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2014年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則檔案,文號國衛辦醫函〔2014〕300號。

國衛辦醫函〔2014〕30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做好2014年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工作,根據2014年全國衛生計生工作會議精神和《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辦法》,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持續鞏固加強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工作
(一)繼續落實2013年抗菌藥物管理各項要求。2014年繼續落實《2013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套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中確定的各項指標和要求,包括抗菌藥物品種數、使用率,住院患者手術預防使用抗菌藥物要求等。要杜絕鬆懈思想,保持工作力度不減,促進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套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續改進。
(二)加大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管理力度。要組織開展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情況的監測。根據監測結果,採取針對性措施,降低門診、急診抗菌藥物靜脈使用比例及使用量。
(三)不斷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水平。各醫療機構要加大《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辦法》及相關檔案的落實力度。通過建立臨床科室與感染、微生物檢驗、臨床藥學等多學科合作機制;結合專業特點、常見病種等因素,合理設定各個臨床科室的抗菌藥物套用管理指標;加強本單位細菌耐藥情況監測以指導臨床等方式,不斷提高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水平。
二、注重提高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套用水平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在鞏固三級醫院抗菌藥物臨床套用專項整治成果的基礎上,著力加強二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民辦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制度。二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民辦醫療機構要建立、健全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監督管理機制,明確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確定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層層落實責任制。要嚴格落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抗菌藥物遴選和定期評估、抗菌藥物處方點評、抗菌藥物臨床套用情況通報和誡勉談話等相關制度,並在工作過程中逐步完善。
(二)提高醫務人員合理套用抗菌藥物能力。通過開展人員培訓、利用城鄉醫院對口支援等方式,提高二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民辦醫療機構的感染性疾病診療能力和正確使用抗菌藥物的能力,包括抗菌藥物的選擇、給藥途徑、用藥時機及用藥療程等。
(三)增強醫務人員和患者合理用藥意識。加大合理使用抗菌藥物知識的宣教力度,廣泛宣傳合理用藥的重要意義。可以編寫抗菌藥物合理套用知識手冊、製作提醒標識,加強對醫務人員的規範引導;同時,利用宣傳欄、網站等平台,開展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監管。鼓勵醫療機構加強信息化建設,利用信息系統開展抗菌藥物臨床套用過程控制,逐步實現動態監測、評估和預警。發現不合理使用情況,要及時實施干預,提升抗菌藥物臨床合理套用及管理水平。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在《2013年全國抗菌藥物臨床套用專項整治活動方案》基礎上,進一步細化、明確二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民辦醫療機構的各項管理指標。
三、加強評價確保取得實效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逐步將管理要求落實到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並切實取得實效。要採取督導檢查、數據監測、暗訪等方式,對各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套用情況進行評價,並將結果在一定範圍內以適當形式通報,接受行業或社會的監督。我委將繼續組織二級以上醫院報送抗菌藥物臨床套用管理有關數據,並根據數據上報情況和各地督導檢查情況進行抽查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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