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5〕14號)、中央編辦《關於國家統計局各級調查隊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批覆》(中央編辦復字〔2005〕149號)、《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國統字〔2005〕158號)和《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省級以下各級調查隊組建辦法的通知》(國統字〔2006〕89號),設立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南京調查隊是國家統計局的派出機構,為副廳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
  • 外文名:Nanjing Investigation Team of National Statistical Bureau
  • 行政級別:副廳級 
  • 機構屬性:派出機構
  • 主管機構:國家統計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和江蘇調查總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協助地方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
(三)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四)根據總隊的授權,管理所在行政區域內縣級調查隊的有關工作。
(五)依法查處其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活動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六)開展統計信息化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調查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和幹部管理工作。
(八)承擔地方黨委政府委託和總隊交辦的地方統計調查任務。
(九)完成國家統計局和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國家統計局南京調查隊主要工作職責,南京調查隊設11個職能處(室),具體是:
(一)辦公室(財務管理處)
(二)執法監督處(紀檢監察室)
(三)綜合處
(四)農業農村調查處
(五)住戶調查處
(六)勞動力調查處
(七)生產價格調查處
(八)消費價格調查處
(九)專項調查處
(十)企業調查處
(十一)人事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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