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

2015年4月2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安監總宣教〔2015〕37號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意見的實施見》。該《意見》分明確工作目標,增強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採取有力措施,保障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權益;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取得實效3部分10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文號:安監總宣教〔2015〕37號
  • 印發時間:2015年4月20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4月20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明確工作目標,增強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採取有力措施,保障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權益;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取得實效。

意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意見的實施意見
安監總宣教〔2015〕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0號),切實保障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權益,為農民工市民化創造積極條件,結合安全監管監察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工作目標,增強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
(一)充分認識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重大意義。農民工是我國產業工人的主體,是礦山、金屬冶煉、危險物品等高危行業的主力軍,其生命安全和職業健康受到傷害的現象時有發生,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安全監管監察系統要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必須作為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的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的“人的生命最為寶貴,要採取更堅決措施,全方位強化安全生產”,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提出的追求“零死亡”的目標要求,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職業健康保護,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權益,不斷增強使命感責任感。
(二)總體目標。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從落實“四個全面”戰略部署的高度,全力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推動開展高危行業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每年達到1200萬人次。到2020年,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護技能明顯提高,農民工一線作業環境和安全生產條件明顯改善,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保護工作水平和成效明顯提升。
二、採取有力措施,保障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權益
(三)完善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安,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職業病防治法》,依法維護好農民工權益。完善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規標準,制定《安全生產法實施條例》,加快《高危粉塵作業與高毒作業職業衛生監管條例》、職業衛生技術標準等制修訂工作研究,加強涉及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權益的配套法規建設。著力健全完善安全培訓考試法規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相關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完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以及《煤礦安全培訓規定》,及時制修訂安全培訓大綱和實際操作考試標準。
(四)健全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體系。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安監總辦〔2015〕27號)要求,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五落實五到位。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強化政府部門監管責任,推進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責任由省、市、縣級向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延伸,實現“五級五覆蓋”,以完善的責任體系、堅決的責任落實,保護農民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強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培訓及考核工作。牢固樹立“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的理念,把農民工安全培訓擺到重要議事日程,大力推進安全培訓責任體系、教學體系、考試體系、執法體系和信息管理體系建設,讓農民工切實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和操作技能。強化農民工先培訓後上崗制度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把好農民工崗前安全準入關口。配合有關部門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畫,把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知識納入技能培訓內容。強化農民工安全培訓基礎建設,建立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培訓師資庫,組織遴選和編寫有關農民工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應知應會知識讀本、特種作業安全培訓教材、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實用手冊等。加快建設一批具有仿真、體感、實操特色的培訓機構,進一步擴大農民工實訓渠道。加快推進網路學院建設,開發適合農民工的培訓視頻課程體系,為農民工遠程線上學習創造條件。加快推進考試體系建設,構建以考試促培訓機制,提高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水平。
(六)深化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宣傳教育工作。大力宣貫《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公告六條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0號)和《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八條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6號)等保護措施,讓農民工充分了解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權利義務、企業安全風險和職業病危害。每年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等大型活動,通過電視、報刊、政府網站以及安全生產手機報、政府微博、政務微信等媒介,採取農民工喜聞樂見的形式,宣傳普及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知識。加強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吸取教訓,警鐘長鳴。
(七)強化對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的執法檢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四不兩直” 暗查暗訪活動。積極做好年度農民工工作專項督查。在煤礦、水泥生產、石材加工、石棉礦採選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開展專項治理。在農民工較集中的行業領域,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和職業衛生專項督查;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依法查處涉及農民工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件,做到懲戒結合、賠償到位。
三、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取得實效
(八)進一步提高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擺位。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認真學習貫徹國發〔2014〕40號檔案精神,把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納入本地區安全發展事業規劃,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九)建立完善為農民工服務工作制度。要建立為農民工服務工作責任制,一級抓一級,落實到基層和企業。建立統計報告制度,定期統計轄區農民工安全培訓、事故傷亡、職業病情況,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建立監督檢查制度,完善檢查、評估、激勵措施,督促各單位切實貫徹落實國發〔2014〕40號檔案精神。建立宣傳制度機制,大力開展政策宣傳,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
(十)科學有序推進為農民工服務工作。開展農民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調研,了解情況,找準問題,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要突出重點,著力解決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農民工集中行業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問題。要注意廣泛聽取農民工意見,不斷創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5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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