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2002年第46號

【發布單位】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2-05-23
【生效日期】2002-05-23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告
2002年第46號

2002年4月中旬,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發現甘肅地區部分韓國產賓士MB100輕型客車行駛中排氣管與制動油管、後車軸發生碰撞,造成制動油管被砸扁、油路不暢、後輪制動失靈等安全質量隱患。經在全國範圍內進行普查和專家分析,初步認定該型號車存在安全質量隱患。
為確保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風險預警及快速反應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1]第1號)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各地檢驗檢疫機構暫停辦理韓國雙龍汽車公司(SSANGYONG MOTOR COMPANY)生產的:
(一)商標為MERCEDES-BENZ,型號為:MB100K,MB100D2.3,MB100D2.9,MB1002.3,MB140D2.9,MB1402.3
(二)商標為SSANGYONG,型號為:ISTANA(MB100),OMNI(MB140)輕型客車報檢通關和相關檢驗檢疫手續,禁止其入境。
二、中國境內的賓士MB100輕型客車的用戶應儘快進行安全檢查。對已發生後制動油管砸扁或磨損的用戶,請立即停止使用,以避免安全事故。
三、梅塞德斯-賓士中國有限公司(Mercedes-Benz China Limited)和韓國雙龍汽車公司(SSANGYONG MOTOR COMPANY)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儘快採取措施,消除賓士MB100輕型客車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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