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崇明調查隊

國家統計局崇明調查隊既是政府統計調查機構,也是統計執法機構,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監督的職權,獨立向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上報調查結果,並對上報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同時,承擔地方政府委託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統計局崇明調查隊
  • 性質:政府統計調查機構
  • 職能:接受縣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 機構設定:農業調查科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國家統計局崇明調查隊的主要職責是:
(一)完成國家統計局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二)接受縣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
(三)完成上海調查總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四)協助縣統計局完成重大國情國力普查任務;
(五)組織指導區縣調查的相關業務工作;
(六)負責查處調查隊所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中發生的統計違法行為;
(七)完成國家統計局和上海調查總隊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根據以上職責,國家統計局崇明調查隊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和處理局、隊日常政務、事務工作以及行政公務的督辦;負責文秘、組織、人事、財務、統計登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安全等工作。
(二)農業調查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縣農村綜合統計;組織開展專項抽樣調查活動;負責農口有關業務部門和鄉鎮政府統計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配合綜合科室編輯《統計年鑑》和開展統計業務培訓、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及統計執法檢查等活動;落實統計分析和統計預測、監測等工作。
(三)住戶調查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城鎮、農村住戶調查。包括城鎮、農村住戶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消費、投資、生產等調查活動,組織落實住戶調查情況統計分析與研究。
(四)企業調查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生產和消費價格調查;負責規模以下有關行業生產經營情況的調查。
(五)專項調查科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上海調查總隊布置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接受並完成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統計調查以及社情民意專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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