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是2005年11月8日後成立的。2005年11月8日,國家統計局決定撤銷原遼寧省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設立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新成立的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是國家統計局派出的政府統計調查機構,為正廳級單位。在全省14個省轄市和25個縣(市、區)設立市、縣級調查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 時間:2005年11月8日
  • 設立: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 概括:為正廳級單位
總隊成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總隊成立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編辦《關於國家統計局各級調查隊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批覆》精神,中編辦、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事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下發了《國家統計局直屬調查隊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2005年11月8日,國家統計局以國統字[2005]126號檔案下發了《國家統計局關於設立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的通知》,決定撤銷原遼寧省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企業調查隊,設立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
新成立的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是國家統計局派出的政府統計調查機構,為正廳級單位。在全省14個省轄市和25個縣(市、區)設立市、縣級調查機構。其工作職能為原三支調查隊的常規統計調查任務,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職能,相應增加國家巨觀調控和國民經濟核算所需重要統計信息的調查任務;同時,接受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委託,進行統計調查和數據加工,為地方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服務。工作方式以抽樣調查為主。

機構職能

國家統計局遼寧調查總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一)組織實施城鄉住戶、國民經濟主要行業生產價格、投資價格、居民消費價格、農產量、農業中間消耗、農產品生產價格、規模以下工業、服務業、商業等國家抽樣調查制度,以及國家統計局布置的有關企業採購經理監測、農村貧困監測等專項調查制度。
(二)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快速反應制度,組織開展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專項調查,及時報告本地區的突發性經濟事件和重大社會經濟問題等方面信息。
(三)參與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普查項目。
(四)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授權,管理和公布有關統計調查數據。
(五)依法查處調查隊系統及其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
(六)與地方統計局一起完成統計信息化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調查總隊機關人事、財務工作,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人事、財務工作。
(八)負責調查總隊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指導下屬各級調查隊紀檢監察工作。
(九)受國家統計局委託管理下屬各級調查隊;組織指導地方調查隊的業務工作。
(十)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委託,開展統計調查,提供統計數據處理服務。
(十一)完成國家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職責:綜合協調、管理總隊政務;承擔文秘、機要、工作信息、會務、保密、檔案、督辦、文印、信訪、安全、消防、對外聯繫、接待、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
« 綜合處
職責:開展統計分析研究,編輯發行調查資料;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統計調查資料的共享與使用;組織開展統計科研工作;重要經濟信息的組織、編審、上報工作。
« 法規制度處
職責:負責統計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與普及工作;依法查處調查隊及其調查對象的統計違法案件;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國家統計標準;負責系統基層建設工作;管理協調調查總隊及其下屬調查隊系統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
« 農業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全省和農業生產大縣的糧食產量抽樣調查、主要農產品中間消耗調查、農產品生產者價格調查和農產品集貿市場價格調查。
« 住戶專項調查處
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退耕還林(還草)監測調查、農民工監測調查工作。
« 居民收支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住戶一體化收支調查、農戶固定資產調查等工作。
« 工業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全省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全省中小微型工業企業專項調查和全省調查隊系統公共機構能源調查工作。
« 服務業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服務業小微企業監測、製造業、非製造業、採購經理調查工作,開展與調查相關的分析研究。
« 統計監測處
職責:負責全省調查隊系統計算機內外網路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
« 生產投資價格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全省工業生產者價格、固定資產投資價格和房地產價格的調查。
« 消費價格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居民消費品和服務項目的價格調查。
« 畜牧業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對全省豬、牛、羊、禽等主要畜禽業生產監測調查;組織實施對國家生豬調出大縣生豬生產監測調查。
« 專項調查處
職責:組織實施限額以下批發零售貿易、住宿和餐飲調查,滿足國民經濟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樣調查,組織實施國家布置的有關專項調查。
« 人事教育處
職責:負責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統計、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培訓和外事工作,以及總隊和下屬調查隊系統人員錄用、考核、任免、調整、交流、工資等人事工作;負責總隊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 財務管理處
職責:負責總隊的財務和財產;管理下屬調查隊系統事業費、專項資金和國家與地方財政撥款的固定資產投資,監督管理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組織下屬調查隊系統財務審計工作。
« 紀檢監察室
職責:監督、檢查總隊機關和下屬調查隊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對同級黨組織及其成員和領導幹部實行監督;協助總隊黨組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行業糾風工作;受理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和控告、申訴;參與調查隊系統執法檢查工作。
« 機關黨委
職責:負責總隊機關黨務工作;負責組織總隊機關目標績效考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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