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通知是稅務總局在1997年4月10日發布的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一項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發布文號:國稅發[1997]57號
- 發布日期:1997年4月10日
- 生效日期:1997年4月10日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通知是稅務總局在1997年4月10日發布的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一項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通知是稅務總局在1997年4月10日發布的關於繼續貫徹穩定農業稅負擔政策的一項通知。檔案內容北京、天津、河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的通知具體內容 編輯 語音 農業稅收票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農業稅收票證管理,維護國家稅款和票證安全,保證農業稅收工作的正常開展,制定本辦法。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儘快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決定》(中發[1996]12號),做好貧困農戶的農業稅減免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各級農稅徵收機關要繼續做好貧困農戶農業稅減免工作。十幾年來,各地為搞好貧困農戶的...
各地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 重點解決稅費混征和非農稅人員徵稅的錯誤作法,杜絕涉稅惡性事件和案件的發生。縣以上徵收機關要...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農業稅、牧業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徵收管理暫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執行的通知》(國稅發〔2001〕11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7〕129號)、《國家稅務...
要繼續做好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清理工作,認真搞好農村中國小亂收費等的專項治理。要建立有效的農民負擔監督機制,防止加重農民負擔。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抓緊做好農業稅收因災減免工作的通知四、加強監督檢查,確保政策落實到位。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國務院關於對農業特產收入徵收農業稅的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農業特產稅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