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對稅收 工作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
  • 辦公地址:普洱市寧洱縣龍潭路21號 
  • 簡稱:寧洱縣稅務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對稅收 工作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 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 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 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 入計畫,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 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 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 局和寧洱縣委、縣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 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重點企
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 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 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 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 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 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 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 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 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 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 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普洱市稅務局和寧洱縣委、縣政 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李堅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全面工作,分管督查內審工作。
黃建惟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收入核算股、稅政一股和第二稅務分局。
楊紅文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法制股、徵收管理股、稅政二股、信息中心和寧洱稅務分局。
鄒亞敏 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財務管理股、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組織人事股、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股)、第一稅務分局和工青婦。
梁家凡 黨委委員、紀檢組長:分管黨委紀檢組。

內設機構

寧洱縣稅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級別均為正股級。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擬訂本單位綜合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畫;組織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承擔公文處理、會務管理、信息調研、檔案管理、機要保密、來信來訪、值班值守、國家安全、後勤事務管理、保障服務等工作,承擔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稅收宣傳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承辦黨委檔案、會議、督辦等有關日常綜合性事務。貫徹落實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工作發展規劃、制度規範,分解落實上級下達的考評指標,擬訂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派出機構年度績效計畫及考評指標,組織實施績效考評工作,組織開展數字人事推行工作,承擔數字人事日常管理;開展其他考核考評工作。
2.法制股。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涉及多個稅種、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檔案會辦、起草和落實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合規性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等工作;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事項。承擔本單位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具體實施稅收法律知識普及工作;組織實施督查督辦和稅收執法督察工作,開展對各稅種、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督促落實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協調配合外部監督和上級監督,統籌協調內部監督檢查工作;參與實施“一案雙查”工作。
3.稅政一股。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和進出口稅收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承擔增值稅發票管理,組織相關信息系統的推廣套用及管理;組織落實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季(月)度預征、彙算清繳及個人所得稅源泉扣繳、自行申報、彙算清繳、事後抽查等工作;指導相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的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負責國際稅收管理和外事管理。
4.稅政二股。組織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菸葉稅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的解釋和處理;組織落實相關稅種的稅收優惠政策;指導相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相關稅種的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
5.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股。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殘疾人保障金、代征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指導有關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的日常征管、日常檢查工作;參與有關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徵收的政策輔導、諮詢服務、法律救濟等工作。
6.收入核算股。研究擬訂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訂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辦理出口退稅,組織落實免抵調庫年度安排事項;統籌協調組織收入工作,開展收入預測分析、預警分析和收入質量管理;承擔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會統核算、繳庫退庫、票證管理等制度,實施會計監督。貫徹落實稅收經濟分析工作制度,參與建立並落實稅收經濟分析指標體系;運用稅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開展地區重大經濟發展戰略實施情況專題分析和本地區與國外、國內同類地區的比較分析;組織開展稅收政策效應分析,跟蹤評估減免稅等政策實施效果。
7.徵收管理股。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擔征管質量監控評價;組織落實信息化規劃、方案和制度,實施本單位信息化建設、考核評價和驗收工作;承擔稅務行業標準和業務需求管理;承擔信息化立項和預算管理。
8.財務管理股。貫徹落實本單位預決算管理、基建管理、會計核算管理、財務內控管理和政府採購、資產管理等規章、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部門決算執行和公開工作;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收付工作,辦理具體收付事項;擬訂年度採購計畫,辦理具體採購事項;承擔資產的購置、處置和使用管理等工作;承擔稅務著裝管理工作;承擔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基建項目管理;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內部財務審計,督促落實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工作。
9.組織人事股。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公務員管理、幹部考核等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部門中層幹部和優秀年輕幹部的管理、監督等工作;辦理出國政審事項;擬訂並組織實施幹部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開展本單位教育培訓和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擔本單位老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黨建工作股)。協助縣稅務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促黨組織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承擔本單位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思想政治建設、意識形態建設、稅務文化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統戰工作。
根據有關規定,設定黨委紀檢組,名稱為“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稅務局委員會紀律檢查組”。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所屬事業單位

寧洱縣稅務局,設1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 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實施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

派出機構

寧洱縣稅務局,設定派出機構3個,級別為副科級。
1.第一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組織開展本單位納稅服務 (含繳費服務,下同)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組織開展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辦稅服務和權益保護等工作;承擔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熱線等 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服務渠道管理;承擔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辦理納稅服務投訴;落實涉稅專業服務監管政策及制度,統籌協調社會化納稅服務。落實納稅服務制度和規範;承擔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費)事項的辦理及納稅服務熱線等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服務工作;接受和轉交納稅服務投訴和涉稅違法舉報等工作。
2.第二稅務分局。承擔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的目標規劃、制度制定的實施工作;承擔上級下發風險應對任務的整合和推送;承擔本單位稅收風險管理模型構建、分析識別、任務推送、應對處置、監控評價結果反饋等工作;承擔各類稅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的集中管理、質量控制、分析套用、共享交換等事項;組織、參與、協調、指導、考核本單位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負責本縣重點稅源企業的管理和縣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等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稅源企業的風險分析、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工作;開展重點稅源企業稅收經濟分析;指導重點稅源企業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完成縣稅務局交辦的其他稅費徵收管理工作。
3.寧洱稅務分局。組織實施寧洱鎮、磨黑鎮、同心鎮、德化鎮、勐先鎮、梅子鎮、普義鄉、黎明鄉、德安鄉的除重點稅源企業外的納稅人的稅源管理和社會保險費等非稅收入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本轄區稅收風險分析、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工作;開展稅收經濟分析;指導納稅人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完成縣稅務局交辦的其他稅費徵收管理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寧洱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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