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人員,機構發展,主持項目,面上項目,重點項目,人才項目,項目查詢,合作交流項目,聯合資助基金項目,專項項目,基金申請,受理時間,原則要求,申請人事項,主要任務,管理條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組織與規劃,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第四章 資助與實施,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第六章 法律責任,第七章 附 則,委員會簡介,
機構人員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作為我國支持基礎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國,重點資助具有良好研究條件、研究實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中的研究人員。
機構發展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為貫徹落實
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2006年發布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十一五”發展規劃,要準確把握“支持基礎研究、堅持自由探索、發揮導向作用”的戰略定位,貫徹“尊重科學、發揚民主、提倡競爭、促進合作、激勵創新、引領未來”的工作方針,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創新環境戰略和卓越管理戰略,促進我國基礎科學各學科均衡、協調和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家的總體部署,結合科學基金資助工作的特點,遴選了13個綜合交叉以及按學部分布的一批優先發展領域。有關具體內容將體現在本指南和今後的項目指南當中。
主持項目
自然科學基金按照資助類別可分為
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畫、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專項項目、聯合資助基金項目以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等。通過亞類說明、附註說明還可將一些資助類別進一步細化。所有這些資助類別各有側重,相互補充,共同構成當前的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
在2006年集中受理期間,
自然科學基金委受理各類項目63330項,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0.3%,其中面上項目申請(包括聯合資助項目)總計59079項,同比增長20.1%。批准資助10362項,同比增長13.73%。平均資助強度為26.15萬元/項;比上一年有所提高。受理重點項目申請(包括聯合資助項目)1539項,批准資助284項,平均資助強度160.24萬元/項。
面上項目
面上項目是
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中的主要部分,包括自由申請、青年科學基金和地區科學基金3個亞類,其資助經費占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總經費的60%以上,2006年達71.89%,主要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範圍內自由選題,開展創新性的科學研究,資助期限一般為3年。申請書正文部分需按照面上項目撰寫提綱及要求撰寫。
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申請量連續保持高速增長,占面上項目申請量的比例從2001年的14.5%增加到2006年的22.6%,而自由申請項目的比例則從2001年的81.3%減少到2006年的73%,地區科學基金的申請量一直在3%-5%之間。說明基礎研究的青年隊伍步入快速增長期,自然科學基金委對青年科學基金支持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在獲得資助的面上項目中,青年科學基金所占比例從2001年的16.5%增加到2006年的23.7%,而且,青年科學基金的資助率要高於自由申請的資助率。各科學部在介紹面上項目的同時,也將涉及科學部總體概況、申請注意事項和重點資助方向等方面的內容。
重點項目
重點項目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體系中的另一個重要層次,主要支持科技工作者結合國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學前沿,針對我國已有較好基礎和積累的重要研究領域或新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工作。重點項目基本上按照五年規划進行整體布局,每年確定受理申請的研究領域、發布《指南》引導申請;重點項目的申請要體現有限目標、有限規模和重點突出的原則,重視學科交叉與滲透,利用現有重要科學基地的條件。一般情況下,由一個單位承擔,確有必要時,合作研究單位不超過2個。研究期限一般為4年(特殊說明的除外)。
人才項目
是
自然科學基金委資助格局中的另一重要部分,主要由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含外籍)、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
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和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組成,包括:
國家傑出青年基金
國家傑出青年基金(外籍)
海外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
香港、澳門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
創新研究群體科學基金
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
項目查詢
合作交流項目
2007年,自然科學基金委將繼續圍繞科學基金中心任務,以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自然科學基金委新時期“二十四字”工作方針,以推動源頭創新為
主題,以出成果、出人才為目標,開展積極而富有成效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資助工作。2007年度擬對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予以強化:
1、通過政策研究、專家諮詢、發布指南等措施發揮引領作用,在項目的組織和實施中體現為我所需、為我所用;
2、拓寬合作渠道、加大經費投入、規範審批流程,使基礎研究國際(地區)合作的環境與條件得到進一步改善。在嚴格執行預算制的前提下,認真做好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類項目的資助工作;
3、在更高層次上籌劃和組織實質性、高水平的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
4、充分發揮協定渠道的重要作用,注重從協定項目中發現和培育實質性合作研究項目;
5、重視吸引海外優秀科學家進入國內研究團隊,支持國內研究單位吸引外國優秀科學家長期來華工作,帶動國內相關領域研究的進展和人才的培養;
6、進一步推動基金項目的國際評審,保證研究工作的高起點,促進科學基金制的完善。
澳門大學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合作關係建立於1995年。合作方式主要為共同資助和促進澳門大學的教授與
中科院、清華、
北大等內地科研部門的合作關係;合作計畫主要集中在共同研究澳門環境和城市發展等項目上。
據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決定對4個新的合作研究項目進行資助,新一批合作研究項目內容包括對
珠江口有機物高污染區問題的研究、澳門市區機動車尾氣污染的控制策略等。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有關負責人同澳門大學負責人就如何擴大和發展現有合作關係並使之制度化等問題進行了探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還設立了“澳門傑出青年合作科學研究基金”。
聯合資助基金項目
聯合基金是自然科學基金委為推動產學研結合,引導其他政府部門或產業界在雙方共同關心的領域或方向上投入經費,支持基礎研究和
套用基礎研究,以解決實際套用中的基礎科學問題而共同出資設立的資助類別,旨在加快基礎研究成果的產業化進程,解決產業界需求的關鍵科學問題,有目標地為產業界提供技術儲備,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促進企業成為技術創新主體。
聯合基金分為聯合資助基金和聯合資助項目兩種類型,前者是在一定時間內,每年按照《指南》資助一批項目,後者是對某一特定項目共同出資資助。
“廣東聯合基金”和“石油化工聯合基金”項目不分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單獨作為一類項目計入申請或承擔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總數的限項檢索範圍。即具有高級職稱的項目申請者和項目組主要成員申請或承擔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畫項目、聯合基金項目以及其他按面上項目或重點項目管理的專項項目的總數不能超過3項。其他聯合資助基金項目按本《指南》規定計入相應項目類型的限項範圍。請申請者務必注意,不要因為超項而不能通過初審。
聯合基金包括“NSAF”聯合基金、天文聯合基金、鋼鐵聯合研究基金、廣東聯合基金、石油化工聯合基金,以及地區聯合資助項目、鐵道聯合資助項目、與
微軟亞洲研究院聯合資助項目等。
專項項目
專項項目是自然科學基金會為專門支持或加強某一領域或某一方面而設立的專款資助項目,包括數學天元基金和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兩類,其中數學天元基金項目不參加各類項目的限項檢索,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計入重點項目的限項檢索範圍。
基金申請
受理時間
從2002年開始,每年的2月15日開始受理當年的國家基金申請項目,3月31日截止。3月25日-31日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辦公樓安排集中受理(郵寄申請書及軟碟以投寄日郵戳為憑,寄送到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的受理部門,軟碟以快遞方式投寄)。
原則要求
從1999年起,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注意事項在《通告》中已經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為了更好指導科技人員的申請,還專門出版了《申請項目指南》和《項目指南》,這兩本資料請一定認真查閱。同時,國家基金委對國家科學基金的資助原則提出4點新的要求即新16字方針。
1、強調加強基礎研究:在新的形式下科學基金要重新定位,對國家基礎研究負責主管的是國家科學技術部和國家基金委。據統計1998年地球科學部資助項目:基礎研究占51.6%,套用基礎研究占41.4%,總的要求資助基礎研究的項目要不少於50%,基金委的基礎研究要求更有創新、更長遠、更超前。
2、調整結構:國家基金從過去單一資助項目發展到綜合資助(如面上、青年、傑出青年、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及人才梯隊的支持等等)。從1999年起,在調整結構時向青年人傾斜,有關學科的調整將主要資助優先領域的研究。“十五”的優先領域已開始逐步實施,總的優先領域範圍比“九五”要少。
3、突出創新:這是基金資助的核心,只有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越強,才能產生出創新。如化學科學部申請項目資助的錢怡泰……,中科院物理所善於攻關的謝時生……。創新要求有一個良好的環境,要一個有利於創新的體系,創新必須有一批保證創新的科研管理人員和管理體系。如美國哈佛大學的經費每年15億美元,其中管理基金的人員為330人,每年人工工作花費2800萬元,其管理已全部信息化。
4、提高績效:國家科學基金委現已開始重視國家科學基金資助的績效,並且提出新申請的項目要與申請者原承擔的國家科學基金項目執行的好壞即績效掛起鉤來。完成得不好的,暫不給予資助。將要制定條例,對某一個項目完成了但一篇論文也未發表的,基金委兩年內將不受理他的新申請項目。
另一方面,國家基金委從1998年開始對基金資助項目發表的學術論文收集檢索實行重獎。國家基金委專門撥了一筆錢對基金資助項目根據績效進行獎勵,主要按資助項目:發表論文篇數、期刊檔次、被收錄情況、被他人引用的頻數等7項指標之和經加權進行考核,1998年共獎勵31項,最高20萬元,最低5萬元,是獎勵項目經費即資助一個項目。1999年採取跟蹤考查,對國家基金資助項目在高級別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數量、被引用次數等,分別對47個項目給予了:15、10、5萬元的項目經費獎勵。
申請人事項
申請人應注意以下幾點: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條例》、《指南》、相關類型項目及經費管理辦法,按撰寫提綱要求撰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2. 2012年版申請書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關鍵字填寫等若干要求。
3. 2012年度申請書撰寫採用離線和線上兩種方式:
(1)採用離線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地區科學基金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於2012年1月1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路信息系統(以下簡稱ISIS系統)下載2012年版申請書,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請書。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向依託單位提交電子版申請書和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包含附屬檔案材料)。申請人應保證紙質申請書與電子版內容一致。
(2)採用線上撰寫申請書方式的項目類型包括: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畫項目、國家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資助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海外及港澳學者合作研究基金項目、聯合基金項目、科學儀器基礎研究專款項目、科普項目、重點學術期刊專項基金項目、數學天元青年基金項目、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國際(地區)合作研究與交流項目等。具體要求如下:
申請人向依託單位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ISIS系統,準確選擇相應申請項目類型(含亞類說明和附註說明),按照相關要求與提示撰寫申請書,並將申請書附屬檔案材料電子化。其中,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申請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線上撰寫中文申請書後,還應在ISIS系統中下載《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英文申請書》進行離線撰寫,該英文申請書與合作雙方的協定書一併作為中文申請書的附屬檔案材料。
申請人完成申請書撰寫後,線上提交電子申請書及其電子附屬檔案材料,下載並列印最終PDF版本申請書,向依託單位提交簽字後的紙質申請書原件,無需提交紙質附屬檔案材料(有關證明信和推薦信等紙質材料原件除外)。
主要任務
科學基金髮展重點與主要任務:圍繞實施源頭創新戰略、科技人才戰略和創新環境戰略,培育創新思想,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完善科學基金人才培養資助體系;加強條件支撐,最佳化基礎研究發展環境;制定和實施學科發展戰略,促進學科均衡協調發展;瞄準重大科學前沿和國家重要戰略需求,應對未來挑戰,部署一批具有基礎性、戰略性、前瞻性的優先發展領域。
(一)著力源頭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二)堅持以人為本,奠定未來競爭力基礎
(三)加強條件支撐,最佳化發展環境
(四)完善學科布局,促進學科協調發展
(五)部署優先領域,提升重點領域的整體水平
(一)著力源頭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從尊重和保護科學家的敏感和創造精神出發,不斷完善資助與管理模式,大力營造有利於自由探索的寬鬆環境。把握科學前沿,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需求,推動
學科交叉,加強研究集成。圍繞推動源頭創新,加強前瞻性部署,把科學基金建設成為培育
原始創新的沃土、支撐科技
自主創新的平台。
1. 尊重首創精神,鼓勵自由探索
營造鼓勵創新、支持創新、保護創新的寬鬆環境,充分發揮科學家的想像力和創造力。繼續強化支持自由申請項目,根據我國基礎研究隊伍發展狀況,適度擴大規模,穩步提高強度。2010年項目資助規模控制在每年10000項左右,資助強度力爭比"十五"有明顯增加。注重保護非共識項目,支持探索性較強、風險性較大的創新研究。“十一五”期間,將自由申請項目經費的3%-4%左右用於支持創新性較強的非共識項目研究。
2. 發揮導向作用,促進重點領域跨越發展
充分發揮重點項目、重大項目和重大研究計畫的導向和帶動作用,把握科學發展總體趨勢和學科發展前沿,以關鍵科學問題帶動不同學科和領域的實質性交叉,組織實施跨學科、跨領域協作研究,加強研究隊伍、研究資源、研究成果的集成,力爭在若干重點領域和重要方向實現突破。
重點項目主要針對我國已有較好基礎和積累的重要研究領域或新學科生長點開展深入、系統的創新性研究工作,按照"擴大資助規模,提高資助強度"的原則,安排重點項目1800項左右,平均資助強度達到200萬元以上。
重大項目要服務於國家戰略需求目標,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的需要,重點選擇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科學問題,組織學科交叉研究和多學科綜合研究。“十一五”期間,重大項目資助規模控制在30項左右,平均資助強度達到1000萬元以上。
重大研究計畫按照"有限目標、穩定支持、集成升華、跨越發展"的思路,加強頂層設計,凝鍊科學目標,促進學科交叉,引導科學家在事關國家經濟社會和科技長遠發展的戰略領域開展創新研究。“十一五”期間,安排實施15個重大研究計畫,每個預算額度為1-2億元。
(二)堅持以人為本,奠定未來競爭力基礎
貫徹落實人才強國戰略,深入研究新時期我國基礎研究隊伍的來源、規模和結構的變化特點,科學預測我國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對基礎研究人才的需求,加強與國家其他科技人才培養資助計畫的銜接,促進科研與教育結合,個體與群體結合,國內資源與海外資源結合,以創新事業造就人才,以創新環境凝聚人才,穩定支持優秀人才,不斷形成和完善育才、識才、聚才和用才的良好環境。
1、造就傑出人才,培育創新團隊
充分發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探索持續支持優秀青年研究人員的有效機制,培養和造就一批優秀的學術帶頭人。“十一五”期間,傑出青年科學基金計畫資助約900人。按照科學目標引導,增強協作創新,發揮團隊力量,衝擊國際前沿的思路,加大對創新研究群體的支持力度,重視研究隊伍結構和學科領域的合理布局,實施連續資助模式,促進學科交叉和團隊協作,造就一批勇於衝擊國際科學前沿的"攻堅隊"。"十一五"期間,創新群體計畫新啟動100個左右。同時,通過3+3或3+3+3的模式,對約180個群體給予延續資助。
2、培養後備人才,支持青年成長
發揮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金的作用,促進基礎研究與教育的結合,為科學研究源源不斷地提供高素質的後備力量。培養和提高基礎學科本科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促進基礎學科的持續發展;支持特殊學科點青年學術帶頭人和研究生開展基礎研究工作,穩定特殊學科人才隊伍,增強對社會的服務能力;培養交叉學科、特色學科後備人才隊伍。“十一五”期間,計畫支持基礎科學人才培養基地約100個。充分發揮基礎研究培養人才的作用,探索以研究項目為載體的培養研究生的有效模式,切實提高研究生和博士後質量,保證基礎研究隊伍的源頭供給。"十一五"期間將爭取適當提高各類項目中用於研究生和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的比例。
3、開拓多種渠道,吸引海外人才為國服務
堅持以我為主、按需引進、突出重點、講求實效的方針,制定和實施參與全球人才競爭的戰略和更加靈活的發揮海外人才和智力作用的政策,開闢多種渠道吸引留學人員和海外學者以多種形式為我國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的發展貢獻才智,積極吸引國外科學家來華從事研究工作。"十一五"期間,安排資助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外籍)100人、海外及港澳青年學者合作研究基金約400人、"兩個基地"項目200個。
(三)加強條件支撐,最佳化發展環境開展多層次、多渠道的國際合作與交流,大力支持科學家廣泛參與區域和國際合作研究,為中國科學家營造良好的國際(地區)合作交流環境;促進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與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結合,提高科技條件平台的利用效率;充分發揮科學基金的粘合與輻射作用,推動高等學校、研究機構和企業在基礎研究領域的合作,引導社會資源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促進科研資源合理有效配置;拓展科學基金的功能,促進科學知識傳播和公眾理解。
1. 加強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
積極拓寬國際合作渠道,促進政府組織間的交流;發揮科學基金對外合作交流的優勢和導向作用,支持科學家積極參與實質性、高水平的國際合作;加強國別政策研究和頂層設計,明確優先領域和資助重點;完善資助格局,加強國際合作項目管理,積極組織重大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和雙邊、多邊協定合作項目,有選擇地支持科學家共同發起或參與國際大科學研究計畫;充分用好國外科技人才資源為我服務,營造良好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環境。
2. 推動科技資源共享,促進科技條件建設與利用
支持自主研製科研儀器設備,促進大型科研設備的功能延伸開發;充分利用國家研究實驗基地和大型實驗平台,推動項目、人才、科研條件建設的緊密結合;促進基礎科學數據的匯集積累和資源共享,支持重要研究領域虛擬研究中心建設,為科學研究提供更好的條件保障。
3. 支持科學普及和青少年科技活動
加強科學普及工作,支持青少年科技活動,資助研究生暑期學校,培養科技後備人才的科學素養、創新精神和創新思維能力,為他們開拓視野和了解科學前沿創造條件。
4. 加強地區科學基金資助工作
配合國家統籌區域發展的重大戰略部署,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與合作,逐步提高地區科學基金的資助強度,適當擴大規模,促進
區域創新體系建設與科技協調發展。
5. 完善聯合資助工作
促進國內各部門間的協調與合作,整合資源,重點在
能源、
資源、
環境、
信息、
材料、生命科學和國家安全等領域,開展聯合資助工作,促進科技資源的整合利用。
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組織與規劃
第三章 申請與評審
第四章 資助與實施
第五章 監督與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委員會簡介
20世紀80年代初,為推動我國科技體制改革,變革科研經費撥款方式,
中國科學院89位院士(學部委員)致函黨中央、國務院,建議借鑑國際成功經驗,設立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首肯。隨後,在小平同志的親切關懷下,國務院於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
自然科學基金委是管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自成立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全國科學家的支持下,科學基金工作突破了以往計畫經濟體制下科研經費依靠行政撥款的傳統管理模式,全面引入和實施了先進的科研經費資助模式和管理理念,確立了“依靠專家、發揚民主、擇優支持、公正合理”的評審原則,建立了“科學民主、平等競爭、鼓勵創新”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了自然科學基金對我國基礎研究的“導向、穩定、激勵”的功能;健全了決策、執行、監督、諮詢相互協調的科學基金管理體系,形成了以《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為核心、包括組織管理規章、程式管理規章、經費管理規章、監督保障規章在內的規章制度體系。按照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總體部署,科學基金明確了“築探索之淵、浚創新之源、延交叉之遠、遂人才之願”的戰略使命,強調更加聚焦基礎、前沿、人才,更加注重創新團隊和學科交叉,全面培育源頭創新能力。
自然科學基金堅持支持基礎研究,逐漸形成和發展了包括探索、人才、工具、融合四大系列組成的資助格局。探索系列主要包括面上項目、重點項目、應急管理項目等;人才系列主要包括青年科學基金、地區科學基金、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創新研究群體、海外及港澳優秀學者項目、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等;工具系列主要包括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製項目、相關基礎數據與共享資源平台建設等;融合系列主要包括重大項目、重大研究計畫、聯合基金項目、國際合作項目、科學中心項目等。著眼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局,
自然科學基金委統籌實施各類項目資助計畫,不斷增強資助計畫的系統性和協同性,努力提升資助管理效能。隨著國家財政對基礎研究的投入不斷增長,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強度穩步提高,推動我國基礎研究創新環境不斷最佳化。
30年來,科學基金不斷探索科技管理改革,創新資助管理機制,完善同行評議體系,提升資助管理水平。通過長期持續支持,推動學科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培育和穩定了高水平人才隊伍,湧現了一批有國際影響的重大成果。在科學基金和國家其他科技計畫共同支持下,我國基礎研究整體水平穩步提高,正在進入從量變到質變、從點的突破到全面提升的重要轉折期。
“
十三五”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創新型國家的決勝階段,是實現“兩個一百年”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中國夢的關鍵時期。科學基金工作將繼續深入實施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揚求真務實的精神,不斷完善和發展科學基金制,大力營造創新環境,全面培育源頭創新能力,助推我國基礎研究逐步實現與科技已開發國家的三個並行(總量並行、貢獻並行、源頭並行),為不斷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整體水平和原創能力,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做出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