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管理醫藥(不含中藥)的職能部門。1988年3月,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下設的國家醫藥管理局,調整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醫藥管理局負責全國藥品(不含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器械以及製藥機械、醫藥包裝的行業管理。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醫藥管理局是全國醫藥(不含中藥)行業的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藥品(不含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器械、製藥機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的行業管理,負責化學試劑、玻璃儀器流通的行業管理。1978年6月7日,國務院在總結中國醫藥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決定成立國家醫藥管理總局,同年7月22日,國家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歷史沿革 2018年3月, 根據《...
1978年6月成立。國家醫藥管理總局由衛生部代管。下設一部、四室、五局、四處。1982年8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將國家醫藥管理總局改為國家醫藥管理局,隸屬於國家經濟委員會,不再列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楊壽山、胡昭衡先後任國家醫藥管理總局局長。楊壽山、胡昭衡先後任中共國家醫藥管理總局黨組書記。
第十條 國家醫藥管理局負責管理醫藥行業的標準化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組織貫徹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定醫藥行業標準化工作的具體方針、政策和管理辦法;(二)組織編制和實施醫藥行業的標準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三)審批、發布醫藥行業標準,審核醫藥國家標準(報批稿)並辦理報批手續...
《國家醫藥管理局行政立法暫行規定》在1989.05.24由國家醫藥管理局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我局行政立法工作科學化、規範化,根據我局加強巨觀管理的要求和國務院《行政法規制定程式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行政立法是指:起草屬於本局職責內的醫藥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規。制定屬於本局職責...
規章起草說明10份,由政策法規司負責向國務院備案。政策法規司按規定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所制定的規章目錄報國務院法制局備查。第九條 各地醫藥管理部門起草的並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的地方人民政府規章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醫藥管理部門制定的有關醫藥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應及時抄報國家醫藥管理局政策法規司備查。
《國家醫藥管理局實驗動物管理辦法》在1991年4月12日由國家醫藥管理局頒布。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經國務院批准、由國家科委頒布的《實驗動物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加強醫藥實驗動物的管理,保證醫藥實驗動物質量,滿足新藥研究、藥品質量檢驗、教學、生產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國家醫藥管理局主管全國...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才中心(以下簡稱人才中心)以《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為引領,主要致力於中醫藥行業人才隊伍的培養、評價及交流工作。人才中心根據中醫藥行業發展的新要求、新形勢及新機遇,積極整合政府、行業及社會資源,並利用行業優勢,圍繞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以規範創新的管理體制和高效和諧的...
1979年,國家醫藥管理局醫藥貿易情報中心站廣州站成立(SFDA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前身)。1989年,國家醫藥管理局醫藥貿易情報中心站更名為國家醫藥管理局醫藥經濟信息中心站。1994年,國家醫藥管理局醫藥經濟信息中心站廣州站更名為國家醫藥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1998年,國家醫藥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更名為國家藥品...
第十五條 複審決定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第十六條 申請人如對複審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四年七月三十日頒發的國家醫藥管理局藥品行政保護複審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醫藥管理局天津藥物研究院院志》是劉德延、孫雲章、張慶榮編著的地方志。內容簡介 本志記述了天津藥物院、天津中藥所、天津醫工所的歷史和現狀。作品目錄 國家醫藥管理局天津藥物研究院院志1955——1990 前言 題詞 國家醫藥管理局局長齊謀甲題詞 中共天津市委書記譚紹文題詞 天津市人大常委主任吳振題詞 天津市醫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務院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管的直屬機構,負責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製劑、抗生素、生化藥品、生物製品、診斷藥品、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醫療器械、衛生材料、醫藥包裝材料等)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
2013年3月,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