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關於確定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關於確定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的通知

《國家林業局關於確定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的通知》是2015年06月29日國家林業局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通知內容,附屬檔案,

通知內容

林資發(2015)84號
河北、遼寧、吉林、浙江、福建、江西、四川、甘肅省林業廳,內蒙古、吉林、龍江森工集團:
你們上報的關於確定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的請示收悉。經研究,我局確定河北省塞罕壩機械林場等12個單位(見附屬檔案)為國家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並原則同意各單位編制的試點實施方案。為切實做好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工作,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充分認識開展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的重要意義。要通過試點,為推進全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提供經驗。
二、要在全面調查、釐清森林資源家底的前提下,按照試點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堅持科學經營的理念,在技術支撐單位的技術指導下,編制科學可行的森林可持續經營方案,並嚴格執行。
三、各有關省林業廳(含森工集團,下同)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穩步推進、切實抓出成效。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監督指導,確保一切試點活動從科學經營森林出發。在實施過程中,對違反技術規程以取材為目的的,將取消其試點資格並依法追究單位主要領導責任。東北內蒙古重點國有林區的試點單位,應根據試點實施方案制定年度計畫,報我局審定後實施。各有關省林業廳要將本轄區內試點單位的上年度工作總結和本年度的工作計畫,於每年1月31日前上報我局。
四、國家林業局各有關派駐森林資源監督機構要加強對本監督區內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工作的監督和指導,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我局。國家林業局各有關直屬調查規劃設計院要加強對本監測區內各試點單位的技術指導,提供技術服務,保障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特此通知。
附屬檔案: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名單
國家林業局
2015年6月29日

附屬檔案

森林可持續經營試點單位名單
河北省塞罕壩機械林場
遼寧省清原滿族自治縣
浙江省臨安市
福建省永安市
江西省靖安縣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
甘肅省小隴山林業實驗局
內蒙古森工集團烏爾旗漢林業局
吉林森工集團臨江林業局
龍江森工集團林口林業局、東京城林業局
長白山森工集團敦化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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