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鉛鋅冶煉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鉛鋅冶煉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是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部門於2007年11月01日發布,並於發布當天正式實施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鉛鋅冶煉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 發布文號:發改運行[2007]2881號
  • 發布日期:2007-11-01
  • 生效日期:2007-11-01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檔案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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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發布

【發布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文號】發改運行[2007]2881號
【發布日期】2007-11-01
【生效日期】2007-1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

檔案內容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鉛鋅冶煉行業準入管理工作的通知
(發改運行[2007]28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
為貫徹落實我委等九部門下發的《關於規範鉛鋅行業投資行為加快結構調整指導意見的通知》(發改運行[2006]189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鉛鋅行業準入條件》(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07年第13號,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規定,加快鉛鋅冶煉行業產業升級步伐,現就做好鉛鋅冶煉行業淘汰落後和準入公告管理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定鉛鋅冶煉行業淘汰落後工作方案
各省級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要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40號)和《指導意見》的規定,對本地區鉛鋅冶煉落後產能進行全面清查,對2003年以來的淘汰落後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在此基礎上,制定本地區“十一五”期間淘汰落後鉛鋅冶煉產能的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本地區鉛鋅冶煉行業現狀及落後產能狀況,淘汰落後工作的成效、經驗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十一五”期間淘汰落後的分年度計畫及具體措施,對做好淘汰落後工作的建議等。
二、開展符合鉛鋅冶煉行業準入條件企業的公告工作
為發揮先進企業的示範和引導作用,根據《準入條件》的規定,我委決定對符合鉛鋅冶煉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進行公告,主要程式是:
(一)企業提出公告申請。自查認為符合《準入條件》的鉛鋅冶煉企業要根據《鉛鋅冶煉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見附屬檔案,以下簡稱《公告管理》)的程式和要求,提出公告申請並報送有關材料。
(二)省級有關部門受理和核實申請。各省級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負責受理本地區的鉛鋅冶煉企業公告申請,並會同省級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公告管理》的工作程式和要求,對提出申請公告的企業上報材料進行核實,將核實意見和企業上報材料一併報送我委。
(三)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符合條件企業進行公告。我委組織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協會等單位和有關專家對上報材料進行覆核和重點抽查,經公示後以公告形式公布符合鉛鋅冶煉行業準入條件的企業名單。
三、認真負責做好淘汰落後和準入管理工作
鑒於淘汰落後和準入管理是推進鉛鋅冶煉行業結構調整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地做好相關工作。要全面摸清落後產能的情況,防止少報漏報;積極穩妥地制定淘汰進度計畫。要認真核實企業上報的公告申請材料,嚴防弄虛作假。為保證工作進度,請各地於2007年12月5日之前將鉛鋅冶煉行業淘汰落後工作方案(包括附表,見附屬檔案一、附屬檔案二)一份,於2007年12月31日之前將符合公告要求企業的核實意見及相關材料一式三份報送我委(經濟運行局),同時將電子版(表格採用Excel格式)
附屬檔案:一、鉛冶煉行業“十一五”期間淘汰落後進度計畫表
二、鋅冶煉行業“十一五”期間淘汰落後進度計畫表
三、鉛鋅冶煉企業公告管理暫行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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