護風景區自然生態環境,加強森林防火,積極擴大森林植被,維護生態平衡。
4、保護和發掘風景區具有歷史藝術價值的文物、古蹟,弘揚崆峒武術;積極宣傳促銷,提高崆峒山知名度。
5、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宗教政策,加強宗教管理工作。
6、加強景區安全保衛,維護正常的旅遊秩序。
7、加強職工教育,開展各種學習活動,不斷提高員工的思想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
8、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安排的其他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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