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司+農戶”經營模式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
  • 文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號
  • 發布時間:二○一○年七月九日
  •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 性質: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號
現就有關“公司+農戶”模式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通知如下:
目前,一些企業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牲畜、家禽的飼養,即公司與農戶簽訂委託養殖契約,向農戶提供畜禽苗、飼料、獸藥及疫苗等(所有權〈產權〉仍屬於公司),農戶將畜禽養大成為成品後交付公司回收。鑒於採取“公司+農戶”經營模式的企業,雖不直接從事畜禽的養殖,但系委託農戶飼養,並承擔諸如市場、管理、採購、銷售等經營職責及絕大部分經營管理風險,公司和農戶是勞務外包關係。為此,對此類以“公司+農戶”經營模式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生產的企業,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的有關規定,享受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本公告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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