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民間投資監測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的通知

發改投資[2012]1483號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民間投資監測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的通知
  • 檔案編號:發改投資[2012]1483號
  • 頒布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
  • 頒布時間: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頒布背景,正文內容,

頒布背景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單位,有關行業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規定,投資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要切實做好民間投資的監測和分析工作,加強投資信息平台建設,及時發布有關信息,合理引導民間投資。

正文內容

為了切實做好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投資迅速發展壯大,目前已經占到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60%以上,在促進市場繁榮、提供就業崗位、推進結構調整、增強經濟活力等方面都發揮著重要作用,成為保證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積極推動力量。對民間投資進行監測分析,為民間投資提供信息引導,既是科學分析全社會投資形勢、合理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的重要內容,也是準確判斷巨觀經濟形勢、合理制定巨觀經濟政策的重要前提。認真做好民間投資的監測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有利於民間投資主體準確理解國家相關政策、及時掌握經濟運行情況、充分了解行業發展動態,從而減少盲目投資、降低投資風險,有利於國家制定鼓勵民間投資的政策措施、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促進投資可持續增長。
二、切實做好民間投資的監測分析工作
  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本地區民間投資運行情況的動態監測,深入分析本地區民間投資的區域分布特徵、行業結構變動、跨區產業轉移等情況,認真聽取民間投資主體的意見建議,科學判斷民間投資發展趨勢,及時發現制約民間投資發展的問題和障礙,有針對性地調整完善相關投資政策,引導本地區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本行業民間投資運行情況的動態監測,深入分析本行業民間投資的增長速度、結構變化、資金來源等情況,主動了解民間投資主體的生產經營狀況、投資能力、投資意願等,認真分析本行業相關政策對民間投資的影響,及時發現民間投資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適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措施,促進本行業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有關行業協會要全面了解、收集本行業的民間投資信息,做好匯總整理和監測分析工作,及時向有關政府機構反映並向社會發布,並充分發揮好橋樑和紐帶作用,幫助民間投資主體與有關政府機構之間、民間投資主體之間加強溝通和交流,引導本行業的民間投資活動。
三、切實做好民間投資的信息引導工作
  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投資信息平台建設,加大對民間投資信息的宣傳力度,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市場準入標準、國內外行業動態、投資管理規定等相關信息。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網際網路入口網站,集中公開民間投資信息,可以設立民間投資信息專欄,方便民間投資主體查詢,合理引導民間投資。
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中辦發〔2011〕22號)精神,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對涉及民間投資應該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準確、及時地進行公開。
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有關行業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努力做好民間投資政策的信息整合和宣傳解讀工作,便於民間投資主體及時、準確、全面地把握和理解相關政策,引導民間投資主體正確判斷巨觀經濟形勢和行業發展趨勢,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減少和防止盲目投資。
四、提高服務水平,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各省(區、市)投資主管部門、有關行業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要求,因地制宜、改革創新,不斷豐富服務方式,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切實做好民間投資的監測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促進本地區、本行業的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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