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3年第49號

根據《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定》,我局通過了對太平猴魁茶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的審查,現批准自即日起對太平猴魁茶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太平猴魁茶原產地域範圍以黃山市黃山區人民政府《關於要求將太平猴魁茶列入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範圍的請示》(政秘〖2002〗96號)提出的地域範圍為準,即安徽省黃山市黃山區(原太平縣)現轄行政區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3-05-19
【生效日期】2003-05-1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3年第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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