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西藥品、醫療器材的生產、供應和使用的國務院直屬機構。1978年6月成立。國家醫藥管理總局由衛生部代管。下設一部、四室、五局、四處。1982年8月,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決定,將國家醫藥管理總局改為國家醫...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的國家局,為副部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根據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歷史沿革 2018年3月, 根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為對全國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機構,成立於2013年3月,其前身為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單設的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1998年,國家醫藥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更名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2003年,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更名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2014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更名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南方醫藥經濟研究所 2018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013年,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機構職責 (一)制定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和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草案。(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三)制定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開展消費環節...
藥品化妝品註冊管理司,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新設立的藥品化妝品註冊管理司。機構簡介 藥品化妝品註冊管理司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國發〔2013〕14號)...
14。進口的藥品、藥材,列為法定檢驗。經口岸藥檢所檢驗合格者,方準進口使用。違者,由組織進口單位和接貨單位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醫藥事業實行統一管理 15。醫藥企業和事業單位的產供銷、人財物,由國家醫藥管理總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醫藥管理局(醫藥總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計畫,統一規劃,統一核算。目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直屬單位基本建設管理試行辦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計證管理實施細則 關於《醫院財務管理辦法》、《醫院會計制度(試行)》的補充規定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統計資料和統計調查管理的暫行規定 中 藥 部 分 一 藥品監督管理類 藥政管理條例(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國家醫藥管理總局新藥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64年4月20日衛生部、商業部、化工部發布的《管理毒藥、限制性劇藥暫行規定》,1964年12月7日衛生部、商業部發布的《管理毒性中藥的暫行辦法》,1979年6月30日衛生部、國家醫藥管理總局發布的《醫療用毒藥、限制性劇藥管理規定》,同時廢止。辦法附屬檔案 毒性中藥品種 一、毒性中藥...
2006.07-2007.10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綜合處處長 2007.10-2008.12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副巡視員 2008.12-2010.04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楲監管司副巡視員 2010.04-2013.05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槭監管司副司長 2013.05-2013.12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醫療...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並經註冊登記,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是人事部和國家醫藥管理總局為了加強對藥學技術人員的職業準入控制,確保藥品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的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共中央、國務院...
新中國國家級藥物食品檢驗機構誕生 國家逐步建立特殊藥品監管體系 第一部生物製品規程的制定與完善 新中國第一部藥典 第一部藥品管理行政法規 醫療器械產品技術檢測體系重大建設 我國醫藥行業第一次實行統一管理——國家醫藥管理總局成立 第一個中國醫學細菌保藏管理中心 新中國第一個加強醫藥管理的決定一 第一版國家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