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務院於二○○四年五月十三日批覆教育部的請示同意建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 發文機關:國務院
  • 發文編號:國函〔2004〕34號
  • 發文時間:二○○四年
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教育部 中央宣傳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監察部
信息產業部 國家保密局 武警總部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為進一步做好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職能
統籌協調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快速有效地處理突發事件。
重大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教育部、中央宣傳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監察部、信息產業部國家保密局、武警總部共8個部門和單位組成,教育部為牽頭單位。教育部部長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人任聯席會議成員。
聯席會議在教育部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三、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一)聯席會議原則上在每年高考前召開一次例會。根據需要或按照領導同志指示,可以臨時召集會議。
聯席會議的議題主要包括:傳達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的指示和有關會議精神;研究、協調解決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快速有效地處理突發事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督促、檢查、指導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聯席會議例會的主要內容要形成紀要,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有關方面貫徹落實。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部門職能,分工負責,具體落實。
(三)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
國家教育統一考試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集人:周 濟   教育部部長
成 員: 李東生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萬鄂湘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袁貴仁 教育部副部長
吳明山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
黃樹賢 監察部副部長
奚國華 信息產業部副部長
沈永社 國家保密局副局長
劉紅軍 武警總部副參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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