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版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問題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版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問題的通知》是國家稅務總局針對未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企業是否可以開具新版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發布的一則通知。

【發布單位】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0]237號
【發布日期】2000-04-10
【生效日期】2000-04-1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版
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問題的通知
(2000年4月10日國稅函〔2000〕2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國家稅務總局:
近期,一些地區詢問,未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企業是否可以開具新版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為了便於各地執行,現統一明確如下:
新版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於所有使用計算機開票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納入防偽稅控系統管理的企業可以使用普通計算機軟體開具新版電腦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金額必須在十萬元以下),其中密碼欄不列印密碼。此種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憑證,購貨方不得拒收。請各地認真執行並做好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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