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緬甸國際航空公司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是1995年9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文號】國稅函發[1995]526號
【發布日期】1995-09-20
【生效日期】1995-09-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現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緬甸國際航空公司開闢仰光--昆明航線的通知》(民航運函〔1995〕512號)轉發你局。請按照我國稅法規定,做好徵稅工作。
附屬檔案: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緬甸國際航空公司開闢仰光--昆明航線的通知
附屬檔案: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於緬甸國際航空公司
開闢仰光--昆明航線的通知
(1995年5月30日 國航運函〔1995〕512號)
雲南航空公司:
根據中緬甸兩國政府用航空運輸協定及兩國航空當局達成協定、諒解備忘錄,緬甸國際航空公司計畫從1995年7月15日起使用濕租馬來西亞航空公司的飛機(馬來西亞註冊、馬來西亞航空公司標誌)開始經營仰光--昆明往返航班。具體航班號、機型、班期、航線如下:
具體航路、時刻以民航總局航管部門的通知為準。請各有關單位大力協助做好開航前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