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15〕156號印發《關於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主要職責是: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和協調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評估和監督;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審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年度工作總結;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 印發機關:國務院辦公廳
- 文號:國辦函〔2015〕156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2月29日
國務院函,會議制度,成員名單,
國務院函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國辦函〔2015〕156號
國辦函〔2015〕156號
發展改革委:
你委《關於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發改法規〔2015〕2212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你委《關於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發改法規〔2015〕2212號)收悉。經國務院同意,現函復如下:
國務院同意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務院有關檔案精神,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屬檔案: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國務院辦公廳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5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會議制度
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號),切實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組織領導,經國務院同意,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和協調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評估和監督。
(二)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三)審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年度工作總結。
(四)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稅務總局、林業局、國管局、鐵路局、民航局等部門組成。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並可根據會議議題邀請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積極研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成員單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政策檔案之前,應充分徵求其他成員單位意見。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一、主要職責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研究和協調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對《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及其配套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評估和監督。
(二)指導各省級人民政府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三)審議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年度工作總結。
(四)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稅務總局、林業局、國管局、鐵路局、民航局等部門組成。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國資委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後)。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發展改革委,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並可根據會議議題邀請其他部門和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後印發。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四、工作要求
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和任務分工,積極研究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成員單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資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政策檔案之前,應充分徵求其他成員單位意見。各成員單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